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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自考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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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自考好难

自考还是统考因为没有比较过所以不好说,我只是针对以后这几门学科对您在法律领域的学习或者工作的影响给您一个建议:如果想继续深造下去的吧,例如想考司法考试我建议您学票据法,虽然司法考试票据法直接分数不多但是很多法律关系都涉及到票据法的知识。如果您想开拓法律思维对各种法系的渊源有个了解,那就学法制史。这对你以后办理法律案件很有益处,能以开放性的法律思维考虑问题。因此现在学习一下法制史还是不错的,同时司法考试也是要考法制史的,记住这可是白送分的题但是临时背题还是很困难的不如提前就研究一下。至于金融法和房地产法都是专业领域的法律,现在深入学习可以在找工作的时候往这些方向考虑。

外国法制史——偏重记忆;金融法——涉及的东西较为虚幻,如股票、证券;票据法——侧重理解;房地产法——涉及的面较广,如开发、转让、抵押、租赁;这是上述四门课程的主要特点,具体选择哪一门,要根据您自己的情况而定。

税法比较简单,其他的理论性都比较强,但其他的实用性更强,看你自己的需要把,总的来说,这几门都并不难的~~!

房地产法~~ 票据法金融法有点难度的尤其票据~~~ 法制史因为没有案例形的 就是因为死记东西多 他可能会考的很细致 从某种角度来说 法制史是最难的

自考票据法难吗

如果你对背书感觉不是很有困难,或者你在高中的时候就很喜欢历史一类的课程,我还是建议你靠外国法制史。我就是很喜欢历史,以前也是学文科的,所以我就考了外国法制史,我觉得很简单,主要是看书,想看故事一样很有趣。相反的票据法需要更强的逻辑方面的东西,对我来说会有些难。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看你对哪个领域接触过,接触过有印象就容易些。如果都没有接触,相对保险法容易些。另三个都乱,票据、税务一般人没接触过,而房地产量大。 除了税法外我都考过,保险法容易,票据有些东西要背,还不好分清,房地产法我写了两个多钟头,差点把我累死,才得了六十分。税法听说也乱,数字多。

自考是宽进严出,这样就要求考生要有自制力,执行力等能力来督促自己不断提高、学习、完成学业,自考的难度决定了自考的含金量,自考确实有一定难度,所以自考本科的含金量是很高的,可以说并不比统招本科低。国家承认、可查。

票据相对简单,房地产涉及的东西太多了。

票据法自考

一、南京大学自考法律课程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或《日语》、《法语》、《俄语》,任选一门)、《法律文书写作》、《公证与律师制度》、《合同法》、《劳动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司法》、《保险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法》、【《税法》、《金融法》、《外国法制史》、《票据法》,以上为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等15门理论课程及毕业论文。二、南京大学自考法律专业简介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律专业一直以来都是很热门的专业,因为各行各业,每一个领域都对法律知识有需求。毕业生可以做律师、法律顾问、会计师、审计师等财会人员、证券业从业人员、商务律师、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房地产咨询从业人员等等。

以上几个综合看来 保险法相对而言好过些。关于金融法 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金融法律与法规相当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国人大颁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国人民银行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等。由国务院颁布的金融法规142部。由国务院各机构颁布的金融类规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类司法解释39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8部。上述总计3721部。 而有关金融法的教材主要有刘亚天教授的《金融法》,其内容也包含了上述几种主要法律法规,因而,在我看来,金融法种类繁多,体系庞大,对自考而言有一定难度。关于票据法 严格来说,票据法、保险法属于商法学范畴。票据法本身具有一定难度,根据我国《票据法》来看,票据法本身又包含有关本票、汇票、支票的规定,其中有涉及其出票、承兑、保证、付款、追索、挂失止付,涉外票据等相关内容,这些知识点本身容易混淆,理清其中脉络需要一定功夫。不过相对金融法而言相对较易。关于保险法 保险法无论是在商法中还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都是属于小法,因而可以看出其地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便有保险法相对其他民法、刑法等几大部门法而言简单易于掌握且在实践中易于操作。在我国的《保险法》中,其重点内容包括厘清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区别,受益人变更的情形、投保人虚报年龄责任后果的情形、保险合同撤销与无效以及保险受偿等情形。由此看来,保险法重点突出、体系清楚、情形相对简单,因而在所提几项中属最易的学科。关于房地产法 按理说其和保险法一样同属小法,其调整房地产所有权人之间、房地产所有权人与非所有权人(包括房地产使用人、修建人、管理人等)之间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权属、房地产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本身较简单,但在实际中操作房地产法势必会和其他相关法律相结合,如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所以,要掌握好房地产法还需注意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的学习。关于税法 税法不同于上述几种法律,其属于经济法范畴。税法包括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因而由此看来,税法也是相对保险法而言,体系更为庞大。并且,税法在实际过程中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执行和具体实施,所以自考出来后若不能进税务部门,学习此法律实际意义相对上述几种而言不是很大。当然,所有选择还是需要自己认真权衡利弊后再做出,综上仅是些许建议,仅供参考。

一、自考法律专业自考本科科目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教 材 名 称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 4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中国法制史》 5 00242 民法学 7 《民法学》 6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民事诉讼法学》 7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经济法概论》 8 00245 刑法学 7 《刑法学》 9 00247 国际法 6 《国际法》 10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刑事诉讼法》 11 00261 行政法学 5 《行政法学》 12 05677 法理学 7 《法理学》 13 05679 宪法学 4 《宪法学》总 学 分 66

票据法自考考试重点: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境内票据:一张票据上所有的票据行为,全部发生在我国境内 涉外票据:一张票据上的行为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 银行票据:以银行为出票人的票据 商业票据:以银行以外的其他人为出票人的的票据 票据关系: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有的债权债务关系 汇票关系:依据汇票而成立的票据关系 本票关系:依据本票而成立的票据关系 支票关系:依据支票而成立的票据关系 票据债权人:依据票据关系可以享有票据权利的人 票据债务人:依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债务的人 非票据关系:虽然与票据关系和票据行为有关,但是不是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为非票据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虽然与票据有关,但却不是基于票据行为,而是作为产生票据行为的基础的法律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票据当事人之间发行、转让票据,必有一定的原因,作为票据转让的原因而发生的法律关系,称为票据的原因关系,简称为票据原因 票据预约关系:票据授受的当事人之间,在发行票据之前,对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等票据事项所达成的合意,或在背书前对背书事项所进行的约定等,称为票据预约合同,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的为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是指汇票、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有关票据付款的资金基础关系 票据行为:具备票据法规定的特定要件和特定款式,能够发生、变更、消灭票据法律关系的行为,统称为票据行为 票据法上权利:是根据票据法的特别规定,与票据行为或票据关系有关,但又并非票据权利的权利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支付请求权和追索权 支付请求权:指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或特定的票据关系辅助人的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追索权:指持票人行使支付请求权不获实现或其他法定情况时,向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支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请求权 票据权利的行使:权利人行使权利而进行的行为 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票据权利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进行的行为 票据的更改:票据法规定可以更改的事项在票据上已经记载后,由享有更改权的人依法定更改款式所进行的更改,称为票据的更改。 票据伪造:不以自己真实的名称,而是假冒他人名义而进行票据行为的,称为票据伪造 票据变造:没有更改权利而更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称为票据的变造 票据涂销:将票据上已记载的事项以涂抹的方式予以消除,称为票据涂销 票据的丧失:持票人或票据权利人没有抛弃票据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占有,称为票据丧失 挂失止付:是指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以止付通知的方式告知付款人票据丧失的情形,并请求付款人在止付有效期间对票据不予以付款的票据权利保全方法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对物抗辩:票据抗辩中一切票据债务人或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抗辩 对人抗辩:票据抗辩中一切票据债务人或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持票人的抗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票据法难吗

看你个人喜好了,个人比较偏向于公司法~~~

票据法、保险法法律规定具体但是题目应该简单些公证与律师制度法律规定很少,所以题目一般是背诵的题目,相对应当难一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

保险法相对简单些。

法学自考本科票据法难吗

法学自考本科不难。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法学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截至2020年,中国大陆拥有法学一级博士点授予权的院校为52所。

阶级社会中法学的特征:

历史上,出现过4种为不同阶级利益服务的、体现不同意识形态的法学,即奴隶主的、封建主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以法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必然具有实践性的特征,即它来源于社会实践,又转过来为社会实践服务。

以上几个综合看来 保险法相对而言好过些。关于金融法 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金融法律与法规相当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国人大颁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国人民银行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等。由国务院颁布的金融法规142部。由国务院各机构颁布的金融类规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类司法解释39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8部。上述总计3721部。 而有关金融法的教材主要有刘亚天教授的《金融法》,其内容也包含了上述几种主要法律法规,因而,在我看来,金融法种类繁多,体系庞大,对自考而言有一定难度。关于票据法 严格来说,票据法、保险法属于商法学范畴。票据法本身具有一定难度,根据我国《票据法》来看,票据法本身又包含有关本票、汇票、支票的规定,其中有涉及其出票、承兑、保证、付款、追索、挂失止付,涉外票据等相关内容,这些知识点本身容易混淆,理清其中脉络需要一定功夫。不过相对金融法而言相对较易。关于保险法 保险法无论是在商法中还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都是属于小法,因而可以看出其地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便有保险法相对其他民法、刑法等几大部门法而言简单易于掌握且在实践中易于操作。在我国的《保险法》中,其重点内容包括厘清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区别,受益人变更的情形、投保人虚报年龄责任后果的情形、保险合同撤销与无效以及保险受偿等情形。由此看来,保险法重点突出、体系清楚、情形相对简单,因而在所提几项中属最易的学科。关于房地产法 按理说其和保险法一样同属小法,其调整房地产所有权人之间、房地产所有权人与非所有权人(包括房地产使用人、修建人、管理人等)之间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权属、房地产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本身较简单,但在实际中操作房地产法势必会和其他相关法律相结合,如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所以,要掌握好房地产法还需注意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的学习。关于税法 税法不同于上述几种法律,其属于经济法范畴。税法包括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因而由此看来,税法也是相对保险法而言,体系更为庞大。并且,税法在实际过程中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执行和具体实施,所以自考出来后若不能进税务部门,学习此法律实际意义相对上述几种而言不是很大。当然,所有选择还是需要自己认真权衡利弊后再做出,综上仅是些许建议,仅供参考。

自考法律本科不算太难,尤其是对专科就是法学专业的人来说其实难度不大,主要集中在国际经济法和英语上。自考本科法律专业考试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税法等。自考法律的复习方法1、网上下载历年试卷和考试大纲,把答案在教材书上找出来。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背下来,一般及格没有问题。2、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3、考试时,要把名词解释当简答题回答,凡是能记住的内容只要卷面允许,都写上去。4、自考的题目范围广,但难度不大,所以要记住的内容比较多。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我专本都是自考法律毕业,很权威...按分值来算,如下:环资:6分, 书本虽然厚,但比较通俗. 也与实际接轨.我也对环境很有兴趣...劳动法:6分,2题案例分析很重要,着重理解,不难...国际经济法概论10分 严重脱离现实,理论完全散,各种专有名词,都是什么条约,什么会议。书本超级厚。看完书绝对不知道在讲什么,也不知道有什么用。自考最难科目之二(仅次于法理学)。税法4-8分,难度看个人爱好兴趣。纯背的东西。有计算题需要列公式。会了高分,不会0分。 反正我考了80多。国际私法6分,学过民法学的裸考都可能过了。三国最简单的1科。保险法:4分 没什么好说的,简单通俗。票据法: 10选3 没选票据。知识产权法:6分,书不厚,也通俗易懂,不过国际知识产权那里有点恶心。 自考真正难的,是专科段的。 本科段的,其实就一科难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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