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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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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莹剔透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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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了解,现在的地质大学(北京校区)、(武汉校区)都没有自主招生,想报考中国地质大学得参加国家统一的高考。或者艺术类的考试,录取后进入地质大学珠宝学院的“珠宝首饰设计专业”。现在不是每一个大学都有自主招生的,想要参加自主招生的话,建议先弄清楚有哪些学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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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选拔录取新生。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中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简称:地大。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缩写:CUG。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标代码:10491。学校网址:。第四条 学校分为南望山校区和未来城校区,南望山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未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第五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第六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监督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第九条 各学院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特殊类型招考等工作。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力。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该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且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再单科”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B 、AA、AB+、AB。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参加教学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20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20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这两个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这两个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专业课程学习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45000元人民币/年,第三学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按滑铁卢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0.3万加元/门*15门课程=4.5万加元,生活费年约1.2万加元,仅供参考,以滑铁卢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三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4500元人民币;若不能满足滑铁卢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须完成两校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同时满足两校授予学位要求,可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滑铁卢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55000元人民币/年,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学年可到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习,按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为4.7万美元/年,生活费年约1.5万美元/年,仅供参考,实际以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四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5850元人民币/人,学生如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学费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第二十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类),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到专业(类)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具体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第二十四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第二十五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具体是:地质学类(含国家理科基地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地质类(资源能源)包含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地球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钻探工程方向);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与信息类)包含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类包含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地理科学类包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类包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地质学类(菁英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类(菁英班)包含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按专业招生。第二十八条 保送生、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电子信箱:,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第三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文件要求制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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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学校网站上的,你还可以自己看下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招生办 录入时间:2009-11-17 访问人数:9978网上报名入口: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选拔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大力选拔各类优秀人才,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取得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资格(教学司函[2005]140号)。2010年,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一、报名条件凡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1、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学等学科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国际环境科研项目比赛中获奖者,或在“第七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优胜奖获得者,或在“全国中小学创新作文大赛”中一等奖或特等奖获得者。2、发明与创新类: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具有独到见解论文的高中毕业生。3、语言文学类: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文学作品四篇及以上(除诗歌外,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正式出版著作。4、热爱地学类:对地球科学有浓厚兴趣,曾获得地球科学类科普知识竞赛奖励,或在相关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或具有地球科学学习潜力、决心长期致力于地球科学研究的高中毕业生。5、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能力出众,被授予“省市级优秀学生”或“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来自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源基地、由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来自省级重点中学,高中阶段成绩排名(需区分文理科)位居年级前25%,由校长推荐,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突出特色的优秀毕业生。6、抗灾救灾类:鉴于我校学科特点,为激励先进,支援灾区建设,因抗击自然灾害或在救援自然灾害中牺牲的英烈属子女;在抗击自然灾害或在救援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子女或学生本人。二、报名方式我校2010年自主选拔报名以中学直接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2日-12月22日(以接收邮戳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2、在线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个人在线填写信息后提交,打印报名表前可以修改相关信息,打印后禁止修改。(中学直接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情况均需通过此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3、报名材料:a 使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和中学推荐表。b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材料复印件。c 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等复印件。d 属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需提供校长亲笔推荐信;属学生自荐的,需提供学生本人独立撰写的自荐信。4、材料寄送:材料一律要求用A4纸张装订,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亲自送达。属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优秀学生,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中学推荐表,按照规定填写,签字盖章后连同所推荐学生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第3点),一并寄送我校。我校恕不接受此类考生个人寄送的材料。5、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非邮政特快专递,请务必要求投递公司送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三、资格审查我校生源基地每校可推荐8-10名优秀毕业生,省级重点中学每校可推荐5名优秀毕业生,作为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对象,直接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资格。我校将对收集的报名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审查考生的考试资格,并于2009年12月30日起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四、考核与公示所有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1月16日,并于报名当天现场缴纳考务费200元/人,考试时间1月17日。具体测试内容为:1、笔试。笔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每科满分50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2、面试。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分组面试,并在报名表中明确各组别。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委,根据不同的面试组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满分100分。3、心理测试。测试考生心理性格,仅作为参考指标,不计入总成绩,时间为20分钟。考试总成绩核算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第5项或第6项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6,面试成绩乘以0.4,两者累加后计总分;符合报考条件第1、2、3、4项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4,面试成绩乘以0.6,两者累加后计总分。对于在地学类学科领域有独特兴趣和研究专长的学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还将组成地球科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评审团,对学生安排专门测试。自主选拔计划将控制在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经学校招生网、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五、录取办法凡取得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的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为第一排序志愿)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省级招办规定填报志愿,体检政审合格,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1、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可在高考总成绩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六、监督机制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入选资格。七、其他1、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恕不退还。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将以新规定为准。咨询热线:,67883687学校短信平台专用号码:02767883333(此号仅用于相关信息的通知,无法提供回复和咨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 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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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学考试是可以考研的,以本科生身份进行报考。1,如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学考试考生还没拿到本科证,之前又不是专升本自考(没有专科毕业证),那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学考试考生是无法参加报名的,连同等学力的身份都不具备,必须自考本科毕业。如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学考试考生之前是专升本自考,只是还没有拿到自考本科文凭,那你起码得毕业满两年才能报考,是指你专科毕业到拿到入取通知书满两年,然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学考试复试有加试,这是必须的,其他额外条件参考报考院校的简章。2,如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学考试考生拿到本科证,就可以以本科生身份报考,不需要加试什么的,就正常的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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