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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060207
首页 > 自考本科 > 中国每年有多少自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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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Y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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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的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我国大学生人口总数包括自考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总数为3.7亿人,其中自考生占比约为3.2%!。(MI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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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静静

自考自考政策简介制度的建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自学考试制度继承中国古代优秀文化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创造了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之以社会助学或自学辅导的教育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加试点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88年3月3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总结了各地的经验,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系统和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任务、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组织管理 1.中央机构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教育部设立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目前教育部自考办设立的内部处(室)包括:自考综合处、自考文科处、省级命题指导办公室、自考理科处、自考助学指导处及考务与监察处、教材与出版处、科研处、信息统计处等相关(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参与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各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由本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教育考试暨自学考试研究委员会:由国内有关教育行政、教育学、教育测量学、教育统计学、考试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是自学考试政策、业务研究的咨询机构。 2.地方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设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上一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管理自学考试日常工作。 3.主考学校 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北京大学等315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承担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任务。 4.委托开考 委托开考由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行业部门对专门人才的需要,向全国考委提出委托开考申请,由全国考委协调地方考试机构进行考试。自1985年以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国家财政部、统计局、司法部等19个国务院部委的委托,开考了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32个专科、本科和中专专业,为行业部门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 考试标准、开考专业 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 专业考试计划作为国家学历考试的“总体设计蓝图”由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论证,确定开考专业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学历层次、规格、课程设置、课程学分数、实践环节考核要求,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专业考试计划是实施国家考试的标准性、法规性文件,是个人制定自学计划、助学单位制定辅导计划的主要依据。 1998年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共分哲学、经济管理、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历史学、理学、矿业、机械、电工电子与信息、土建、化工、轻工、纺织、食品、交通、运输、农科、医药和军事等23类,共有专业224个,其中专科专业141个,独立本科段专业61个,专本衔接的本科专业22个。 自学、社会助学 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主要方式是自学,根据需要和可能,自考生还可以选择面授、函授、广播、电视、音像等方式接受指导和帮助。 助学活动得到政府和考试机构的鼓励和支持。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举办的社会助学活动遍及全国各地,受到自考生的欢迎。助学活动对于帮助自考生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完成教育过程,达到培养目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自学和社会助学的基本内容是考试机构颁发的课程考试大纲,指定、推荐的教材和参考书。高等院校、出版机构、社会助学组织针对自学者的实际,还编写了习题、练习和用于实践环节训练的录像。 全国考办已制订了数百门课程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数百种教材。全国20多家出版社为自学考试提供教材、辅导资料的出版服务。全国考办自考答疑网已正式开通,将利用Internet为考生提供考试、自学辅导和就业等服务。一个用多种形式为自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体系正在形成中。 考试、证书 自学考试每年两次在全国考委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报考人员可在当地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 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单科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中专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设有单科合格证书和专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考试管理 经过19年的实践,自学考试已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考试组织严密规范,考试纪律严格,坚持考试标准,实行教考分离,确保了毕业生的质量。近年自学考试在考试科学化、标准化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于考生报名、考场编排、阅卷评分、统计分析、考务考籍等考试管理各个环节。教育测量理论指导全国统一命题和题库建设工作,省级命题、区域命题工作在全国考委规范下实行统一质量标准,人才选拔更加准确,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改革发展 近年自学考试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积极推动非学历证书的社会考试。先后开设了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及接受部分部门行业委托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根据全国考委的部署,各地积极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发展,为当地培养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打通了高等教育面向农村的渠道,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民办高校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实践证明,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等条款的有力措施,成为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成为引导民办高校办学并评价其学生学业水平、颁发学习证书的国家教育考试。 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和国家改革发展的步伐,自学考试将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服务面向,为我国教育的发展再创辉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参加自学考试,基本上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 认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二步: 报名前的准备 第三步: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第四步: 考试要注意的事项 第五步: 办理毕业 ? ☆ 第一步:认识自考 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 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 一、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但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还请与当地自考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北京地区的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1日--7日;下半年为9月1日--7日。其他地区请按当地自考办通知为准。 二、选择辅导班及教材应注意的事项 有条件的考生还可参加当地各种助学单位举办的辅导班。为帮助考生学习,各省自学考试机构大多办有专门的报刊,如北京的《现代教育报?考试招生》,这些报刊上都有针对性地选登一些课程的辅导文章,考生可结合起来学习。 1、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 比如报考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条件。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考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考要求,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 (6)目前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 2、教材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 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 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 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 1、首次报考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持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简章》的作用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可兼报两个专业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6、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 第四步:考试前应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 第五步: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现以江苏省为例,办理毕业需要如下审核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六月、十二月上旬)持身份证、全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报考本科资格审批表以及二寸标准照片两张,到所在区(县)考办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逾期延至下一次毕业。如身份证、准考证、考籍库及毕业登记时的姓名有不一致的,应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户口簿。 2、考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楚、整洁,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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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球小子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每年参加自考的考生人数是这样的:人数预计在45万到55万人之间2022年参加北京高考2023北京自考人数的在校生人数51万人,海淀区学生最多,12万人,占全市毕业年级学生人数2023北京自考人数的236%左右其次,西城区6080人,东城区4915人,朝阳区4376人。大概65万人以上2022年有75万人参加高考,其中大概有56万人参加夏季高考,比2021年增加了至少11万2023年参加高考的考生是2020年入学高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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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兰0518

河北省自考是每年两次,1月、4月份,其他的省是四次,1月、4月、7月和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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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juping

一般是1月、4月、7月、10月4次,1月、7月为小考,4月、10月为大考。有些省市只有4月、10月两次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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