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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Zong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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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u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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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我省因疫情延考的西宁、海东考区考试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其他考区10月22日至23日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延考事宜(一)延考课程安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精神,以考试课程不重复、覆盖全年度考试课程为原则,安排西宁、海东延考课程。1.22日至23日课程安排:在原公布考试课程不变基础上增加与上半年不重复的全国统考课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下半年报考,报考时系统优先提示上半年已报考课程供考生选择。具体报考课程请查阅《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10月22日至23日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2.24日至25日课程安排:依据教育部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安排涉及我省统考课程和与下半年考试安排不重复的省级命题课程。西宁、海东考区上半年已报24日至25日安排课程的考生不再重新报考,以上半年报考课程信息为准,重新编排考场,准考证与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与下半年正常考试同步进行。课程安排请查阅《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10月24日至25日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二)注意事项1.在西宁、海东考区同时参加4天考试的考生,10月22日至23日报考考区须与上半年报考考区一致。若没有按规定选报考区造成不能参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上半年已报考下半年停考的3个专业(汉语言文学(专)和藏语言文学(专、本))考生,允许正常报考。如下半年考试没有取得至少1门合格成绩,2023年将无法报考停考的3个专业。3.除今年下半年停考的3个专业外,西宁、海东考区报考停考专业的考生,办理毕业时间按原截止日期顺延半年。二、下半年报名报考事宜(一)报名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考的方式,请考生规定时间内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相应操作。1.所有首次使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须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能登录。注册必须由考生本人操作,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由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和证件照片,请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的证件照片。报名基本信息经报考考区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2.已注册的考生可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直接进入报考界面。本次报考采取考生网上自主确认的方式,报考课程以报考截止时间前考生提交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请诚信参加考试。3.报名条件、网上报名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考试课程时间安排(10月22日-23日)、网报关键信息修改、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请考生仔细阅读《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4.因特殊原因需要到考区现场采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自觉遵守考区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双码”查验等防疫工作。(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5日12时。2.网上报名审核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2时。3.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8时。(三)报名考试费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重要提示: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官方网站,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qhjyzsks)是官方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认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确认考试报名报考政策和信息,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不实信息,谨防上当。附件:青海省自学考试各考区联系方式及地址备注:考区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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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G2000的恶魔

67186060.刚打过,今天报名,态度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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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玲天涯

67180751 114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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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yshen206

甘肃各地自考办电话:兰州市自考办 嘉峪关市自考办 金昌市自考办 白银市自考办室 天水市自考办 酒泉市自考办 张掖市自考办 武威市自考办 定西地区自考办 陇南地区自考办 平凉市自考办 庆阳市自考办 临夏州自考办 甘南州自考办 甘肃省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一、考试报名时间、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1、2007年3月1日—10日进行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课程报名。10月份考试补报名时间由各市(州)自考办自定并向考生广泛宣传。2、2007年4月15日至25日进行当年7月中英合作商务、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3、2007年5月26日至31日进行当年7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程考试报名。 请考生务必注意当地自考办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以免贻误。 (二)报名地点:各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三)考试时间: 1、7月份自学考试时间为2007年7月7日、8日(中英合作专业考试时间为2007年7月6日至8日)。 2、10月份自学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两天。 3、10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上午8:30—11:00 教育学;下午2:00—4:30心理学)(四)开考专业目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二、报考条件、手续(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二)首次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手续。 首次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还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自学考试专科尚缺一门、两门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但在办理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三)考生按专业分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门或数门课程。(四)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取得某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可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免考相同课程。 考试报名期间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各地自考办将免考材料于9月底之前交省自考办教务一科。(五)以下专业均为委托开考专业:公安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统计、律师、林学、农学、果树、林业生态环境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监所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经济学、小学教育、餐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调查与分析、物流管理。除餐饮管理、物流管理以外只接受委托部门集体报名。(六)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仅设兰州考点,凡参加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请到省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及其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该专业学历考试者直接到兰州市自考办报名。(七)护理学专业报考条件: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八 )小学教育专业(专科)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于200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为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其报名资格由县及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九)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统计专业(专科)、财税专业(专科)、律师专业(基础科段)停考,不再安排考试,顶替关系见《2007年自学考试须知》。(十)报名费、考试费等相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字[2001]130号、甘价费字[2002]132号、甘价费字[2001]4号和甘价费字[2002]3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1、专科每科次26元,本科每科次28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科的专业课程每科次100元);2、护理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28元(不分本、专科);3、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考核(设计)每人只缴报名费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按每科次10元缴纳,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院校缴纳。注意:如自学考试收费标准调整文件出台,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新文件标准执行。4、新考生办理准考证时一次性缴纳电子档案信息费每人20元(准考证工本费、《考生手册》、《报名卡》、《报考卡》等费用已包含在电子档案信息费中,不再另行收费)。三、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报名;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三)“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二级VISUAL 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四、注意事项(一)2007年英语专业“听力”、 “口语”、“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07年5月25日至6月10日。报名地点: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兰州市雁宁路399号,电话:8585258、8583961);考试时间改为2007年8月4日、5日两天。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新文科楼。(二)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和三级合格证分别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地区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三)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四)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课程、课程代码、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五)从2007年4月开始,《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一律调整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二)一律调整为《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二门课程。政治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党的建设》调整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调整为《中国政治制度史》。(六)考生可凭一张准考证(新系统)在本省内异地报考,但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七)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八)规定:“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九)报名同时进行教材预订,即考生首次报名必须同时预订教材。(十)从2007年元月起,甘肃自考网与华夏大地教育网合作开通了“甘肃自考网络学堂”栏目,其包含了大部分自考课程学习条件;实行有偿服务(特别时期部分课程免费),详情请访问甘肃自学考试对外服务信息网:,欢迎广大考生注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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