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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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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keren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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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185岁的王老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一向不孝顺,女儿出嫁。自女儿出嫁后,儿子根本不管母亲。王老太十分生气,时常唠叨,将来要把全部财产遗给女儿,不给儿子一草一木。儿子得知母亲心意后,立即要王老太马上立一份遗嘱,把全部财产给他一人,否则,就要把老太太“倒过来拎”、“打死她。”王老太无奈,只好按照儿子的要求,立了遗嘱。问:1、王老太所立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王老太想重新立一份遗嘱可以吗?为什么? 3、王老太如果在立了案情所提到的遗嘱后死亡,她的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答:1、王老太所立遗嘱无效。因为这份遗嘱是在其儿子的胁迫下所立,意思表示不实。2、可以。因为:(1)原来的遗嘱无效。(2)依据我国继承法,立遗嘱人随时有权变或废除已立遗嘱,另立新遗嘱。3、没有。因为85岁的王老太已丧失劳动能力,而有赡养能力的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已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王老太的儿子的继承权已丧失。(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案例2某养猪场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送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 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应此所受到的损失。(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案例3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尚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遗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因王丙伤心过度亦相继病故。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答:1、王某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2、王甲、王乙、王丙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3、王丙在王某去世后病故,后于王某死亡,王丙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4、王乙先于王某死亡,但女婿对王某尽了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王甲、女婿及王丙妻各得一万元遗产。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案例4原告韩某2003年5月2日,通过身份认证,在实惠网上注册,成为该网的注册用户。5月6日下午,在实惠网浏览时发现赛洛公司在网上店铺销售二手帕特轿车。帖子上除了标注着“帕萨特(原装车)热卖中”“起始价10元,一口价人民币16。4万元”等字样和有关的车辆信息外,同时注明了竞拍结束时间为当天下午16点16分。韩某立刻键入竞拍价人民币100元,不多时,系统显示另一网友又出价111元,韩某马上跟进人民币112元,并同时启动了系统自动代理报价功能,网页上竞价标内显示出系统自动给他加价到了人民币116元,直到16点16分竞拍时间截止,韩某收到网站发出的商品成交确认该交易成功。当韩某要求公司履行协议时,公司称该车出售起始价是10万元,由于电脑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输入信息错误。要求撤销该合同。问:1、运用合同订立程序的知识,分析该合同是否成立。 2、运用合同效力的知识,分析该合同的效力状态。 3、运用合同责任的知识,分析该合同应如何处理。答:1、运用合同订立程序的知识,分析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订立必须经要约和承诺两程序。该网上交易属拍卖,有起拍、竞拍、拍定几个必备环节,一旦拍定,承诺达成,合同即成立,该网上拍卖合同成立。2、运用合同效力的知识,分析该合同的效力状态:合同效力状态有:有效、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效力等定几种。该合同因电脑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造成重大误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该合同属变更或可撤销状态。3、运用合同责任的知识,分析该合同应如何处理:合同责任,主要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本案合同一经撤销,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对损失应予以赔偿金的支付,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案例5杨某在一百货大楼购买一台34寸彩电,说明中写明一年内保修,杨某回家后调试彩电正常,5个月后,彩电在使用中显象管突然爆炸,将杨某右眼炸伤,花医院费1000元,杨某找到百货大楼要求赔偿找生产厂家。杨某欲向法院起诉百货大楼。问:法院是否受理?如何处理此案?法律依据是什么?答:1、法院应当受理,百货大楼是此案因果关系明确的被告。2、本案不属违约侵权,而是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因此百货大楼按违约责任退货的理由不成立。3、百货大楼要求找厂家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生产质量问题百货大楼可在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4、百货大楼应赔偿杨某电视机的损失及人身伤害损失和医药费1000元。5、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案例6曾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曾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曾之女乙于1996结婚,1997年乙生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1999年曾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曾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去世。现甲和丁因挣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已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答:1、甲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丁无继承权,不能直接继承曾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丁与曾某系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是法定继承人。3、丙是与曾某是夫妻关系享有继承权。4、乙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5、乙之子因乙去世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6、因丙后于曾某死亡,因此丙所继承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由丙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7、本案六间房产由甲,乙之子,丁各得二间,根据继承法的原则,一般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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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99huang

1、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 试析: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答: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2、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问: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答: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丙与甲的儿子间的收养关系有效。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3、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了一买卖合同,约定由乙企业向甲企业提供一设备,甲应于收货后付款20万元。后甲企业因原厂长经营不善被撤换。新厂长上任后改变了企业的生产计划,原订的设备不再需要。因此,在乙企业按合同交货时,甲企业的新任厂长指令拒收,并提出这是原厂长订的合同,现要对以前的合同进行清理,原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试分析甲企业拒收乙企业提供的设备是否合法? 答:甲企业拒收不合法,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因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是同一人格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的更换虽属于法人的变更,但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未变,法人的主体资格未变。因此,甲企业厂长的更换不能改变其法人的主体资格,原订立的合同仍然有效。 4、某甲从商场购得一台原装进口电视机,甲并未拆开包装。1999年10月30日甲又将该电视机转卖给乙。乙买回后发现该电视机并非原装进口的,而是由国内组装。乙使用后发现该电视机视听效果太差。2001年5月乙以受欺为由向甲提出退货,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该案中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因为甲并未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也未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该行为应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为乙是在对标的物电视机有重大误解的情形下实施买卖行为的。乙可撤销与甲间的买卖行为。但因自乙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已经超过1年,且其已经使用电视机,乙的撤销权消灭,不得再撤销。因此,该案应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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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乖candy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 A.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B.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C.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D.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 2.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如果自然人在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则以() A.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 B.自然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C.利害关系人的选择为准 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为准 3.甲失踪6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3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20万元;乙出资金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对此债务() A.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万元 B.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6万元 5.甲、乙两人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如果甲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丙在6个月内不调回北京工作,甲则把自己在北京的一栋房屋出租给乙。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6.甲的儿子乙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为进一步提高乙的学习成绩以便乙在即将举行的全国统一高考中考上重点大学,甲特意为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后来,乙迷恋上网,学习成绩下降,只考上了一般本科院校。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 A.无效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目的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 D.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的效力不受甲的行为动机落空的影响 7.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证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三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则甲的诉讼请求() A.不可以得到支持,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除斥期间 B.可以得到支持,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得到支持,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得到支持,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8.甲委托乙购买旧手机一部,丙委托乙出卖旧手机一部,于是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手机买卖合同。则乙的行为属于() A.滥用代理权B.居间行为 C.行纪行为D.超越代理权 9.某精神病院的住院精神病人甲从精神病院出走后,在超市闹事,造成超市经济损失1500元。对此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B.超市 C.甲的家属D.精神病医院 10.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中,待甲提货时,发现丢失部分货物。甲向乙请求赔偿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6个月B.1年 C.2年D.20年 11.2001年10月2日,甲因过失致乙人身伤害,造成乙损失5000元。甲无力赔偿,乙也没有主动请求甲赔偿。2003年4月1日,甲出外打工,赚了一些钱,主动向乙支付了2000元作为赔偿金。后来,甲在接受普法教育时才明白乙的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则()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的赔偿金 B.乙接受2000元属于不当得利 C.乙有权接受2000元,甲无权请求返还 D.乙无权接受,该2000元应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12.下列民事主体中,全部享有名称权的是() A.自然人B.自然人、法人 C.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D.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13.下列权利中属于我国特有的物权类型的是() A.永佃权B.典权 C.地上权D.地役权 14.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手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甲,后来乙将该表从甲处盗走,并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恶意的丙。丙不慎又将该表丢失,被人捡到送给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自然人丁所有。现在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人是() A.甲B.乙 C.丙D.丁 15.下列财产中,不属于以继受取得方式获得所有权的是() A.存款的利息B.继承的房屋 C.购买的电脑D.受赠的吉他 16.甲以其价值24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2003年7月9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年7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与丙银行于2003年7月1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房屋依法拍卖,只获得价款150万元。则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价款的分配应当是() A.乙银行获得75万、丙银行获得75万 B.乙银行获得100万、丙银行获得50万 C.乙银行获得50万、丙银行获得100万 D.乙银行获得78万、丙银行获得72万 17.2003年1月1日,王明向李萍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王阳作为还款的保证人,但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和债权人既未约定保证方式也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此时王阳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当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A.4个月B.6个月 C.8个月D.10个月 18.下列属于自然人的身份权的是() A.名誉权B.姓名权 C.荣誉权D.肖像权 19.甲建筑安装公司从乙家电设备制造厂购进了1000只电源开关,价值1万元,但回来经检测发现其中300只电源开关的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乙工厂同意全部退货。但甲公司退货后几经催讨都未取得退货款。后来乙工厂被丙电力设备公司兼并,成为其分公司。对于这1万元债务,应由() A.乙承担B.丙承担 C.乙与丙共同承担D.乙与丙分担 20.甲收藏一套清代红木家具,价值约5万元,甲的其它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欠乙50万元。后来,甲将红木家具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其从国外回来的表弟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使代位权 C.不管丙是否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21.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将自己的一辆捷达牌汽车抵押给乙担保甲到期付款,此时乙() A.可以转让其债权而自己保留抵押权 B.可以转让其抵押权而自己保留债权 C.可以在转让债权时抵押权随之转让 D.可以将债权和抵押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人 22.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货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该批货物灭失,则此货物灭失的损失应由() A.甲承担B.乙承担 C.提存部门承担D.甲、乙分担 23.某甲妻子早亡,家中有某甲的父亲某乙、某甲的儿子某丙和某丙的媳妇某丁。一日某甲与某丙一道飞往广州,不幸飞机失事。某甲与某丙各有遗产1万元。则某乙和某丁应继承的遗产数额分别是() A.10000元;10000元B.15000元;5000元 C.7500元;12500元D.5000元;15000元 24.甲因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执行完毕后,甲父悲痛欲绝加上旧病复发而亡。甲有妻乙、子丙、兄丁、弟戊。甲父的遗产应由() A.甲、乙、丙、丁、戊继承B.乙、丙、丁、戊继承 C.丙、丁、戊继承D.丁、戊继承 25.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A.可以采取明示B.可以采取默示 C.必须采取明示D.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 26.某日,公交司机李某驾驶公共汽车在正常拐弯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赵某驾驶一辆汽车违章迎面驶来,为避免车祸发生,李某将车向右一拐,驶入人行道,却将人行道上的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失应由() A.李某承担B.公交公司承担 C.赵某承担D.李某与赵某共同承担 27.旅客甲在某旅馆住宿期间,被天花板上突然脱落的吊灯砸伤。甲要求某旅馆赔偿,但某旅馆称吊灯是由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没有过错。对于旅客甲的损失应当() A.某旅馆承担赔偿责任 B.某装修队承担赔偿责任 C.某旅馆与某装修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某旅馆与某装修队平均分担赔偿责任 28.甲替乙看管小狗,丙逗小狗玩耍,在丙的挑逗中,小狗突然咬伤了过路的行人丁,则丁所受到的损害应由() A.甲负责赔偿B.乙负责赔偿 C.丙负责赔偿D.甲、乙、丙三人负责赔偿 29.小明和小王是8岁的小学生,一日在校内的打闹中,小明用铅笔将小王的眼睛戳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小王的损失应() A.由小明承担B.由小明的父母承担 C.由小明的父母和小王的父母共同承担D.全部由学校承担 30.甲、乙是邻居,一天二人发生争吵,甲对儿女们说:“替我出口气,帮我打他。”在打斗中,甲的长子、次女将乙的耳朵打伤,花去医药费6000元。事后甲的长子、次女与乙达成协议,甲的长子、次女各自向乙支付2000元。在此情况下乙() A.仍有权就其余2000元损失向甲及其长子、次女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只能就其余的2000元损失向甲的次女请求赔偿 C.只能向甲请求赔偿其应付的2000元 D.只能就其余的2000元损失向甲的长子请求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民事权利,依其所起的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A.支配权B.人身权 C.请求权D.形成权 E.抗辩权 32.电脑商明知电脑质量有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还刻意的渲染其电脑绝无任何质量上的瑕疵,消费者甲购买了该质量有瑕疵的电脑。该买卖电脑的行为属于()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C.欺诈的民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E.胁迫的民事行为 33.债的相对性是指债的内容只对债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是在特殊情形下,债的效力也可及于第三人,这些情形包括() A.债权人行使代位权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C.合伙关系中的三方当事人D.委托合同关系的相对人 E.不法侵害债权的第三人 34.黄某开一小吃店,因经营不善,亏欠贷款和税款共计1万元,后黄某病死,留有遗产实际价值为5000元。黄某有一子,则其子() A.有权继承其父遗产5000元,不承担清偿税款、贷款的义务 B.可以放弃继承权利,不承担清偿税款、贷款的义务 C.应当继承其父遗产5000元,并清偿税款和贷款1万元 D.可以继承其父遗产5000元,并以5000元为限偿还税款和贷款 E.可以继承其父遗产5000元并自愿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35.甲、乙为某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学生,一日甲见乙正在偷学校图书馆电脑中的硬盘,便上前制止。乙说道:“多管闲事。”接着又给了甲一拳,将甲的眼睛打伤。对于甲的损害应由() A.乙承担赔偿责任B.某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乙与某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如果乙无力承担,由甲自己承担 E.如果乙无力承担,由某学校给予适当的补偿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合伙的法律特征。 37.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38.简述名称权的内容。 39.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40.什么是遗赠?遗赠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试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某手机商店新购进一批手机,每部定价2999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9元标为1999元。顾客甲入店,发现在别处卖3000元的手机在这里只卖1999元,因此甲一下就买了两部。事后,售货员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甲,要求退货。甲称,自己买回两部手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不能反悔;再说,其中一部手机已以2950元卖给了乙。商店按甲所指找到乙,要求乙退回手机,乙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 问:(1)商店与甲之间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如何? (2)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甲退货,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甲补足差价,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判决撤销商店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3)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乙退回手机,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为什么? 43.1998年6月1日,大华橡胶厂向黄村信用社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1998年6月1日起至1999年6月1日止,大华橡胶厂以其4台YLL型轮胎硫化机作为抵押,价值87600元。1998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在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金诚工贸公司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黄村信用社如约发放了贷款,但大华橡胶厂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问:(1)大华橡胶厂与黄村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为什么? (2)金诚工贸公司承担的是什么方式的保证责任?为什么? (3)假设黄村信用社放弃了抵押权,金诚工贸公司是否应对黄村信用社的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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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珍zero

1、义务 2、追偿 3、共同责任 4、自然孳息 5、有限责任6、无直接财产内容 7、管理人 8、支配权 9、过错程度10、人身权1、C2、A、C(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公平责任已经不是并列于过错、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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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Amysweety

1。在这里赵某和钱某享有抵押权就不用说了,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孙某当时进行了抵押登记没,如果登记了,就享有,没有,就不享有,因为抵押权是属于登记才生效的担保物权。至于那个摄像机,其实不是抵押权,而是质押权,对于质押权来说,只要交付了动产,就算生效了。2.房子的拍卖金额由三个人分,当然不是平分,因为这里是有顺序的,所以如果该房子拍卖了30万,那么首先赵某得5万,钱某得20万,孙某只能得剩下的五万了(这是在孙某也进行了抵押登记的情形下,若没登记,就没有了),至于那个摄像机,拍卖的1万元全给孙某,因为如前述,这是质押权,不是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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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nyredzqqq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