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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戟之喵
首页 > 自考本科 > 2020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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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帅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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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您这也太过分了,人家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啊!不过还是要鼓励下您!楼主加油!楼主加油!考试不能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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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評狂魔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2013/三/18)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D.无偿使用该技术

参考答案

1.【考点】专利侵权行为(现有技术抗辩);专利的复审和宣告无效

【答案】B。解析:《专利法》和《合同法》均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乙公司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当属合法。A项错误,不当选。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专利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缺乏新颖性,不具备授权专利条件。另外,《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乙公司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但是不能请求法院宣告该专利无效。B项正确,当选。C项错误,不当选。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对于现有技术,任何人均无偿使用。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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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点葵

《知识产权法》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l分,共16分)1.商标注册 核准注册 2.独占使用许可 普通使用许可 3.商标 4.实质性 创造性5.外国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 6.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7.国民待遇原则 优先权原则 独立性原则8.宪法和法律 公共利益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所给出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ABCD 2.BC 3.D 4.ABC 5.ABD 6.C 7.D 8.BCD 9.ABCD l0.ABD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2.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 3.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四、简答题【每小题l0分。共20分) 1.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有新颖性的含义。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3分),在国内公开使用过(3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2分),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分)。 2.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3分) (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所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3分) (3)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除表演者权外都属于财产权范畴。 (4分) 五、案例分析题(24分) 答:l.根据修改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商标应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功能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不能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新《商标法》对于这一条款作了较大的改动。根据该法第十一条规定,本身缺乏显著特征的,“经过使用取得显著得特征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8分) 2.从实际情况看,虽然申请商标“二卡通”文字对其指定使用的“金融服务、储蓄银行、信用卡”等服务项目的特点有一定的叙述性,但经过申请人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一卡通”文字与申请人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该文字已经起到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而且,目前尚元证据表明其他金融机构也在类似服务上使用“一卡通”文字。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取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一些对本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点有描述性的标志,虽然会因为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而在初始阶段难以获得注册,但由于这些标志往往比较浅显,与商品的联系比较直接,容易被消费者所认知。如果经过企业长期的使用和广泛的宣传,使具有上述情形的标志与该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消费者一见到某标志就会自然地想到是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那么这一标志实际上就起到了商标的识别作用。(8分) 3.在商标评审实践中,一直是承认“经过使用取得显著得特征的”标志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新《商标法)涕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则为上述情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中只有招商银行一家在金融服务上使用“一卡通”作为其服务的标志。为中国的相关公众普遍知晓,即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使消费者在看到或听到该标志时,立刻能够与使用该标志的经营者联系起来,从而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申请商标可以初步审定。(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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