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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优姬
首页 > 自考本科 > 2020年自考本科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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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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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成都文理学院:招生代码5747

学校性质:全日制省属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理念

“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发展战略。

党建引领,“全人教育+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情怀的世界公民,让每一位学生都能牵手世界名校。

选择成都文理,不止专(本)科,你的硕士也可以拥有。

综合型应用大学

10大学科:文、经、管、法、理、工、艺、教、医、农,71个本专科专业。6大学科群:经管、文化创意、师范教育、艺术产业、知识产权、文旅康养。打破校际院系学科专业界限,连接海内外资源,逐渐形成10+6+N学科专业发展格局。

省部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45个;各类省级以上特色建设专业、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30余项。

师资力量雄厚

在960名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近40%,高级职称占9.9%,副高级职称占20.5%,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8.4%,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占52.5%。

学生毕业去向

在校学生近26000名。近年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校多次荣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高职单招毕业学生可选择专升本、海外升硕继续深造,也可以在各行业选择从事专业相关的各类工作。

二、2020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普通高中类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招生科类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专科

三年

文理兼收

190

14000

会计学院

会计

专科

三年

文理兼收

170

14000

体育与医护学院

护理

专科

三年

文理兼收

138

14000

经济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专科

三年

文理兼收

61

14000

信息工程学院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专科

三年

文理兼收

80

14000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商务

专科

三年

文理兼收

70

14000

(二)中职类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中职类别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专科

三年

不限类别

170

14000

会计学院

会计

专科

三年

不限类别

160

14000

体育与医护学院

护理

专科

三年

不限类别

140

14000

经济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专科

三年

不限类别

99

14000

信息工程学院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专科

三年

不限类别

70

14000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商务

专科

三年

不限类别

70

1400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以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报考条件

1.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办法

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选择“成都文理学院,代码5747”作为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成都文理学院官网()进入“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报名确认和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专业志愿确认以缴费为准。我校确认工作一律在网上进行,不再采取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不得兼报。

所有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 考试时间

原定于3月28日进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进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 考试地点

成都文理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 考试内容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分普高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我校自行阅卷评分。综合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总分为200分。

普高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总分

仪表仪容

仪表举止和基本素养

200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语言表达

职业倾向

专业认知、职业能力倾向和专业潜力

创新能力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创造能力

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名称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总分

旅游管理

1.基础素养:个人自述

2.专业认知:专业学习情况

3.导游岗位技能(二选一):导游讲解和旅游文化要素讲解

200

学前教育

1.基础素养:个人自述

2.专业认知:专业学习情况

3.学前教育专业技能(二选一):学前教育教学能力(说课)和学前教育技法能力(儿童弹唱、舞蹈表演、绘画(三选一))

200

护理

1.基础素养:个人自述

2.专业认知:专业学习情况

3.护理岗位技能(二选一):基础护理技能和急救护理技能

200

会计

1.基础素养自述:个人结合专业自述

2.专业认知沟通:考察专业学习情况

3.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点钞技能、数字大小写基本技能、鉴别假钞技能、小键盘录入技能、会计实务技能(准确运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用账、报账)、会计表格凭证制作技能以及会计软件应用技能等。

200

电子商务

1.个人自述:学习经历、兴趣爱好、职业意向、个人特长

2.专业认知:对网络营销、网站、支付、物流、社交媒体、移动互联网等相关领域的了解与认知

3.逻辑思辨能力测评

20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个人自述:学习经历、兴趣爱好、职业意向、个人特长

2.专业认知:对计算机及其应用以及互联网通信等相关领域的了解与认知

3.逻辑思辨能力测评

200

五、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学校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

3.普高类报考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若文化总分和综合能力成绩都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拟录取考生名单。

4.中职类报考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拟录取考生名单。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6.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二)录取公示

1.学校将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校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2.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我校为本科院校,被录取专科学生进校后可享受本科相关教学资源。

(三)专业调整:在符合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在大一第一学期12月或第二学期6月在同层次原则下申请一次调换专业,专业调整按照相关学院相关专业要求进行。

(四)奖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学习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人),还设立有社会工作、考研、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人),同时还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人)。

(五)升学途径:

(1)海外升硕:通过“专硕直通”,海外继续深造。

(2)自考专升本:专科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同时参加应用型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自考专升本)学习,全部规定课程合格,颁发本科文凭。符合授位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与统招本科学生享受同等学习、工作待遇。

(3)普通专升本:完成专科阶段学业的专科毕业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按照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专升本的相关规定执行。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相应条件的,颁发本科文凭;符合授位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与统招本科学生享受同等学习、工作待遇。

七、海外升硕项目—专硕直通

※ 让世界名校为你转身,助个人学历弯道超车

项目介绍:项目依托成都文理学院广泛、深入的海外大学合作网络与成熟的海外课堂经验,以逐步完善的英语学术语言教学课程(雅思、海外高等院校学习方法等)、升学指导团队(或中心)为重要的辅助手段,帮助专科学生实现“海外直通、学历升级”的目标。

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均可报名参加“专硕直通”;若报名人数较多,学校将组织面试,确定最终人选。

※ 项目亮点

项目性价比高:一次交费,三年受益。

时间效益高:国内三年专科学习,最快四年可拥有海外名校硕士文凭。

项目保障强:海外名校,100% Offer,国际导师全程陪伴,海外基地保驾护航。

就业前景广:拥有更多就业选择,拥有硕士文凭及外语独特优势。

四年制项目流程

五年制项目流程

费用标准

¥89,000元/生(不含专科阶段学费,报名进入项目后一次性收取)

包含:雅思教学、教材资料费、 导师服务与工作坊课程、海外大学硕士项目咨询及指导、海外大学择校指导、海外大学申请服务、 签证申请辅导、 签证办理服务

不含:雅思报名考试费、雅思成绩复议费用、海外大学报名费、翻译及认证费、签证费(递交)、护照费、机票费、交通费、伙食费、专科学费及杂费、海外大学学费及杂费等。

专硕直通合作院校(部分)

1.英国:埃克塞特大学、纽卡斯尔大学、东安格利亚大学、伦敦城市大学、女王大学、斯特林大学、考文垂大学(四年制)、赫尔大学、普利茅斯大学、德蒙福特大学(四年制)等。

2.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纽卡斯尔大学、中央昆士兰大学、迪肯大学等。

选择成都文理,不止专(本)科,你的硕士也可以拥有!

八、相关联系方式

单独招生、海外升硕咨询老师联系方式

地市州名称

负责老师

手机/微信

QQ号码

眉山、乐山、攀枝花、甘孜、阿坝

袁老师

693427258

巴中、南充、自贡

周老师

2049144667

达州、广元、内江

陈老师

878785467

雅安、绵阳、泸州

苟老师

736086461

成都、德阳、遂宁、广安

王老师

2083869205

宜宾、资阳、凉山

高老师

584329055

【学校招生处电话】:、61560113、61560115、61560116

【网址】:(成都文理学院官网)

(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网)

【招生咨询邮箱】: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成都文理学院官微

学校招生处官微

83 评论

我是漂亮小小妞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第二条 学校性质: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1月,2012年11月成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为3年,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3年。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五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六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各专业计划分配有较大调整,具体如下: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广西,除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二、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及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三、通过网络提交视频或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的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除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三个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第八条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第五章 招生范围第九条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除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外,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我校艺术类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等五个专业在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等省份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余省份和专业文理兼招。第十条 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第六章 入学考试第十一条 我校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及时调整了校考考试方案,具体各省各专业考核形式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报考我校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录取时直接使用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第十五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七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凡填报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或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与外省各专业(类别)录取不分文理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一、艺术类本科专业(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我校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包含:广西、江西、河南、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文化管理)。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5.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国标舞舞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3、4、5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7.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第1、3、4、6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8.以上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二)非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通过取消校考、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以及采取网络提交视频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核。涉及的省份和专业有: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1.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取消校考认可统考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级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1)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河北、湖北、新疆、宁夏等省份的考生)(2)认可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时,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等省份的考生)。3.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以及中英(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通过网络提交视频进行专业考核的面试类专业,具体如下:(1)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学(文化管理)。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含演奏、流行演奏、演唱、流行演唱)。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三)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四)综合分的计算方式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校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专业成绩所占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第二十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第八章 录取要求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含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cm、女生≥158cm,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1:1。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方向)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第二十三条 本科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四、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吉它、古典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管弦、键盘、流行演奏),其中键盘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六、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七、音乐学(文化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以上一至四项各专业参加现场考试的按乐器种类录取,参加非现场考试(通过网络提交视频的)按省专业排名录取,各乐种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第二十六条 本科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英国格林多大学(Glyndwr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格林多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七条 本科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八条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含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第四学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九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专科(高职)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专科(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通过在专科(高职)学习期间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三十一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5327082, 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网站网址:。招生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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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小痴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简介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3年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上,我校名列第58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 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普通本科生367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600余人。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2007年湖北省高等教育专升本公告普通高校专升本的比例不足5%,使得大量普通高校专科生无法正常继续学习深造。对此明确指出开办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是为了充分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与考生的学历层次!鉴于此,现面向广大的大专生开设武汉理工大学主考专业专升本。咨询报考可联系辅导员韩老师武汉理工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专业 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层次 学费/年 工程管理 20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人力资源 15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广告学 15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专科在读或专科已毕业者 2.热爱祖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学生免试入学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收费标准: 学费4000元学年,报名费100元,教材400元两年,报考费:学员应在学校每次统一组织报考之前主动到学校缴纳报考费,每次报考时间在考试前两个月左右。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一寸、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各4张,电子版蓝底免冠彩色登记照1份、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详情可联系: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招生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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