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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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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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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广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8月27日-9月5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防控工作,确保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2年10月中山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2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2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7:00报考:2022年9月1日14:00至9月5日17:00缴费:2022年9月2日10:00至9月5日17:00(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新考生报名后可获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详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者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2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报考缴费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缴费。二、准考证实施自行打印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以及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10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4—2),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我市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我市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12月上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2022年10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2.2022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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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男人的世界

近期,苏州大学发现有教育机构或个人以苏州大学的名义在微信朋友圈广告、软件开机广告等新媒体渠道违规投放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及留学项目的虚假招生宣传、广告,以达到取信息、谋取利益的目的。为保护广大社会群众及学习者的利益,维护学校的办学形象和声誉,确保学校继续教育、留学项目招生工作的正常开展,苏州大学特作如下声明:一、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及留学项目的招生信息以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为准,学校从未委托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宣传工作,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甄别,不要轻信某些网站、培训机构或个人发布的招生信息,提高警惕,谨防上当。二、苏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及留学项目均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招生简章中有明确的招生条件及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直接报名,各类收费均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出具苏州大学正式票据。三、苏州大学2022年继续教育招生简章对外发布情况:1.留学项目目前包含“2+2国际本科”“1+X国际硕士”两项项目,均已发布招生简章并对外招生:《苏州大学2022年2+2国际本科(学分豁免)项目招生简章》《苏州大学2022年1+X国际硕士项目招生简章》2.成人高等教育目前已发布招生简章,需报考的考生可先行了解专业,预计于八月底到九月初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苏州大学2022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3.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目前已发布招生简章,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0日:《苏州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招生简章》4.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主要以各类能力提升类短期培训为主,所有项目实时在“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网发布招生简章,目前项目涵盖:管理类能力提升培训、雅思等语言培训、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设计技能培训、视频调色包装等。四、苏州大学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及留学项目)办学规范,请广大考生勿信“交费包录取”“不用上课”“不用考试”“包毕业”“1.5年学制”等虚假宣传,避免上当。五、对一切未经学校同意随意滥发此类信息的网络媒体和平台,苏州大学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一切冒用学校名义从事损害学校声誉和权益的机构或个人,苏州大学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六、联系方式:1.网站名称:苏州大学继续教育2.官方微信平台:苏州大学继续教育、苏州大学出国留学、苏大培训3.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成教、自考:非学历培训:出国留学项目:暑期值班电话: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教务老师 顾秋萍校对 陶善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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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饭无范儿

2022辽宁各地高考招考办电话汇总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省招考办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省各类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组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和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中等学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及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省高考相关科目、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组织实施工作;为各类招生考试网上阅卷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五)承担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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