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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Yang1231
首页 > 自考本科 > 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地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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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xin的刺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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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11月22日-12月2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防控工作,确保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考点防疫政策根据所在地疫情制定及调整,非中山市居住或工作的考生谨慎选择在中山市报考。(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1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7:00报考:2022年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自动停止接受考生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者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严格遵守中山市以及考点所在镇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中山招考网等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 )附件1-4.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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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janice一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与审核时间 1.社会型专业 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 2.应用型专业 新生注册安排请咨询主考院校。 (二)注册流程 1.社会型专业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 ①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②考生注册。考生需在信息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信息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③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3.1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3.1次”。如考生未在2023年2月23日12: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 ④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2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⑤审核通过。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报考。 2.应用型专业 应用型考生新生注册等问题请及时与主考院校联系。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有关规定注册报名。 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最新要求,本次新生注册对相片的采集像素、图像大小要求较以往有所调整,考生照片审核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附件3)开展,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照片信息采集,将直接影响后续报考、毕业申请等环节。 二、课程报考 (一)课程安排 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安排在4月15日至16日举行。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1次)2023年4月考试课表、课程简表》(查询网址:)。 (二)报考时间 1.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7:00。 特别提醒: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三)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4)。 特别提醒:考生登录信息系统后,应第一时间仔细检查考籍信息中的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特别是手机号码,如果不是本人最新的号码,请及时更换。修改手机号码,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界面的“身份认证”中认证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缺失或有误,导致考点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能接收考前提醒等,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考须知 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 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信息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信息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 6.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4:45期间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考生的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四、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3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5月8日,请考生登录信息系统“成绩查询”界面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0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社会型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主考院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6),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3年5月1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对部分专业进行了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询。 (五)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备考。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 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原文标题: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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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pan2013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东莞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考考生: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为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以上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二、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预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广东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逾期不能修改。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二)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报名注意事项1.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2月27日前联系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电话:,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2.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等待人工审核结果。(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在考试当周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附件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附件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6.2023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docx附件7.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docx附件8.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doc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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