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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无敌
首页 > 自考本科 > 2005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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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创1372005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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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海研修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东里12号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的。而且收费不贵的 授课老师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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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尾巴喵姬

自考除了广东和江苏,其他各省一年均有两次考试,而广东一年可以考三次,江苏一年可以考四次,自学考试在报考之初,需要查看具体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自考只要所有的课程考试全部通过后,才可以申请毕业。自考本科(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是中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本科学历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工资待遇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师大教育。师大教育不仅有成人大专学历,而且有本科学历等学历证书,上班族必备职业证书,是在职备考的最佳选择,证书具有高含金量,学信网可查;同时师大教育每周4*12小时辅导,8大名师跟踪教学服务 ,低基础入门,教材精讲,真题解析,冲刺串讲;更有考前模考全录播模块教学,每年最新教程变动强化全新考试方向;精讲全新考试和重点,助力学生更好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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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天11

各地的自考政策都不一样的,而且还要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专业的,切不可草率!! 我的专科也是自考,去年开始自考本科,今年下半年还有3科就OK了:) 不过一定要有恒心和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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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航哒哒哒

4次。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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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旦无光

8月22日到9月7日。各个地方的自考时间是不一样的,根据西安省教育局官网信息显示,2005年的自考报名时间是8月22日到9月7日,8月29日到30日为休息日,不办理报名。自考也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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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叫主子

自学考试有好多种,不知道你是想考大学还是研究生?下面是报考的一些程序! 随着200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地区报名工作马上开始,近有不少网友来电来函咨询诸如何报名考试、自考有哪些专业、“自考有什么要求?”。为了让大家更方便更快速报考,查询到自己所在地的报考信息,新浪自考特别推出自考报考指南,并将步骤简单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全文 [评论] ·报名自考需要什么条件 ·自考何时报名、考试 ·大学生能否免考课程 ·跨专业考试需办理手续 省 市 一月自考 四月自考 收费 方式 备注 北京 中英合作10.10-10.30 2005.12.18-2006.1.18 30元 网报现场邮寄 北京06年报考通知 报考常见问题集锦 非笔试课12.18开报 天津 2005年11.28-12.9 30元 网报现场 11月28日起网报网上报考热点问题网报系统操作指南 上海 2006年1.2-3.5 35元 网报现场 4月自考网上报考新增3个自考专业 江苏 2005年增考12.1-12.7 2005年12.1-12.7 现场 江苏自考报名须知中英合作专业考试 南京 2006年补报3.3-3.4 现场 南京各专业报名地 浙江 宁波 2005年延期9.6-10.10 48元 网报现场 宁波报名须知 衢州 2005年9.1-9.5 48元 网报现场 衢州报考须知 兰溪 2005年9.1-9.3 48元 网报现场 兰溪报考须知 山东 烟台 2005年12.3-4 2005年12.18-12.24 现场 烟台报名事项 济宁 2005年12.3-4 2005年12.18-12.24 现场 济宁报考注意 青岛 2005年12.3-4 2005年12.18-12.24 现场 青岛报考须知 安徽 合肥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合肥报考简章 铜陵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4月报名安排 阜阳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报考流程须知 黄山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4月报名通知 淮南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实行网上报名 芜湖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可直接上网报名 宿州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新老考生同时报名 宣城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不再接受手工报名 毫州 2005年8.16-9.10 网报现场 只能报考一次 六安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须一次性完成报考 淮北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实行网上报名 巢湖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全部网上银行支付 蚌埠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最多报四门课程 安庆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可报多个专业 池州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直接在网上报名 滁州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报名注意事项 马鞍山 2005年8.16-9.10 2005年11.16-12.10 网报现场 报考事项须知 福建 网报2005年12.14-06.1.31 24元 网报现场 报名条件及免考开考76个自考专业 福州 2006年延至2.15 24元 网报现场 报名时间安排 厦门 网报2005年12.1-1.20 24元 网报现场 厦门报考注意事项 泉州 2005年12.14-20 24元 网报现场 报考地点汇总 三明 2005年12.14-20 24元 网报现场 三明报名注意事项 广东 广州 2005年网报11.10-20 25元 网报现场 报考时间安排通知统考课程考试通知 深圳 2005年11.10-20 25元 网报现场 深圳报考通知 汕头 2005年11.8-15 25元 网报现场 统考课程报考通知 清远 2005年11.17-20 25元 网报现场 清远报考注意事项 珠海 2005年11.18-19 25元 网报现场 加考报考安排 广西 2005年11.23-12.1 2006年3.4-3.12 网报现场 课程安排及事项报考安排通知 南宁 现场2006年3.9-3.11 考生报名不同 内蒙古 呼地区 2005年12.15-12.25 报名时间确定 山西 2006年2.25-3.10 30元 报名简章和考试 河北 石家庄 2005年12.8-12.15 报名注意事项 湖南 2005年12.20-12.26 4月和10月报名 湖北 2005年补报11.29-12.9 2005年12.10-12.25 网上现场电话 新老考生报名流程 武汉 2005年10.10-11.23 2005年12.10-12.25 网上现场电话 报名时间敲定 四川 成都 2005年12.2-12.11 26元 网上现场 不接受新生报名 德阳 2006年1.3-1.10 26元 网上现场 报名启用新系统 武侯区 2005年12.2-12.9 26元 网上现场 只接受现场报名 重庆 沙坪坝区 2005年补报12.5-12.7 2006年1.11-1.15 30元 网上现场 同时办理转免考 南岸区 2005年11.9-11.13 2006年2.8-2.13 30元 网上现场 须在学校办报考 江北区 2005年10.31-11.2 30元 网上现场 应查询课程代码 渝中区 2005年11.7-11.18 30元 网上现场 报名应注意事项 綦江县 2005年10.25-11.3 30元 网上现场 上网查询详情 铜梁县 2005年11.21-11.30 2006年2.6-2.15 30元 网上现场 须自带钢笔和胶擦 巫山县 2006年1.4-1.13 30元 网上现场 同时办理补换证件 巴南区 2006年1.4-1.13 30元 网上现场 本人持身份证报考 云南 2005年12.1-12.10 25元 网上现场 只接受老考生报名 新疆 乌鲁木齐 2005年12.7-12.11 35元 现场 1月自考加考 陕西 西安 2005年11.15-11.25 30元 现场 报名时间公布 甘肃 2005年9.1-9.10 28元 现场 报名设60个专业 考生因工作需要或更动居住地等原因需要更换报考地点或专业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向有关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转考手续。办理转考手续后,原考试合格的相同名称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自考办同意后,可报考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报考其他相近专业参加考试;没有相近专业的,须重新选择专业参加考试。省内转考 1、转考者持新、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向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转出地自考办审查盖章。 2、转考者持上述证件和表格到转入地自考办审查盖章后,持全部材料到省自考办审批。省自考办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存备案,两分退转入地自考办。本省转外省 1、转考者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及单位证明到转出地自考办申请,填写《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转出地自考办审查盖章。 2、转考者持上述材料到省自考办审核盖章后,省自考办留下一份表格,一份送转入省的省自考办,一份退回转出地自考办。外省转本省 外省转入考生持在本省参加考试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和在外省取得的课程合格证,直接到省自考办填写《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省自考办审查同意后负责其档案传递。何为转考:考生确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到其它地区参加考试或持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可申请办理转考。转考条件:转考者须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转考要求:考生转考时须将转出地所考合格课程一次性转往转入地,不允许只转一门或者其中几门。转考时间:每年3月(9月)1日-15日。转考范围:① 本市转其它地市② 本市转系统院校③ 本市转应用型④ 停考专业的转考⑤ 本市内的转考(含区内持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并档) ⑥ 转专业的转考⑦ 本地市转外省⑧ 外省转本市转考办法:转考范围中①--⑥种类型的转考程序:(1)转考者在转考时间内持转出、转入地准考证及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招考办提出申请, 填写《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交转出地招考办签字盖章。(2)考生将签字盖章后的一式三份《转考申请登记表》及上述证件送交转入地招考办审核签章,再送还转出地招考办。(3)转出地招考办将转出考生《转考申请登记表》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审批手续。(4)考生于每年4月(10月 )1日-5日到转出地招考办领取签审后的本人转考档案,并送达转入地招考办。本市转外省的转考程序:(1)转考者在转考时间内持转出、转入地准考证及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招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高自考档案传递通知单》交由转出地招考办办理。(2)转外省的档案统一由本省自考办负责邮寄到外省。(3)考生于每年4月(10月)10日-15日到外省所在转入地招考办查询本人转考档案。外省转本地的转考程序:(1)转考者到外省转出地自考办提出转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2)由外省自考办负责邮寄到本省自考办,再由本省自考办通知转入地招考办领取转考者档案。 (3)考生于每年4月(10月)10日-15日到本省所在转入地招考办查询本人转考毕业手续: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本、专科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生证书上副署;中专毕业证书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中专指导学校副署。 劳改、劳教人员参加自学考试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 申请办理毕业生手续的考生,经所在地自考办根据省自考办下发的《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转免考有关证明材料、与《考生登记表》同底的二寸黑白登记照片一张、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本科毕业生)交所在地自考办,由所在地的地市级自考办到省办理。 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根据当地自考办的通知,及时办理有关毕业手续;逾期办理者,推迟一届毕业。遗失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一律不予补发,只办理相应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的办理程序为: 1.由毕业生本人向领证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当地自考办或有关学校审核盖章。 2.毕业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考 学校档案室盖章的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黑白照片两张,一并交省自考办审核。经审核后,考生持省自考办出具的书面签章材料到《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刊登遗失声明。3.遗失声明刊登后,省自考办为其办理学历证明。每年的元月下旬和七月下旬,毕业生凭身份证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谢谢你的详细回答| 我来“揪”错 | 评论(0) | 投诉 | 其他回答 -------------------------------------------------------------------------------- 回答者:wangwang4569 级别:学弟 (2005-11-27 20:37:44) 湖北以外转湖北本地的转考程序:(1)转考者到外省转出地自考办提出转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2)由外省自考办负责邮寄到本省自考办,再由本省自考办通知转入地招考办领取转考者档案。 (3)考生于每年4月(10月)10日-15日到本省所在转入地招考办查询本人转考毕业手续: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本、专科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生证书上副署;中专毕业证书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中专指导学校副署。 劳改、劳教人员参加自学考试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 申请办理毕业生手续的考生,经所在地自考办根据省自考办下发的《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转免考有关证明材料、与《考生登记表》同底的二寸黑白登记照片一张、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本科毕业生)交所在地自考办,由所在地的地市级自考办到省办理。 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根据当地自考办的通知,及时办理有关毕业手续;逾期办理者,推迟一届毕业。遗失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一律不予补发,只办理相应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的办理程序为: 1.由毕业生本人向领证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当地自考办或有关学校审核盖章。 2.毕业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考 学校档案室盖章的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黑白照片两张,一并交省自考办审核。经审核后,考生持省自考办出具的书面签章材料到《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刊登遗失声明。3.遗失声明刊登后,省自考办为其办理学历证明。每年的元月下旬和七月下旬,毕业生凭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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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甜甜不赖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考一年一般有两次考试,在4月和10月,(也有个别地区一年4次考试,1月和7月也有考试)。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各省时间可能有微调。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4月自考,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六、日

10月自考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六 、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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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过天晴……

可以拨打下面的自考办电话请他们给你推荐一个助学点。考试报名]2005年12月18日-06年1月18报考06年4月2006年6月18日-7月18日报考06年10月 -------------------------------------------------------------------------------- [报名网址] -------------------------------------------------------------------------------- [考试时间]每年4月和10月的最后两个周末 -------------------------------------------------------------------------------- [领取成绩]6月15日--17日 12月15日--17日 -------------------------------------------------------------------------------- [成绩复核]进入 办理,2005年起区县自考办不接代考生个人查卷 --------------------------------------------------------------------------------[实践报名]6月中下旬 12月中下旬 -------------------------------------------------------------------------------- [论文登记]论文一年安排两次一般为6月和12月 答辩时间一般在申请论文3个月后 -------------------------------------------------------------------------------- [申办毕业]4月考试:6月15日--17日 10月考试:12月15日--17日 -------------------------------------------------------------------------------- [领毕业证]6月办理毕业:8月领取 12月办理毕业:2月领取 -------------------------------------------------------------------------------- [学位申请]6月毕业:9月申请 12月毕业:3月申请 -------------------------------------------------------------------------------- [转免考籍]每周一、周四 市自考办成绩科(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 [考办联系]62111896 考务办62111897 教材科北京市各自考办联系方式(2005年7月最新版) 北京市各自考办联系方式(2005年7月最新版) 2005-6-22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序号 区县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1 东城区 东城区朝内南小街春雨1巷5号 2 西城区 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胡同63号 3 崇文区 崇文区天坛内东里3号 4 宣武区 宣武区菜园街26号 5 朝阳区 朝阳区团结湖南路1号(原水碓子小学)() 6 海淀区 海淀区知春里31号() 7 丰台区 丰台镇东安街1号(原北京十二中院内) 8 石景山区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7号 9 通州区 通州区葛布店北里9号楼 10 房山区 房山区闫村镇紫园街113号 11 怀柔区 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 12 昌平区 昌平镇三街财神庙胡同三街小学东侧 13 门头沟区 新桥南大街29号(原门头沟区招生办公室) 14 燕山地区 房山区燕房路44号 15 顺义区 顺义区贯通西路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16 平谷区 平谷区建设西街1号 17 密云县 密云县新南路103号(教委院内) 18 大兴区 黄村镇兴丰大街甲3号 19 延庆县 延庆镇夏威夷西路20号 市自考办 北四环志新桥向北200米路西 010-62111896960001141601114 近日有不少网友来电来函咨询诸如何报名考试”、“自考有哪些专业”、“自考有什么要求?”。为了让大家对自考有个全面的了解,现将参加自学考试的步骤简单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参加自学考试,基本上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 认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二步: 报名前的准备 第三步: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第四步: 考试要注意的事项 第五步: 办理毕业 ☆ 第一步:认识自考 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 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 一、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二、选择辅导班及教材应注意的事项 1、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作者: kgdxk 封 2006-3-17 21:16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2 自考步骤参考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 比如报考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条件。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考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考要求,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 (6)目前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 2、教材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 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 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点击查看各地区自考办联系方式) ☆ 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 1、首次报考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2、《报考简章》的作用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可兼报两个专业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 作者: kgdxk 封 2006-3-17 21:16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3 自考步骤参考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6、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 第四步:考试前应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 第五步: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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