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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自考本科 > 2010年10月合同法自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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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3-18) 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采集者退散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答案」D 「考点」当事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可见,债务承担问题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但本题中,债权人李某和债务人A公司并没有就债务承担达成什么约定,因此,债务人A公司对债权人李某的债务依法应由分立后的法人A、B、C三公司连带承担,主管部门的内部决定对第三人没有效力。 2、(2000-3-19) 甲企业因基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此纠纷如何处理? A、按重大误解处理 B、按合同解释处理 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 D、按无效合同处理 「答案」B 「考点」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2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方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本题中的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只是对具体条款发生争议,应按合同的解释予以处理。 3、(2000-3-20) 张某为办养猪场向王某借款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养猪场获利。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其支付1000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应否支付利息? A、张某不必支付利息 B、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C、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D、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信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答案」A 「考点」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2ll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本题中,张某与王某二人在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依法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4、(2000-3-21) 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5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将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5月4日由于遇到洪爆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答案」C 「考点」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与乙间的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那么在乙为甲代办托运完成时交付就已完成,标的物的风险责任就应由甲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甲、丙达成协议将在途标的物转让给丙,丙自 5月3日起应承担风险负担。所以,在5月4日发生标的物损失时,丙应承担该损失。 5、(2000-3-22) 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市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考点」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当事人为少交契税将购房款算做装修费用,具有合法的形式但目的非法,因而无效。 6、(2000-3-23)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是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答案」A 「考点」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来源: 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一年”、第75条和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再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本题中,甲虽然在1年零6个月前就已经知道撤销事由并多次与对方交涉,但并没有真正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不因交涉而中断,因此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间经过,甲的撤销合同的权利就消灭了。 7、(2000-3-24) 吴某与张某于1999年10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引用免费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彩色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 B、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 C、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D、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 「答案」B 「考点」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 「详解」《合同法》第40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本题中的“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店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免责条款无效,因为某彩色扩印公司免除了自己的责任、排除了对方主要权利。根据《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第4个选项,即指明了“违约行为”而非“侵权行为”,则彩色扩印公司不应当赔偿吴某精神损失。 8、(2000-3-26) 甲去外地做生意,向乙借款5万元,为表示信用,甲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交给乙方居住。双方言明:利息与房租冲抵,一旦借款返还,乙即退还房屋。乙对甲的房屋享有什么权利? A、抵押权 B、质押权 C、承租权 D、借用权 「答案」D 「考点」租赁合同期满后的效力 来源: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因此本题应选D. 9、(2000-3-36)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标志可以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 A、商品商标 B、服务标记 C、厂商名称 D、产地标记 「答案」A 「考点」优先保护权 「详解」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已在本同盟一个成员国内正式提出申请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商标注册的人,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在本同盟其他成员国内提出申请的优先权。因此,本题中的商品商标可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 10、(2000-3-37) 下列哪种发明创造只需要符合新颖性要件即可申专利?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计算机软件 「答案」C 「考点」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的条件 「详解」根据《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因此,AB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之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C项正确。D项中的计算机软件不属于专利法保护范畴,因此不能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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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0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试题及参考答案课程代码:0004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市场主体通过自身的力量设置市场进入障碍而形成的垄断称为( B )A.独占垄断B.经济性垄断C.自然垄断D.行政性垄断P1512.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D )A.自主选择购买某一品牌的冰箱B.选择接受甲、乙、丙、丁等若干经营者的服务C.询问提供餐饮服务的服务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D.只要对购买的产品不满意,就可以退换产品P190~192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的是( D )A.为建设办公楼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B.为增发新股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股说明书C.为宣传新产品而在电视上发布广告D.向乙公司发出包括货物品种、价格、供货时间等内容的订货函P108,ABC 项为要约邀请。4.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 A )A.中国人民银行B.政策性银行C.中国银监会D.国务院P1995.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B )A.5 年B.10 年C.15 年D.20 年P1466.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管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D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严格审查B.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C.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D.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可以从事股票经营业务P202 倒数第二段。7.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C )A.1 年B.2 年C.3 年D.4 年P2708.下列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D )A.土地B.草原C.森林D.野生动物P260 和P267,ABC 三项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所有。9.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D )A.劳动合同的期限B.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C.社会保险D.违约金P25010.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 A )A.10% B.20% C.2 倍D.4 倍P22511.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消费者协会职能的一项是( A )A.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B.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裁决C.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事项进行鉴定D.向经营者提供有偿咨询服务P19012.下列各项中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的是( A )A.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B.建设工程C.刚从地里刨出的土豆D.从鱼塘里打捞出的野生鱼P175~176,CD 项属于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天然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13.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可享有的职权是( A )A.检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B.研究制订有关竞争政策C.查封经营者的相关资产D.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P16314.王某因履行本职工作做出了一项发明,该发明为( A )A.职务发明B.非职务发明C.共同发明D.委托发明P13415.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C )A.质量约定不明的,按债务人企业标准履行B.价款和报酬不明的,按履行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履行C.履行地点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履行D.履行费用不明的,由债权人负担P114~11516.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乙公司要求管理人归还原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器设备,乙公司行使的是( C )A.追回权B.别除权C.取回权D.抵销权P10517.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 万元。甲、乙、丙三人首次出资额最少应为( B )A.2 万元B.3万元C.5万元D.10 万元P81,必须同时满足公司法对首次出资规定的两个“不得低于”的条件。后一个“不得低于”指的是不得低于3 万元人民币。1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修改章程必须( C )A.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B.经全体董事2/3 以上通过C.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D.经出席会议的董事2/3 以上通过P69 第三段19.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在该企业解散后的法定期限内,未向该企业的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投资人的偿债责任消灭。这里的法定期限为( D )A.1 年B.2 年C.3 年D.5 年P6220.根据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项是( C )A.运输服务B.金融服务C.加工劳务D.广告服务P230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0 小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2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CD )A.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B.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C.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D.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E.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P61,D 项是正确的,教材上“或家庭财产”的内容不影响本题的答案。22.产品缺陷的类型有( ABD )A.制造缺陷B.设计缺陷C.开发缺陷D.警示缺陷E.标识缺陷P18323.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包括( ABCDE )A.污水B.废气C.固体废物D.噪声E.放射性物质P27024.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 CD )A.保险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受益人E.保险代理人P219,AB 项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E 项为保险合同的辅助人。25.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ABCDE )A.招股说明书B.上市报告书C.中期报告D.年度报告E.临时报告P210~21126.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包括( ABC )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科学发现E.植物品种P133 和P13527.商标注册的原则有( ABC )A.自愿注册原则B.先申请原则C.优先权原则D.使用在先原则E.强制注册原则P14428.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签订的有( ABC )A.已在甲公司连续工作12年的张工程师B.与甲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李电工C.已在甲公司当保安1年3个月,但公司尚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小王D.甲公司招聘的特需人才孙某E.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某P250 第二段和第四段。29.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税款征收的表述正确的有( ABDE )A.对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款B.对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查定征收方式C.对经营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品的纳税人,采取定期定额征收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E.对偷税、抗税、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地追征税款和滞纳金P243 和P244,C 项为查验征收而不是定期定额征收。30.张三在甲公司举办的展览会上购买一件由乙广告公司推介的羊毛大衣。该大衣由丙公司生产,丁公司负责销售。展览会租用戊公司的场馆。张三购买的大衣穿了两天后袖子开裂,张三意欲索赔时发现展览会已结束。张三索赔的对象包括( AD )A.甲公司B.乙广告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E.戊公司P195“展览会举办者”这一段,“广告主”这一段,和P183 第三行到第四行。本题中的羊毛大衣是瑕疵产品而不是缺陷产品。对于瑕疵产品,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主张权利,但无权向生产者主张权利。对于缺陷产品,因缺陷产品的缺陷而受到损失的主体既有权向销售者主张权利又有权向生产者主张权利。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出租场馆的人要对消费者负责赔偿,因此戊公司没有责任。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18 分)31.实质审查答:实质审查,是指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32.集体合同答: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书面合同。33.违约责任答: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34.经营者集中答:经营者集中,又称企业合并、企业集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或者企业之间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或通过合同等方式, 使一个企业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个企业。35.外商投资企业答:外商投资企业,是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总称。36.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答: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不存在与公司有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作出独立判断的交易和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董事。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 小题,每小题5 分,共20 分)37.我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有:①重要自然资源公有原则;②综合利用和多目标开发的原则;③统一规划和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④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⑤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38.简述无效合同的种类。答:无效合同的种类有:①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39.简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包括:①依法定或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②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③安全保障义务;④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⑤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⑥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⑦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要求的义务;⑧履行“三包”或其他相应责任的义务;⑨公平交易的义务;⑩尊重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40.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答: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包括:①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②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③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担保债务数额部分的担保财产;④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8 分,共16 分)41.案情:2009 年10 月,甲、乙、丙发起设立A 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5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4 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16 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30 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乙为董事长、甲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问题:(1)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说明理由。(2 分)(2)A 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2 分)(3)A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 说明理由。(2 分)(4)A 公司的三名股东谁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说明理由。(2 分)答:(1) 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符合公司法规定。因为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为20 万元,占A 公司注册资本的40%,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30%最低限要求。(2) A 公司不设监事会合法。因为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设一至二名监事。A 公司规模较小,只设一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是合法的。(3) A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丙召集和主持。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而丙正是A 公司出资最多的股东。(4) A 公司的三名股东中,乙和丙都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因为公司法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在A 公司章程不存在特别规定的情况下,A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应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的出资为16 万元,丙的出资为30 万元,都超过了A 公司注册资本50 万元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乙和丙都拥有A 公司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所以乙和丙都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42.案情:甲食品有限公司2001 年将自己开发生产的儿童饮用果汁产品定名为“娃娃乐”推上市场,该果汁因物美价廉而广受消费者欢迎,自推出后年销售额在同类产品中一直稳居前列。乙纯净水公司于2007 年也推出儿童饮用果汁产品,该产品定名为“娃娃笑”。问题:(1)甲公司的果汁产品“娃娃乐”是否为知名商品? 说明理由。(2 分)(2) 如果乙公司以自己是纯净水公司为由否认自己与甲公司的竞争关系,其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2 分)(3)“娃娃乐”是否属于甲公司儿童饮用果汁产品的特有名称? 为什么? (2 分)(4)有人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仿冒,请问认定仿冒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2 分)答:(1) 甲公司的果汁产品“娃娃乐”是知名商品。因为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而甲公司的果汁产品“娃娃乐”广受消费者欢迎,年销售额在同类产品中一直稳居前列。(2) 如果乙公司以自己是纯净水公司为由否认自己与甲公司的竞争关系,其主张不成立。因为乙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儿童饮用果汁,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也是儿童饮用果汁,乙公司和甲公司生产的是同种类产品,两个不同的公司生产的同种类产品在市场上必然会有竞争,生产该同种类产品的不同公司之间也必然存在竞争关系。(3) “娃娃乐”属于甲公司儿童饮用果汁产品的特有名称。因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商品的名称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商品来源的名称、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包装和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编排的组合。“娃娃乐”的名称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也符合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所以“娃娃乐”属于甲公司儿童饮用果汁产品的特有名称。(4) 认定仿冒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一是因仿冒行为被误导的主体; 二是仿冒商品与知名商品具有近似性。六、计算题(本题6 分)43.张教授2009年10月取得工资5500元、一次性稿费12000元、一次性设计费5000元、到期的国债利息1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张教授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答:第一步,算式:工资所得应纳税额的算式为(5500-2000)×15%-125;稿费所得应纳税额的算式为(12000-12000×20%)×20%×(1-30%);设计费为劳务报酬,应纳税额的算式为(5000-5000×20%)×20%;国债利息不征税。第二步,各项应纳税额计算结果:工资所得应纳税额为400元;稿费所得应纳税额为1344元; 设计费即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800元;国债利息应纳税额为0元。第三步,应纳税额最终计算结果为2544元。结论:张教授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5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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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肥狐狸

1.(1999-3-33) 中学英语教师甲积数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材料。以后,乙应出版社的要求,对该材料作进一步加工,写成《英语学习妙法》一书,署自己一人的名。该书出版后,甲提出异议,认为该书的作者应是自己而不是乙。学校也提出异议,认为乙的出书行为侵犯了学校对总结材料的著作权。该书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 A.应归甲享有 B.应归乙享有 C.应归甲乙共同享有 D.应归学校享有 「答案」B 「考点」著作权的归属 「详解」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本题中的作品不属于该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著作权依法应由作者乙享有。 2.(1999-3-34) 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1993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敖江威龙》电视剧录像带。甲于l996年10月21日去世。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应于何时截止? A.2043年11月15日 B.2043年12月31日 C.2046年10月21日 D.2046年12月31日 「答案」B 「考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详解」根据《著作权法》第2l条第3款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本题中??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因此,选项B正确。 3、(2000-2-1) 王某从某商场购得一电暖器(商场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水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应根据下列保法? A、《民法通则》 B、《产品质量法》 C、《合同法》 D、《民法通则》或《产品质量法》 采集者退散 「答案」D 「考点」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详解」《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本题中,王某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是受伤之时,所以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本案中王某作为消费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受伤,构成产品责任,属于产品责任赔偿诉讼,而且并没有超过《产品质量法》规定的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故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所以,本题D项最符合题意要求和法律的规定。 4、(2000-2-2) 张甲(20岁)与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卧着一条花狗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乙照此办量。花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的身后,花狗咬伤了张丁。张丁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A、主要由张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采集者退散 B、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丙承担适当部分 C、主要由张甲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甲承担适当部分 「答案」C 「考点」特殊侵权责任、共同侵权和监护人的责任承担 「详解」《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花狗咬伤张丁是由于张甲和张乙的挑唆行为引起的,即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所以花狗的主人张丙不承担责任。《民法通则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本题中,张甲(20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张乙(14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甲与张乙的行为构成了教唆共同侵权,应由张甲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张乙的监护人在本案中应承担次要责任。所以,C项正确。 5、(2000-2-3) 甲、乙合伙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入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4:2.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担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担该债务。为此,诉至法院。该债务应如何承担? A、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B 「考点」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 「详解」《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本题中,丙在实际上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因此,应认定丙为合伙人之一。《民法通则意见》第48条规定:“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由此,本题中的甲、乙、丙三人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项正确。 6、(2000-2-4)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答案」B 「考点」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法律规定 「详解」《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l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并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但是,报社的行为与甲的身体受伤害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D项不正确,B项正确。 7、(2000-2-5) 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答案」C 「考点」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 「详解」《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采集者退散 《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的规定与《民法通则》对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以《合同法》的规定为准。本题中,买卖假烟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因而是无效的,BD项错误,C项正确。关于A项,题目中的甲为一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应当知道真正的红塔山香烟不可能10元钱一条,是明知假烟而购买,因此,本题中根本不存在欺诈的情形,A项不正确。 8、(2000-2-6) 1995年6月17日余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应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A、1997年6月17日 B、1997年6月18日 C、1999年6月17日 D、1999年6月18日 「答案」A 「考点」申请宣告死亡的时间 「详解」首先,《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案中的余某下落不明是由意外事故导致的,因此不能适用4年的期间,按照上述第23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就可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采集者退散 其次,《民法通则意见》第28条第l款规定:“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讯消失之次日起算。”由此推出,民法通则第23条第1款第(二)项应从当日起计算。本题的2年期间应自1995年6月17日起计算,至1997年6月16日即为满2年。1997年6月16日是2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个期日,所以余某的利害关系人最早应在1997年6月17日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请。因此,正确答案为A. 9、(2000-2-7) 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形成共有 「答案」A 「考点」物权的优先购买权 「详解」《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共有人乙基于共有关系享有对共有物的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承租人丙基于租赁关系对租赁物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并存的情况下,乙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丙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乙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要优先于丙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正确答案为A. 10、(2000-2-8) 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个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 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答案」C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承担 「详解」《公司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题中,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由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共同出资组建的,他们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经理陈某只是公司的雇员。因此,C为正确答案。 注意:2005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公司法》第3条也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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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色的水

一,合同法"近两年"的网上估计没有,年代太近二,近代史的你算了吧,零八年十月考的第一次,你还想要"近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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