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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该次办理毕业证主要是参加延期考试后全部课程合格并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及已往考试课程已全部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48号)文件精神,此次毕业时间将统一调整为2020年9月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考生毕业申请(一)受理时间:2020年8月24日—8月26日。(二)考生须提交材料:1.申请专科毕业: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2.申请本科毕业:(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2020年9月30日(含30日)以前毕业于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专科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时间在2001年12月之前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上材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无误后,退还原件,留存经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备查。(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项目:1.审核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交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并要求考生现场签字确认。2.审核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和《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是否与现考籍库内基本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重新申请。(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申请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指导考生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后再受理(提交材料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待后续审核时上报)。该类考生因需教育部考试中心人工复核前置学历进行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注意向考生解释说明。(3)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针对往年已在学信网注册需信息更正的毕业生,本次不再受理。(五)各主考学校请于8月28日前向信息处反馈初审毕业生名单,纸质毕业生名单请于8月31日前报送自考处(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本人签收)。(六)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审核毕业条件之一,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验收,不再送交省招办审验。此表请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自行打印,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取消其毕业资格。(七)严格申请程序。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顺利完成。二、办证工作安排和要求(一)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实行省招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集中办公,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21日—28日。各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规定日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送审毕业材料。送审地点为河南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二)参与办理毕业手续工作的同志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工作,相互配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各种材料、数据的丢失与污损,严防涂改、伪造数据与材料等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三)注意留存各种数据和材料,审核人员要签名负责,经办人保存原始资料备查,特别要注意数据的安全性,及时做好备份。(四)参加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的同志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好新型冠状肺炎防疫措施。(五)各主考学校于2020年10月17日前完成验印工作并将毕业生材料送交我办自考处403房间。(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到我办自考处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发放毕业证书时请提醒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存放至个人人事档案里,防止丢失。(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向省招办财务室上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费用,未上缴者将从自学考试报考费中扣缴。审核 | 陈 凯责编 | 黄发强、王璐、刘玉姝来源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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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 导语】 考 网自考频道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毕业证书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本须知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同时领取本人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发证日期下半年统一标注为2022年12月30日。二、毕业申请时间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按照考生网上申报、现场提交材料审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的流程开展。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如下:(一)2022年12月1日9:00-15日16:00:考生网上毕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二)2022年12月1日9:00-15日16:00: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考生系统选择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作为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确认点(以下简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确定,工作日内办理;如考生在此规定时间内未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本次毕业申请无效。(三)2022年12月1日9:00-20日16:00: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四)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2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五)2023年3月20日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查询。(六)2023年3月20日以后:领取毕业证,考生到所提交毕业申请材料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领取。三、毕业申请渠道(一)考生网上毕业申请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学分互认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渠道不同,如申报渠道错误,本次毕业申请无效。具体如下:1.社会考生: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选确认点办理毕业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毕业申请材料;2.学分互认考生: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毕业申请材料。四、毕业申请条件(一)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并完成缴费;外省转入的考生,办理了转考手续。(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三)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办理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具有高中、中专、中技、职高等学历证书,如没有的按要求完成了加考课程。(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五、毕业申请流程(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可在首页登录界面左侧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二)考生在进行登录时,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进行身份校验,如遇到证件信息和系统不匹配的情况或变更过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的情况,请联系确认点咨询信息变更事宜。(三)登录申报系统以后,点击“毕业申请”按钮进行毕业申请,仔细填写个人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再提交,如个人信息有误,将不受理当次毕业申请。(四)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在2022年12月15日16时前,主动与所选择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咨询确认办理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毕业证办理材料清单中所要求的材料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本人须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非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或没有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核。(五)考生可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毕业申请审核状态。(六)毕业办理系统仅在毕业办理期间开放,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模式进行毕业办理申请。六、毕业申请材料清单(一)身份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3份(在《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复印(推荐)或粘贴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二)《毕业生登记表》。在背面复印(推荐)或粘贴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的《毕业生登记表》3份;此表不得涂改,在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后,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打印;各级审核点必须在考生签字确认过的《毕业生登记表》上盖章。《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三)单科合格证。2017年之前考试合格的课程,提交单科合格证原件,单科合格证丢失的,由考生提交情况说明。2017年及以后考试合格的课程,无须提供单科合格证,以“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出的成绩为准。(四)前置学历毕业证。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自考专科毕业证时,须提供高中、中专、中技、职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由申报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验完后退还给考生,不得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以防毕业证原件丢失;复印件与原件比对核实一致后,由审核点经办人签字并盖章。专科毕业证上的姓名须与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姓名不一致的考生,须向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提供户口簿姓名信息变更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将其装入考生档案,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姓名更改未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批准的无效。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五)前置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专科及以上学历数据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须与提供的毕业证复印件信息一致)。(六)《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办理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每门免考课程均须有对应的免考课程登记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由申报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打印并盖章,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七)转档介绍信。2016年前有成绩转档情况的,须提供转档介绍信。(八)实践、论文成绩单。专科专业计划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提交实践(实习、实验)课程合格成绩单1份;本科专业计划有论文要求的,提交论文答辩成绩单1份。实践(实习、实验)课程合格成绩单、论文答辩成绩单都须加盖主考院校对应学院的公章,加盖其他印章的不予受理。(九)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思想品德合格书(附件2)。温馨提醒:以上材料建议考生复印留存,一旦毕业办理审核通过,单科合格证、转档介绍信、实践、论文成绩单等材料作为毕业办理档案存档,不再返回给考生。七、毕业申请电子照片要求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25号)文件的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在申报系统内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浅蓝色背景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人像须居中,双眼须在同一水平线,耳朵须显露在出来。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照片具体要求祥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信息一经提交至现场确认后,不允许任何修改,如因考生所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的退档、学信网注册失败等情况,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八、毕业申请说明(一)考生本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若非考生本人签字,由他人代签、冒签等一律按提交虚假材料处理,本次毕业申请无效。(二)考生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后再申请毕业(当次不受理毕业);同一层次同一专业已成功办理毕业证,无须重复申请;考生在主考学校取得的实践环节(证书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只能用于申请该主考学校毕业。(三)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相关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自考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证后,需要申请学位者,可向所取得毕业证书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审核后授予。(五)考生提供的毕业审批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毕业办理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招考机构应立即没收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招考机构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七)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颁发一次,如有遗失,不予补发原件。出现毕业证丢失的情况,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到省招生考试院开具毕业证证明书。出现《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的情况,考生到申报毕业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查找复印。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办公场所定期消毒,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安全有序组织考生开展毕业申请确认工作。(二)考生应严格遵守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自觉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开,减少人员聚集。十、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学习、论文答辩联系方式:1.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2.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思想品德合格书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原文标题: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须知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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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与审核时间 1.社会型专业 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 2.应用型专业 新生注册安排请咨询主考院校。 (二)注册流程 1.社会型专业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 ①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②考生注册。考生需在信息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信息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③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3.1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3.1次”。如考生未在2023年2月23日12: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 ④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2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⑤审核通过。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报考。 2.应用型专业 应用型考生新生注册等问题请及时与主考院校联系。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有关规定注册报名。 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最新要求,本次新生注册对相片的采集像素、图像大小要求较以往有所调整,考生照片审核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附件3)开展,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照片信息采集,将直接影响后续报考、毕业申请等环节。 二、课程报考 (一)课程安排 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安排在4月15日至16日举行。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1次)2023年4月考试课表、课程简表》(查询网址:)。 (二)报考时间 1.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7:00。 特别提醒: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三)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4)。 特别提醒:考生登录信息系统后,应第一时间仔细检查考籍信息中的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特别是手机号码,如果不是本人最新的号码,请及时更换。修改手机号码,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界面的“身份认证”中认证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缺失或有误,导致考点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能接收考前提醒等,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考须知 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 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信息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信息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 6.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4:45期间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考生的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四、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3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5月8日,请考生登录信息系统“成绩查询”界面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0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社会型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主考院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6),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3年5月1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对部分专业进行了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询。 (五)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备考。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 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原文标题: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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