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起床…
湖北员额法官考试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并且通过。
2、通过国家或者地方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被录用。大城市和发达地方的法院新进法官一般要求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并且应当符合《法官法》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3、被法院录用之后,经过一两年或者几年的法院实践工作,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初任法官资格考试,通过法院审判委员会任命,可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可以坐堂问案了。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至少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初任法官审核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本辖区初任法官的审核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任命和提请任命法官,应当在履行干部管理手续和法律手续之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审核。
报请审核的人民法院,应当报送审核请示、《人民法院任命法官审核表》和《××人民法院拟任命(提请任命)法官名册》,同时,将拟任命法官人选的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学历证书、法律工作经历和法律专业知识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一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核。
2、高级人民法院收到审核请示后,应当尽快审核,并于一个月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
3、报请审核的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意见,履行干部管理程序和法律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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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基层人民法院面向本院法官助理和员额制实施前担任过法官的人员。
(二)中级人民法院面向本院下列人员
1.员额制实施前在中级以上法院担任过法官的人员;
2.员额制实施前在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担任法官、检察官3年以上,符合现法院入额条件,且仍在本院审判业务部门工作的法官助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从律师或者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中公开选拔法官。 除应当具备法官任职条件外,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应当实际执业不少于五年,执业经验丰富,从业声誉良好,参加公开选拔的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有突出研究能力和相应研究成果。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负责初任法官人选专业能力的审核。 省级法官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省级法官遴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高级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 遴选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负责法官人选专业能力的审核。
同学您好! 需要首先判断老人老办法,还是新人新办法。如果符合老人老办法,自考本科毕业就可以参加考试,是不是法律专业都可以。如果符合新人新办法,自考本科毕业就无法
可以。只要你的学历能够参加司法考试就能够任法官。当然还是要先考公务员考试。
湖北员额法官考试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并且通过。 2、通过国家或者地方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被录用。大城市和发达地方的法院新进法官一般
理论上是可以的,实际上可能性不大,除非你关系够硬。现在很多法院检察院都是要统招法学本科或硕士毕业生,连法律硕士都不要。
如果你通过司考和公务员考试就可以。法学是对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的学习,发说是从中挑一个方向研究,比如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