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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神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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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哥是老顽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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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6题)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答案】C【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解析】有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选项A,权利不因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选项B,权利只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选项D,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 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首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7.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7题)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答案】C【考点】法律事实、法定权利、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绝对义务【解析】综观本题,可以首先排除选项B,然后通过对三个概念的把握,逐一分析其他选项。 选项A,张女和司机之间因为司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关系,所以,二人之间是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的。 选项C,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在一般情况下,针对一般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和普遍适用的抽象的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在特定情况下,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一次性适用的具体的法律文件。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选项D,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司机赔偿3000元是相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8.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8题) 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答案】C【考点】法律部门、法的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法的特征【解析】选项A正确。《食品卫生条例》主要是关于行政机关对食品卫生的管理方面的内容,故属于行政法领域。 选项B正确。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地方性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法院在审判时可以直接适用。 选项C解释主体错误。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选项D正确。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的普遍性具有三层含义,但是通说认为“法的普遍性”主要是普遍有效性,即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据此可知,法的普遍性本身是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的。因此,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并不影响该法规效力的普遍性。 9.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9题) 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B.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大前提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答案】B【考点】法律解释、法的渊源、法律推理、法系【解析】选项A错误。司法解释仅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对法律的适用的解释,刘法官的解释不是司法解释。 选项B正确。在我国,判例属于非正式渊源。 选项C错误。法律推理中的演绎推理是以法律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然后得出法律决定。“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小前提。 选项D错误。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但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10.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0题) 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答案】C【考点】法律解释【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关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选项B说法正确。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1)文义解释→(2)体系解释→(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据此可知,文义解释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选项C说法错误。历史解释是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据此可知,历史解释是在用“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来解释“某个特定的法律规定”。那么作为解释利用工具的“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解释寻求的结果“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之间是存在关联的。 选项D说法正确。客观目的解释是从社会的需求角度对法律的具体应用,其目的是追求符合实际的正义,故一些正义标准和伦理性原则可以被使用。 11.2000年6月,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字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1题) A.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 B.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的普遍法律效力 D.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 【答案】A 【考点】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 【解析】这段话是教材上的原文。判例属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院的裁判文书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要低于法的正式渊源,不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其他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12.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2题)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答案】D 【考点】法律原则、法律规则 【解析】选项A错误。双方约定的内容明确具体,属于法律规则。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对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说明,而非对事实的表述。 选项C错误。授权性规则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规定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本题中的约定内容属于义务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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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玉婷是好孩纸

例题】: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答案及解析:C 。根据上述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的一般知识可知,选项A、B、D正确,C项错误。故本题的答案为C。 【例题】:生物科技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器官移植成为延续人的生命的一种手段。近年来,我国一些专家呼吁对器官移植进行立法,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进行规范。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发展、变化能够直接改变法律 B.法律的发展和变化也能够直接影响和改变科技的发展 C.法律既能促进科技发展,也能抑制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D.科技立法具有国际性和普适性,可以不考虑具体国家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 答案及解析:答案为C。科学,一般是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结构、规则、关系进行研究的经验积累和理性思考。技术,则只是泛指自然科学原理和生产实践经验,为某一实际目的而协同组成的各种工具、设备、技术和工艺体系。科学与技术是辩证统一体。法与科学技术有着紧密的联系。A选项表述“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发展、变化能够直接改变法律”与B选项表述“法律的发展和变化也能够直接影响和改变科技的发展”均有“直接”含义,不符合实际情况,比较片面。法律不一定都能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法律也可能制约科技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作用是间接的,法律不可能直接影响和改变科技的发展。D选项表述“科技立法具有国际性和普适性,可以不考虑具体国家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也有类似问题,科技立法虽然具有较多的共同性,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立法是需要考虑具体国家的历史、文化方面的特点。如器官移植立法明显地与各国国家的伦理道德、固有价值观念有关。唯有C选项表述“法律既能促进科技发展,也能抑制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不良后果”比较客观、全面、严密。 五、法的产生及本质 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了权利和义务观念,出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分离。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是习惯法,习惯法不是成文法。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使争端可以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 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这里所说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条件相关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的增长及其密度等诸多方面,其中主要是统治阶级建立政治统治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法的物质制约性同法的阶级性相比较,则是更深层次的本质属性。它是法产生与存在的客观基础。 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所作的科学揭示,表明了法与客观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表明了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祖华公务员发表,转载请注明作者) 【例题】:在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甲说:①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乙则认为:①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下列哪一选项所列论点是适当的? A.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答案及解析:A 甲①错,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启超先生。甲②对,法治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法治是众人之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区别于人治,人治指统治者的个人意志高于国家法律。甲③对,法治一词蕴涵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它与专制相对立,可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维护了公民的自由,增强了公民的安全感。乙①对,春秋战国时期发生了大规模的儒法之争,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乙②错,法制一般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指依据法律的治理,其涵义更为宽泛。乙③对,法治国家或法治国是一个德语中最先使用的概念。 【例题】: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答案及解析:B A项否定了法的阶级性。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C 项否定了法的物质制约性。D 项明显错误。B 项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正确理解。 【例题】:按照摩尔根和恩格斯的研究,下列有关法的产生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的产生意味着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 B.最早出现的法是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 C.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D.法的产生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 答案及解析:B。这种分离首先表现为在财产归属上有了“我的”、“你的”、“他的”之类的区别,故不选A.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已经上升到制定法的高度,已经不是单纯的习惯法了,而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是习惯法,习惯法不是成文法。故选B.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故不选C.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使争端可以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故不选D。 【例题】:关于法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 A.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法与社会互相依赖、互为前提和基础 B.为了实现法对社会的有效调整,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进行配合 C.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调理性、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间的有机联系 D.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 答案及解析:A。 A选项错误较为明显,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法律不是万能的,为了有效地通过法律控制社会,还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宗教、道德、政策等等)进行配合。所以B选项正确。 【例题】:近代意义上的法制产生于(资本主义 )时代。 A.奴隶制 B.封建制 C.资本主义 D.社会主义 答案及解析:C。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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