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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朗的海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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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e8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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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分配 第一节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一、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有时简称财会制度,具体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 公司财务制度,是指关于公司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的计算、营业收入的分配、货币的管理、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纳税等方面的规程。 公司会计制度,是指公司会计体制、组织、会计记账、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程。 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的显著标志,是依法编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具体而言,它是指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即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情况的会计报表。 2、损益表 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是指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会计报告所列示的资料和未能列示的但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所作的必要说明。 5、利润分配表 是反映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与年末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会计报表。 二、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法律意义 1、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有利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节公积金制度 一、公积金的定义 是指依照法律、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公司的营业利润或其他收入中所提取的一种储备金。 公积金制度自1807年法国商法典初创以后,很快被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所确认。 二、公积金的种类及来源 1、以是否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提取为标准,可把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而必须强制提取的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是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设置或提取的公积金。 2、以公积金的来源为标准,可把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是指公司从其税后的营业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是指从公司非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的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的主要来源由: (1)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收入 (2)公司资产评估后的增值额 (3)处分公司资产所得的溢价收入 (4)因公司合并而接受被吸收公司的财产减去公司因合并而增加的债务和对被吸收公司股东的给付后的余额 (5)公司接受赠予的财产 三、公积金的作用 1、弥补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增加资本 4、特殊情况下可用于分配股利 四、法定公益金 是公司在法定公积金之外,从税后利润中依法提取的专用于公司职工集体福利的基金。 其基本特点是: 1、性质上属于强制公积金的范畴 2、在会计报表上虽归所有者权益类,但用途却仅限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 3、无限额 第三节公司分配 一、公司分配的原则 1、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 但该原则也有例外,所谓法定例外情形是指:公司为维护其股票信誉,在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分配顺序如下 (1)在税法允许的补亏期限内,以当年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 (2)依法缴纳所得税 (3)弥补以税前所得补亏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股利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 二、公司分配的形式 1、现金股利 2、股票股利 3、财产股利 4、负债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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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司法 1、变更登记(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注意: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A、出资期限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注意: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B、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注意: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C、小公司的特别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注意: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 注意:“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顺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公司章程未约定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3)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损益分配顺序:(1)全体股东事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未约定的,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顺序:(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 5、股东大会的决议(重点) 注意: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注意: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 注意: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7、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注意: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8、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A、通知债权人 注意: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B、债权、债务的承担 注意: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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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司资本 第一节公司资本的定义和意义 一、公司资本的定义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是指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法人财产总额。 与公司资本相关的几个概念 1、公司资产 是指可供公司支配的公司全部财产。 2、股本 股本就是公司资产。全称股份资本。是经政府批准的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认购所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 3、注册资本 在我国,注册资本为在本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或股本总额。 4、发行资本 是指公司依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注册资本额度内发行的、由股东认购的资本总额。 5、实缴(收)资本 是指全体股东实际缴纳的或者公司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 6、催缴资本 又称未收资本,是指股东已经认购但尚未缴纳股款,而公司随时可向股东催缴的那部分资本。 二、公司资本的意义 1、公司资本是公司得以成立并运营的物质基础 2、公司资本是公司承担其债务责任的基础 第二节西方国家与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比较 一、资本三原则 是传统公司法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并确认的关于公司资本的三项基本原则的统称。 它具体指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由章程规定的资本总额必须由发起人和认股人全部认足并募足,否则,公司即不能成立。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而要做到这点,实际上是要公司以具体的财产来充实抽象资本,故该资本又被称为资本充实原则。 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变更章程,不得改变。 二、法定资本制 又称确定资本制,是目前世界上较有影响的三种独立的公司资本制度中的一种,由大陆法系国家首创,并对其他各国公司资本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授权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是英美法系国家创立并采用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 其主要内容是:设立公司时,须在章程中确定公司资本总额,发起人和股东只需认购并缴足资本总额中的一定比例的资本(通常该“一定比例的资本”是由法律规定的),公司即可成立,未认足的那部分资本,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根据需要随时发行募集之。 四、折衷资本制 又称认可资本制。其主要内容是:设立公司时,章程中确定的资本总额不必一次全部发行完公司就可成立。但在公司成立前由发起人和认股人认购的股份总额须达到法定比例,其余部分资本可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而随时发行。 五、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 1、既不允许授权发行资本,也不允许分期缴纳股款 2、规定了相对较高的最低资本额 3、增资条件过严而减资条件又太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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