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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要求为:1.专任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相关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为准。2.专职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五)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六)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他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7日16∶00;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1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1日18∶00;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2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三)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通知时间内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专职辅导员应聘人员如以“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须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写明担任的具体职务及起止年月。报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写明符合工作岗位(或工作经历)及起止年月。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经查实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二)考试考核方式1.专任教师岗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如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相应岗位考核方式调整为:笔试、试讲、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9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进入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试讲内容、合格线、满分标准及成绩告知方式不变。在笔试、试讲考核成绩均合格者中,按笔试和试讲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办法、合格线、满分标准及成绩告知方式不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试讲、面试及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都同分,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2.专职辅导员岗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名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讲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以下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资格复审通过者,我校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3.学生干部经历: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4.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其他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6.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聘用审批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六、招聘政策咨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七、招聘工作监督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举报电话:。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九、技术支持1.系统注册、登录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2月14日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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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现在统一改为非全日制了吧你如果想了解最新的信息建议到扬州大学的研究生院网站上去查询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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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2月江苏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8人,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09∶00-2月18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5日至2004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教育网(),查询《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疫情防控动态最新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教育局确定的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2月15日09∶00-2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2月15日09∶00-2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 2022年2月15日09∶00-2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教育网()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5)紧缺学科地理、生物教师岗位,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2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2年2月27日-28日联系市教育局(联系方式:),凭有效材料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2022年3月3日-5日自行登录扬州教育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2月19日18:00;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2月20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2年3月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扬州教育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项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在扬州教育网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市教育局党廉办。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 年度扬州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扬州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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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扬州大学更不例外,细读我写的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一切问题迎刃而解。专科生没学士证,考研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报考一月研。在职研究生这个名称笼统宽泛,泛指半脱产方式读研(边工作边读研就称为在职研究生,所谓在职,强调的就是半脱产不耽误工作)。硕士证是学位,毕业证是学历,二者有联系,但不等同,不能混淆。事实上没有在职研究生这一学历,发什么证书与在职与否没有任何关系,毕业证和硕士证上从来不写“在职”二字,发什么证书取决于入学途径。你先了解个大概情况,斟酌后再定考哪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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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ngting2171 6人参与回答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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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考!在职学位和全日制学位在考事业单位的时候是没有啥区别的。

    annettahjj 7人参与回答 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