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江苏理工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

  

江苏理工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文件部署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为安全、公平、科学开展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科学选拔优秀人才。

  

2.坚持全面考查原则。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的考核。

  

3.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协调,招生专业所在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牵头,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具体实施。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各招生专业牵头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及学科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简称复试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牵头学院根据本办法以及招生专业特点,制订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学院招生复试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建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本专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在职教师随机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并指定组长1名,另配秘书1-2名。复试小组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相关要求

  

牵头学院对参与复试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指派专人督查复试工作流程和规范性。在研究生复试前,复试小组要充分做好提问的准备工作,如在线复试要求、课程、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外语、结束语等考察点。同一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明确并统一考核环节、试题难度和考核标准。复试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名单,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中,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手机交秘书统一保管,实施独立评分,一旦打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要规范操作,牵头学院做好复试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复试工作结束后,交至研究生处备案,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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