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学前教育、语文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韩语、旅游管理专业在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2)学前教育、语文教育、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蒙古语)、民族表演艺术、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会计专业在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新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02万平方米(约合10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4平方米;生师比15.4;专任教师17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8.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064.6元;图书11.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