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南石油大学;英语译名:SouthwestPetroleum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15。
第三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我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西南石油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八条我校2019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艺术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5分(150分值);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加试口语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我校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市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进档的高分考生。
第二节普通类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在上海、浙江两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已公布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江苏省录取各专业的选考及必测科目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方案执行,必测科目要求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不低于BB;进档及专业安排时先考察分数再考察选测科目等级。选测科目等级排序为A+A+、A+A、AA、A+B+、A+B、AB+、AB、B+B、BB(选测科目无顺序要求)。
第十六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学校根据进档情况确定合理的分数级差。我校在专业一志愿与专业二志愿之间设置不超过3分的分数级差,专业二志愿以后不再设置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进档考生按等效基准分的高低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等效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分数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在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数学。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承诺不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