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关于加分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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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关于加分政策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
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加分情况说明以及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证(村官证、特岗教师证、三支一扶合格证等)扫描件发至邮箱
30368993@。未按时间发送邮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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