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硕士研究生导师: …

  

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了保证2021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于2021年6月9日至6月18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学生培养计划简明教程见附件1)。

  

在制定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制定范围:2021级硕士研究生,不包含会计、金融、工商管理、工业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管理、及2021年2+2辅导员;

  

2、因对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要求不同,请各位老师根据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培养计划(具体培养方案见附件2、附件3);

  

a)工学硕士课程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5学分;

  

b)非工学硕士课程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5学分;

  

c)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课程学分不低于26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5学分;

  

d)其他类专业学位硕士参考培养方案制定;

  

3、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学位课必须在本学科的学位课中选取;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可以在本学科的选修课中选取,也可以在其他学科的培养方案中选课,请导师根据培养需要合理选课,建议尽量不要跨校区选课;

  

4、招收有2021级2+2辅导员的导师,请下载纸质版培养计划表填写课程(附件4),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导师在登录服务门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网络中心:82066108,在制定培养计划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者致电培养办电话:82312217。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 附件【附件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版).pdf】已下载1373
  • 附件【附件4: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doc】已下载1053
  • 附件【附件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版).pdf】已下载986
  • 附件【附件1:导师制定学生培养计划简明教程.docx】已下载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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