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及学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负责人、二级学科负责人、各系系主任组成。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全院硕士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负责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相关的政策、业务、纪律等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负责对全院硕士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学院成立各系各专业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复试专家库。复试前从学院复试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专家小组由5名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辅导员1名,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进行考查。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另外配备工作秘书2名,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1人负责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工作。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或无可能影响公正的其它原因。

  

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规范做好复试记录并由专家组、记录员逐一签名,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复试的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整理完整连同录音录像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学院成立复试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委员和政工干部组成,全程参与各专业复试过程,履行复试过程的纪律监督职责。

  

(四)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应急服务和条件保障。

  

  

二、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

  

学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通知说明,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复试。

  

  

  

学位类别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含推免生)

  

已招推免生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学术型

  

生态学

  

071300

  

12

  

0

  

  

学术型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18

  

1

  

  

学术型

  

土壤学

  

090301

  

8

  

0

  

  

学术型

  

植物营养学

  

090302

  

5

  

0

  

  

学术型

  

土地利用工程

  

0903J1

  

4

  

0

  

  

专业型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全日制)

  

095132

  

99

  

0

  

  

专业型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非全日制)

  

095132

  

12

  

0

  

  

合计

  

158

  

  

特别说明:以上招生指标可能会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进行微调。

  

  

  

三、复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复试方式与复试平台

  

本学院各招生专业采用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为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如启用备选平台,考生进入腾讯会议时,需出示身份证,考生需全程露出上半身。面试要求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基本要求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要求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传复试材料,学院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

  

提交材料(电子版)清单:

  

1.有效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过期证件无效)。

  

2.学籍学历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本科期间成绩单(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往届生如提交复印件则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

  

5.单独考试考生:除上述1-4点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入学后三个月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复试时间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演练时间安排:在正式复试前,学院将组织全体复试工作人员、部分复试小组成。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vvkw.com/?id=342639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