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经贸大学考研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三批)

   现将研究生复试结果(三批)公布: 河北经贸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三批).xlsx 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在后续的…

   现将研究生复试结果(三批)公布:

河北经贸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三批).xlsx

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报考信息不符合招生政策或者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分专业分批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生(含原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生),在调剂系统中接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在2小时内点击确认。逾期不确认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天(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21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复试报到时未提交《政审表》或《应届本科生证明信》的拟录取考生,请将材料原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调档函预计在6月中旬发放。报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有变化的考生,请于4月20日前将变更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考生编号、联系电话、拟录取专业名称等信息发送至yjs_heuet@邮箱。

6.其他

(1)在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中,定向就业考生不调取个人档案,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调到我校。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后按规定时间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如果拟录取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或虽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但有意向修改为定向就业的,请于4月13日15:00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加盖本人工作单位人事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打印)。逾期不报的,录取类别视为非定向就业。

河北经贸大学研招办地址:第三办公楼236室(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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