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大学关于享受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本人享受加分政策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加分项目+考号+姓名.pdf)电子版发送到研招办邮箱:yzb@,同时将相应纸质材料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单位:山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301-2室)

邮政编码:030006联系电话:0351-7011714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

2020年申请加分政策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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