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确保招收研究生的质量,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第一条目的与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确保招收研究生的质量,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确保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质量。

第二条组织管理

按学校有关规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成立复试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能力复试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三条复试对象及招生名额

(一)复试对象

1.复试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2018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

2.此次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学校规定确定为130%以上。

(二)招生名额

法学院共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28人。

第四条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当场答问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心、纪律性、心理健康等。

(二)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师生互动形式考察考生听力理解能力、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三)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通过当场答问形式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同等学历(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经济法、民事诉讼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月31日14:30—17: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经济法)笔试;

3月31日18:30—21: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二(民事诉讼法)笔试。

第五条复试时间、流程

此次复试时间为:3月29-30日。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日

  

(星期四)

  

全天

  

   法学院会议室

   (综合大楼11楼B1110)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携带: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③学籍证明(学信网上截图打印)。

   (2)往届毕业生应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④学历及学位证明(学信网上截图打印)。

   2.考生报到时须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下载路径:见本通知附件)

  

体检

  

   3月29日8:00开始(全天均可)

  

   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

  

   1.空腹抽血项目在早上9:30之前进行。

   2.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检验项目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规定的体检科目执行。

  

   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知识面试

  

   3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具体地点报到后通知

  

   1.分小组分别进行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知识面试。

   2.每位考生面试具体时间报到时另行通知。

   3.考生应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在通知面试的时间内擅自离开而延误面试的,不再另行安排。

  

  第六条复试成绩评定及合格标准

(一)复试成绩的评定

1.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每名考生单科(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最终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老师评定。

3.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

(二)复试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所得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第七条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及录取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复试成绩×40%。

2.严格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存在替考、舞弊等不符合录取要求问题的,不予录取。

第八条费用

1.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承担。

2.资格审查时收取复试费用9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

3.体检费用4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由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收取。

第九条参考书

(一)专业知识面试参考书: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联考考试指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

1.李昌麒:《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16

2.江伟:《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第十条奖、助学金

(一)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旨在吸引、奖励优秀生源。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二区线;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联系方式

电话:0931-2976092赵老师传真:0931-2976679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邮编:730050

乘车路线

(1)兰州火车站:兰州站向西400米海天新都站11路至兰州理工大学站;兰州西站内129始发站至兰州理工大学站;出租车全程费用在30元以内。

(2)兰州中川机场:乘机场大巴到东方大酒店(约30元),转乘1路公共汽车至西关什字站(1元),转乘139路或111路公共汽车至兰州理工大学站(1元);或乘坐机场高铁至兰州西客站(18.5元),转乘139路汽车至兰州理工大学站(1元);或乘出租车全程费用在200元以内。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21日

兰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准考证号

  

  

本科学校、学院

  

  

本科

  

专业

  

  

复试学院

  

  

复试专业代码

  

  

复试专业名称

  

  

   考生自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的奖励和惩处,其中必须注明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是否有作弊、违纪、违规行为):

   签字:

   年 月 日

  

   考取硕士研究生后的设想和要求:

  

   说明:1、本表由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交复试学院,学院与复试记录表放到一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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