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为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考试及上线情况

  

2021年,全国共有4212名考生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98人。经初试,达到国家一区复试线的统考考生为189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达到少民骨干国家复试线的有63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所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须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

  

3.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复试形式:学校全部采用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进行。远程复试主考平台及平台使用方法见后续通知

  

5.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研究生院将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院系复试工作。

  

6.校纪委对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校外招生单位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校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同国家一区基本线,计划招生15人,不占用统招生计划,参加所在专业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9分,单科不设线,计划招生24人,不占用统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

  

3.各招生单位必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一志愿复试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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