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川北医学院关于硕士生导师填报拟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我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的填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有权招生的学科 学术学位: …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我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的填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有权招生的学科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基础医学

  (1001)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100102

  

  免疫学

  

100103

  

  病原生物学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105

  

  法医学

  

100106

  

  放射医学

  

1001Z1

  

  医学遗传学

  

药学

  

(1007)

  

100701

  

  药物化学

  

100702

  

  药剂学

  

100703

  

  生药学

  

100706

  

  药理学

  

临床医学

  

(1002)

  

100201

  

  内科学

  

100202

  

  儿科学

  

100203

  

  老年医学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10

  

  外科学

  

100211

  

  妇产科学

  

100212

  

  眼科学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100214

  

  肿瘤学

  

100217

  

  麻醉学

  

100218

  

  急诊医学

  

1002Z1

  

  临床中西医

  

1002Z2

  

  临床护理

  

1002Z3

  

  临床口腔学

  

1002Z4

  

  临床病理

  

医学技术

  

(1010)

  

101000

  

  医学技术

  

  专业学位: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临床医学

  

(1051)

  

105101

  

内科学

  

105102

  

儿科学

  

105103

  

老年医学

  

105104

  

神经病学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9

  

外科学

  

105110

  

妇产科学

  

105111

  

眼科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3

  

肿瘤学

  

105116

  

麻醉学

  

105117

  

急诊医学

  

105127

  

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105128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护理(1054)

  

105400

  

护理

  

中医(1057)

  

105701

  

中医内科学

  

105702

  

中医外科学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105704

  

中医妇科学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105707

  

针灸推拿学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口腔(1052)

  

105200

  

口腔医学硕士

  


  二、申报原则及条件

1.2019年拟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有学术型和专业型两个类别。

(1)申报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导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导师具有正高职称,或者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②至少有省部级课题一项;③在研纵向科研课题经费不低于5万元。

申报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的导师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2)申报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导师应能为研究生培养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2.临床医学兼职导师一般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所在医院应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招生专业应为培训专业基地。

3.每名导师原则上限申请1名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二级岗教授,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增报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最终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决定。

4.鼓励实行双导师制。

5.此次申报拟招生计划导师的要求:教授不超过57岁(1961年7月后出生),副教授不超过52岁(1966年7月后出生)。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不超过62岁(1956年7月后出生)。

6.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的第一导师必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7.分配各二级学科名额时,酌情照顾近两年没有招收到研究生的导师。

8.申报者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

三、拟招生计划填报注意事项

1.拟申请2019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含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必须按各院系相关规定填报拟招生计划。

2.研究方向名称的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

3.汇总表的电子版于8月10日前发邮箱:11480280@qqcom,院系签字盖章纸质版的汇总表于9月3日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必须一致。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附件1:201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201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兼职导师)

附件3:各院系上报拟招生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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