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国务院有关部(局)要求执行,特别是在试题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方面,各市(行署)招考办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确保考试安全。
省招考院依照教育部要求和操作规程,对全省成人高考考生按考区统一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和考场。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报送教育部录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