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2019年院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保障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综合评价招生按《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招收计划按省教育厅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执行。中职生综合评价以专业对口为主,可根据实际申请情况适度调剂。
二、组织领导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煜春 穆岚
副组长:王东 席克军 王国斌 袁建敦 梁俊刚
第一责任人:袁建敦
成员:学院纪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计划财务部及各系负责人。
职责:全面负责我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计划编制、实施办法、宣传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纪检监察组:
组长:孙丽 成员:王海峰 唐志旗
职责: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招生工作。
招生录取组:
组长:王四平 副组长:于永生 高文博 成员: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全体人员及临时抽调招生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方案及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技术保障组:
组长:赵海亮 成员:现代技术教育中心人员
职责: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及网络技术支持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长:洪湘 白承勇 成员:计划财务部、后勤服务中心人员
职责:负责相关费用的收取、招生经费及车辆保障等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综合评价申请者,须为2019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注册资格。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考体检要求。
(五)综合评价程序:由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校推荐,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评价预录取,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