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成人本科
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创办于1958年的襄阳师范专科学校;1966-1978年,武汉大学襄阳分校在此设立;1998年3月,襄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襄樊职业大学、襄樊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襄樊学院;2000年7月,湖北工艺美术学校整体并入;2012年2月,更名为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成人本科专业: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动画、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湖北文理学院成人本科学位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成人学士学位申报的要求及条件通知如下: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平均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平均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4、授予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必须是学校普通本科已有授权专业,普通学士学位没有授权的专业,该专业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挂靠本校或同类高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近或相同学科门类进行。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必须是省教育厅考试院自考办批准的专业。
5、授予程序:本人填写《学位申报申请表》,经继续教育学院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或教务处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必要时复审相关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经复审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校 申报时间一般定于5月、10月。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