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
第七条 办学特色
学院立足行业办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水平。近年来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
(一)法警并举 文武兼备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接受系统的法律教育,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通过规范日常行为、严肃警容风纪、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培养良好的素质。我院毕业生职业忠诚度高,警务素质硬,职业技能强,工作上手快,深受用人单位青睐。
(二)便捷入警 服务行业
学院为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定向招录院校,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自2019年起每年面向学院司法行政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设置监狱戒毒人民招录计划,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将成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监狱、戒毒人民的重要来源。
(三)教育培训 双轨运行
学院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基地,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监狱、戒毒人民,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培训任务。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双轨运行的办学模式,增强了学院发展后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监督。监督电话:17866616873。
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建有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3个专业群,17个专业及专业方向。2个专业群被立项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3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3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获省级开发立项,3个专业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第十二条 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为司法行政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参加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
第十三条 学院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外语语种: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志愿。
第十七条 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4个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单独作为一个院校志愿进行填报及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未婚。
(四)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考我院的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4125px,女生身高不低于3875px。其中报考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4250px,女生身高不低于4000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