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3330
第三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校址:
1.海源校区:昆明市高新区商院路1号 邮编:650106
2.校区:昆明市嵩明县职教园区 邮编:651701
第五条 学校官方网站:http://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培养模式、学制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
第八条 学校实行基本学制,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第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标准如下:
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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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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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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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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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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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工程造价、法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金融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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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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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间:4000元/生·年;六人间:3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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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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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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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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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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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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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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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我校历年招生情况和各省、市高考报名情况而定。分省录取名额可视该省报考情况,结合学校预留计划数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网进行调整。
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本科(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排序,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未能满足,再按分数高低安排其他专业志愿录取,若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按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天津、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的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2020年相关选考科目见附表1。
浙江省的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2019年相关选考科目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