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4〕1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3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考点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延安大学(报考点代码:6143)属于陕西省社会报名点,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名: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延安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7、报考省内招生单位的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延安大学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如:报考陕西省内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请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不得选择我校考点为报考点。陕西省报考点有:西安石油大学(6103)、西安工业大学(6105)、西安邮电大学(6107)、陕西科技大学(611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115)、西安工程大学(6117)、西安财经学院(6139)、陕西理工学院(6141)、延安大学(6143)、西安交通大学(6111)、西北工业大学(611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113)、西北大学(6116)、西安科技大学(6118)、陕西师范大学(6122)、西北政法大学(6124)、西安外国语大学(6125)、西安美术学院(6127)、西安音乐学院(6128)、第四军医大学(6129)、空军工程大学(6130)、第二炮兵工程大学(6131)、长安大学(613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6134)、西安理工大学(6136)、西安政治学院(6137)、西安体育学院(6138)、陕西中医学院(6140)、武警工程大学(6142)。
特别提示: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
(一)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二)正式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
(三)报名: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招办、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进行。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我校考点不受理初试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四、现场确认地点
延安大学体育馆(校本部二大门内左侧)
五、现场确认程序
(一)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现场确认点缴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二)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时将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五)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到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六)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社会考生,户口在陕西省的,请提供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未在陕西省的,请提供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的有效证明(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缺一不可,均须原件)。未提供以上材料者,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六、准考证打印
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七、入学考试
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考场安排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我校所有考场均设置在校本部校区(杨家岭校区)。
(二)我校考点只负责组织初试,其它事宜如考试成绩、复试、录取等问题请咨询报考单位。
(三)考生准考证请细心保管,复试时仍然需要使用。
(四)考生要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报考单位的考生须知,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四)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不允许报考。
九、联系方式
延安大学考点代码:6143
延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719
学校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
邮政编码:716000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11-2332224(传真)
部门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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