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四川警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川警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
学校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校园绿树成荫,环境舒适优雅,是省级园林式学校。现有教授、研究员、副教授120多人,有由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专家、公安部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家以及四川省教学名师等组成的专家教师队伍。建设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若干个校级重点实验室;建有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等4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图书馆馆藏图书76万余册,期刊7900余种,实行现代化信息管理,能较好地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公安教育必须为公安共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为民,勤学成才的校训精神,坚持行业+区域的服务面向,坚持走应用型人才培养之路,致力于建立警学研融合、联合培养的教育共同体,创新实施学警结合、校局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训练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政法公安专门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学校被誉为警察的摇篮、卫士的熔炉、精神的铸所。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先后在学校建立公安部警务技战术训练四川基地、以学历教育为主的援藏办学点、全国藏区公安机关综合训练基地、公安部国际维和警察选拔培训点、公安民警招录培养教育改革中西部地区观测点和样本学校、四川省公安厅警官培训基地、四川省警察心理健康测训基地。
学院于2012年已正式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围绕警务硕士培养的高位起步,学院在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领导和协调下,积极与四川和兄弟省市公安部门合作建立了警务硕士培养共同体,建立了警务硕士校外专用培养基地,建立了高水平的多元复合的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正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运行、管理与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强化培养特色、注重教育训练内容和方法创新,以确保高质量、有特色地实现警务硕士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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