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药学院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5、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8、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2014年9月25日-28日9:00-22:00
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1日-14日
地点:考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注意事项
1、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专业英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条件中的3、4项)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为各复试项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专业复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2.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调剂考生考试档案未按时寄达研招办的;
5.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即使已经入学,依教育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六、学费标准
学术型药学、中药学专业:7000元/年、学术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6500元/年、学术型基础医学、内科学专业:6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6000元/年七、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学院研招办(教学C区3楼)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52613传真:020-39352060
联系人:黄老师
E-mail:gyy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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