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吉教考字〔2015〕14号)文件精神,以及《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基础好、能力强、有实践经验、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建各专业领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可按研究生方向所在学院组建)。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并指定组长1名,秘书1名。复试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部备案。
3.学校研究生部要组织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笔试及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理论笔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方为合格。
1.专业综合理论笔试
专业综合理论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外语(含听力)水平、基本工程意识、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大学学习成绩、进行有关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的经历及成果、个人特长与兴趣等。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3.加试
(1)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等),在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加试科目由考生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程序及有关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处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下述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在学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成绩单(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体检
复试前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考生可以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由学校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安排;也可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各省市医院进行体检,在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五、录取工作
1.复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即复试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0.8+面试成绩×1.2。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总和。其中,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分别占50%,即考生的最后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
3.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的最后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研究生部网站进行公布(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及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试时间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3月24日早8:00—8:30报到,内容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须知、提交体检报告;3月24日上午9:00—11:00专业综合理论笔试;3月24日14:00综合面试。
2.调剂考生3月26日早8:00—8:30报到,内容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须知、提交体检表;3月26日上午9:00—11:00专业综合理论笔试;3月26日下午14:00综合面试。
3.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内结合部分缺额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适时多次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复试时间详见学校研究生部网站。

七、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1.实行校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校领导、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部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深入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派专人实行全程监督。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录取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负责对违纪线索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431-85711157

八、其他
1.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2.长春工程学院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
研究生部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冷老师、商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711192、85711227
传真:0431-85711193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笔试科目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材料力学

  

专业综合理论1

  

   结构工程

  

   土木工程施工

  

   道路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2

  

   岩土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3

  

   市政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工程热力学或803水处理生物学或804 测量学

  

专业综合理论4

  

   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5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技术

  

专业综合理论6

  

   工程测绘

  

专业综合理论7

  

   工程项目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5技术经济

  

专业综合理论8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6建筑构造

  

快速设计(6小时)

  

085214

  

水利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7水力学或

  808工程流体力学

  

专业综合理论9

  

   水利水电工程

  

   水土资源与环境

  

专业综合理论10

  

   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专业综合理论11

  

  
附件2: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

  

科目名称

  

笔试方式

  

试卷包含的课程名称

  

(一套试卷,各占50%

  

专业综合理论1

  

开 卷

  

《钢筋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

  

《钢结构基本原理》

  

专业综合理论2

  

开 卷

  

《路基路面工程》

  

《道路勘测设计》

  

专业综合理论3

  

开 卷

  

《土力学》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4

  

开 卷

  

《水质工程学》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专业综合理论5

  

闭 卷

  

《空气调节》

  

《锅炉与锅炉房设备》

  

专业综合理论6

  

闭 卷

  

《自动控制原理》

  

《建筑电气控制技术》

  

专业综合理论7

  

开 卷

  

《工程测量学》

  

《大地测量学基础》

  

专业综合理论8

  

闭 卷

  

《管理学》

  

《项目管理》

  

专业综合理论9

  

开 卷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

  

《水工建筑物》

  

专业综合理论10

  

开 卷

  

《工程水文学》

  

《水文分析与水利计算》

  

专业综合理论11

  

闭 卷

  

《水轮机》

  

《水轮机调节》

  

  附件3招生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联系信息

  

专业领域

  

研究方向

  

学院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085213

  

建筑与

  

土木工程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5573011

   手机:13596436081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结构工程

   土木工程施工

   道路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 85711586

   手机:13804375207

  

   工程项目管理

  

   管理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1- 85573092

   手机:13180813513

  

   市政工程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边老师

   电话:0431-85711576

   手机:13756881851

  

   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技术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431-85713898

   手机:13756908401

  

   岩土工程

  

   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431- 85573032

   手机:13009122400

  

   工程测绘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5573033

   手机:13596091109

  

085214

   水利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土资源与环境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431-85711568

   手机:13844812676

  

   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431-85713892

   手机:13654400272

  

  相关链接:
2015考研复试全攻略复试经验 复试信息复试交流与论坛网友讨论
2015年考研调剂中心发布调剂意向2015年全国考研国家线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院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vvkw.com/?id=64314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