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考生您好: 您的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请您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考生您好:

您的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请您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复试相关要求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18年3月26日—29日(各专业复试时间以学院的复试细则规定时间为准)

二、具体安排

专业课考试、复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在3月23日登录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三、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1.除会计专硕外,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的一志愿考生。

2.会计专硕的复试分数线为180分,单科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

3.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含24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5分(含2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0分(含4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按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47分(含147分),外语不低于30分(含30分)。

重要提示:我校将于3月22日—3月24日陆续公布复试名单,查看到复试名单的考生请于3月24日16:30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确认参加复试(联系电话:0431—85716566)。

四、复试工作要求

1、考生请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课考试、复试面试、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可以于3月25日—3月28日上午8:00—下午16:30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1427室),

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让定的时间为准;

(4)同等学历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原件;

(5)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体检:参加复试考生可于3月26日—3月29日上午8:00—上午11:30,下午13:30—下午16:30到我校医院(南湖校区)参加体检,体检费55元。

4、专业课考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要求的考试科目参加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5、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加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招生目录。具体加试时间、地点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安排。

6、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报学校审批后,不予录取。

五、其他

1、报考材料科学高等研究院与相关学院联合招生的考生请到相关学院参加复试。

2、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等请于2018年3月26日前到我校研招办登记(联系电话:0431-85716566),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426室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85716157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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