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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里有糖布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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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ungmic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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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资料怕难考不如直接参加包过班喽我也是在考生 报的是一家机构的包过班叫北京博成教育 你可以去网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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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y777777777777777

哪个河大?河南大学还是河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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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bellen

河南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具体可见官网。

河南大学始建于1912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招生专业及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的招生专业及学习方式详见《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2023年共有40个招生培养单位在65个学术学位专业、30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50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100人左右、非全日制研究生400人左右)。“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生的数量和各学科(专业)的上线情况进行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符合我校专业目录中各培养单位或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三、报名考生报名前须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同时,考生须认真查看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充分了解招生专业、初试科目、报考条件等关键信息。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役军人报考我单位时,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单位联系。现役军人报名时须出具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的《同意***同志报考河南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它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录取等相关事宜见河南大学2023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简章。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四、报考资格审查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然后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五、初试(一)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日期: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我校确定,不超过14:30)。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初试科目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6日上午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科目代码:510、511、512、513、515)美术专业学位(135107)的业务课二“素描(510)、书法创作(512)、摄影作品分析(513)”、艺术设计专业学位(135108)的业务课二“专业基础(511)”的考试时间在12月26日上午8:30-12:30(共4小时);建筑学(081300)业务课二“建筑学快速题设计(515)”的考试时间在12月26日上午8:30-14:30(共6小时)。(三)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六、复试(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23年3月公布。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三)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四)符合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请在参加我校复试前联系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相关材料,以供我校进一步核实。七、调剂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政策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最新动态。八、体检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待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布。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录取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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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掉额回忆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国标代码10475),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明伦校区(开封市)、金明校区(开封市)、龙子湖校区(郑州市、在建)三个校区。 第五条 河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六条 河南大学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以文理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农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设有94个本科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17年河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工作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河南大学与美国迈阿密大学合作设立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放在本科一批招生,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属河南大学二级学院,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濮阳学习生活,完成学业后由河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报考河南大学的考生,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相关专业(艺术类、体育类)身高要求详见各专业录取原则。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为1B1B,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美术学、摄影、书法学(使用书法省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和摄影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乐理、听音记谱和视唱三门成绩之和不低于56分(满分70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法区分专业主科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考生要求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舞蹈编导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表演(普通高中生)专业,使用声乐省统考成绩,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对口生)专业使用河南省对口音乐类统考成绩,只招收主科为戏曲的考生,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5.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采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文化与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投档,对进档的考生录取原则为:要求省体育统考专业成绩不低于省定本科分数线25分,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2.高水平运动员:在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第二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河南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财[2007]7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各类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史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18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700-1100元/生· 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 河南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勤、免、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河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为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 招生办电话:(兼传真) 招生办网址: 电子信箱: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邮 编:4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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