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转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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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的,其会包含在毕业档案中。
考研、考博等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其档案寄送至录取院校。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
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团、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获奖评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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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要求规定:
1、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应当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个人文字材料应当有本人签字。
2、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转学、退学、出国或亡等学籍变动发生后,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业国防定向生,其档案转交学校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定向就业、委培定向招收的学生按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培养合同进行档案转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考研、考博等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其档案寄送至录取院校。
已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当年的就业方案进行转递。考研、考博等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其档案寄送至录取院校。毕业国防定向生,其档案转交学校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定向就业、委培定向招收的学生按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培养合同进行档案转递。
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的,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其档案转递至档案托管机构;未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按规定将其档案寄送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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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档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学校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
3、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2022届毕业生党员应全部将组织关系转出(不包含留校工作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学校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都是会记录档案的。
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学习材料各学习阶段主修、选修、辅修的各科类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等材料。学位材料各学习阶段学位申请、授予等材料。
处分材料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体检材料入学体检表、复查体检表、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体检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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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档案要求规定:
1、新生资格完毕后,由院系(培养单位)对新生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归档,建立学生档案,待新生正式取得学籍后,院系(培养单位)将新生档案集中移交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转学、退学、出国或亡等学籍变动发生后,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学生转学(转入和转出)、校内转专业、留级、下编、延期毕业的,学籍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学生学籍变更书送达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做好学生档案的整理和转递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需提供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等。
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招收入学的本科生档案材料,应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入团(入党)申请书及志愿书等材料。
招收入学的研究生除原个人档案应有材料外,还应包括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录取为直接攻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或在校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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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档案要求规定:
1、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转学、退学、出国或亡等学籍变动发生后,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毕业国防定向生,其档案转交学校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定向就业、委培定向招收的学生按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培养合同进行档案转递。
3、学生档案移交时,应填写《档案材料移交单》,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当面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移交单填写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