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研究生奖学金改革
静静的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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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19203 2小时前发布 赞 284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两部分,博士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博士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基本生活费;设立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奖助基金支出。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如下:
表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等级、比例
等级
资助额度
比例(%)
一等
全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50
二等
全额学业奖学金+半额学业助学金
40
博士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博士学业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每年按12个月计发,累计发放36个月。
学校按照博士生人数的30%设立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按招生计划配置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由导师向学院申请岗位,根据博士研究生在科研工作的实际表现由导师考核发放。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助学金标准为500元/月。
2、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两部分,硕士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培养费,硕士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基本生活费;设立硕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奖助基金支出。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如下:
表二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等级、比例
等级
资助额度
比例(%)
一等
全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50
二等
半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30
三等
全额学业助学金
20
硕士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硕士学业助学金标准为240元/月,每年按12个月计发,累计发放30个月。导师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习及科研工作表现发放助研津贴,平均标准不低于160元/月。硕士岗位助学金标准为300元/月,按总经费确定岗位数。
研究生基本助学金评定及岗位助学金的申请具体按《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筹)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水瓶座A型 2小时前发布 赞 799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西安交大、中国农大、华中科大、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培养经费改革只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一项内容。
据了解,改革后入校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从2022年始,就读北大的博士生将100%获得学业奖学金,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将达90%以上。武汉大学2022年入校的全日制硕、博新生不再存在公、自费区别,而是按初试、面试综合评价排名,分别确定硕士、博士研究生所获资助的类别、等级和标准。入校后每年通过年度成绩考核,重新确定下一年度获资助名单,未达到资助标准的学生,将自费承担所有学费,这将改变目前我究生培养中“一考定终身”的现状。
西安交大研招办负责人表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改革后,研究生培养过程与科学研究活动更加紧密结合,为研究生学习所设立的奖学金覆盖面及资助面均有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意味着我国沿用多年的研究生培养类别停止使用,研究生招生不再有“计划内”、“计划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资金”之分。据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国家的培养经费不会减少,相反还将大幅度提高在校研究生待遇。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分为国家计划内、委托培养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即“公费生”,它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也就是“自费生”,毕业后自谋职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今后,传统意义上的“公费生”、“自费生”说法将不复存在,研究生不再区分公费、自费,代之以国家、学校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专项奖学金等多方位的资助制度。
足球大大 5小时前发布 赞 257
湖北大学(Hubei University),简称“湖大” ,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与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位列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11计划”、湖北省2022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百校工程”,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
2022年,学校前身为湖北省立教育学院,此后迭经国立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教育学院、湖北省教师进修学院、湖北师范专科学校、武汉师范专科学校和武汉师范学院等时期。2022年8月,更名改制为湖北大学。
smilejoyce922 5小时前发布 赞 9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行办法(奖学金制度公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
改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体制,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教研厅〔202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旨在有效落实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全面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逐步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研究生招生机制和奖助金制度。
第三条 研究生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与学制
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规模依据学科建设需要、导师科研项目和经费以及社会需求等进行动态调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适当倾斜,对基础学科适当扶持,向研究水平高、科研项目多的导师适当倾斜。
第五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至8年;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至5年。
第六条 研究生按学年所修学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第三章 研究生奖助金
第七条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第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参与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综合表现较突出的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等级比例如下表:
第九条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为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学习研究生。
第十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一年级新生按其初试和复试成绩评定。二、三年级研究生按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评定。
第十一条 各学院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程序和具体标准由学院依据学校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管理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班级和优秀个人评定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统筹勤工助学金、导师部分科研经费等,以研究生助学金的形式,对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发放津贴。研究生获得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时间不得超过学制年限。
第十四条 助教岗位管理由组织人事部牵头,教务部、研究生部和各学院协助。助研岗位管理由科研处和组织人事部牵头,研究生部和各学院协助。助管岗位管理由组织人事部牵头,学工部和各学院协助。
第十五条 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管理办法》(另定)执行。
第四章 管理机构和工作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研究生奖助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一般由5-11人组成,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科负责人和导师代表参加。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有关研究生奖助金的初评、汇总和报审等日常工作。学院设专门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和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和检查,保证各项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级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开始试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纵横四海2000 8小时前发布 赞 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