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硕士研究生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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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武汉市招才局 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如下: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法律分析: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市招才局、市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如下: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10月11日,武汉发布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住房、收入新政。凭毕业证就可落户、购房租房“打八折”、最低年薪指导标准出台…
新政规定,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凭毕业证即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实行大学生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零门槛,打造“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大学生落户政策。
住房方面,未来五年,武汉将建设和筹集250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其中安居房85万平方米,以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争取“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近期启动建设“长年城”,打造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样本。
今年以来,武汉市打响新一轮“人才争夺战”,积极探索聚才样本:1月,提出实施 “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3月,宣布大学生在读期间,可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以期解决留汉大学生住房难问题; 4月,全面放开大学生落户门槛,设立人才安居房建设基金,每年提供1万个以上基层社会服务岗位,吸纳大学生就业;6月,出台9项政策措施,涵盖安居落户、促进就业、支持创业各领域。
看来,武汉为了留住人才也是下了血本了。
陈世香,男,2022年12月生,湖北鄂州人。2022年进入武汉大学学习,先后获武汉大学法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与政治学博士学位。2022年留校任教,2022年获聘副教授职称, 2022年获评教授职称,2022年获评博士生导师资格,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专长于行政价值与伦理学、公共文化政策与服务、地方公共管理与体制机制创新研究。现任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地方公共服务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兼副、湖北省公共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等学术职务。2022年入选组织部建立并管理的全国教育培训师资库首批师资。同时,担任武汉大学青联委员,湖北省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社会兼职。先后获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类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等各级纵横向项目20余项。先后在《政治学研究》、《公共管理学报》等国内外重要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权威专著1部,主编专业教材4部。多次获评湖北省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导师奖、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武汉大学优秀教师”、武汉大学优秀人文社科成果奖及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励。
一是放宽年龄限制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
二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三是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纳税证明等材料。
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具体办理条件、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按《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办理工作规定》执行见附件1。对有自有房屋的,应在房屋所在地落户;对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原《武汉市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武公规〔2022〕1号对“在汉就业创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
扩展资料:
“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和“在汉就业创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规定,与留汉大学毕业生试行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试行政策执行。其他未作调整的,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三、实行普通高校学生“全自由”户口迁移
全面放开普通高校学生户籍迁移的限制,大学生在就读期间可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当年新招录的大学生,凭录取书、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由学校集中办理落户。
往年招收的大学生,凭本人书面申请、录取书、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和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四、切实保障留汉大学毕业生“快落户”
各单位要不断创新突破,在“快”和“准”上狠下功夫,服务留汉大学生落户。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分局要根据大学生落户量的实际情况,合理增设户籍窗口,增配人员,完善服务设施,更新一次性告知书和上墙公示内容,确保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接待服务。要加强窗口民警及社区民警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和执行试行政策。户籍窗口要落实首接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做好预约、延时等接待服务工作。要落实“三办”要求,让大学生“少跑路、少证明、少排队”。要组织专家团队“进高校”、“进企业”为大学生现场办理落户。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此次调整放宽的政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分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答大学生落户咨询,引导大学生办理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武汉:大学生凭毕业证即可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