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济师廉洁谈话记录
snowberry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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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o白小白 1小时前发布 赞 288
廉政谈话主要针对下级单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容易发生或已经出现的问题,通过提醒、告诫、劝勉、警示等到方法,使谈话对象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工作思路,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防止腐败的警惕性。实施廉政谈话,要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督促告诫被谈话人及时纠正不廉洁行为和履行责任制中存在的总是,认真落实责任制。谈话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关心和爱护同志的政治生命的目的出发,与人为,治病救人。
其次时机要得当。
作为实施这项制度的主体,纪委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把握好谈话的时机。一可以结合年度考核进行;二是可以在出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时进行;三是可以在新提拔或被调到管人、财、物等到敏感部门任职时进行;四是可以在发现本人或所在班子、所辖范围有不廉洁行为或不良风气苗头时进行;五是可在群众有反映或有举报,需要核实时进行。此外,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问题时,也可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再次内容要具体。
廉政谈话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谈话前要有充分的准备,确保谈话的实施效果。一般来讲,对新提拔任职或调任重要岗位的被谈话人主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上级工作部署、《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讲政治、严格政治纪律方面的要求;反腐倡廉学习方面的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方面的要求,同时可以赠送有学习资料和警言警句笔记本等。对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经调查核实沿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实施诫勉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针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重在提醒、制止并限期改正,等等。
最后程序要规范。
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应由纪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指定负责人具体实施,由业务部门负责安排,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但至少有两人参加,必要时也可以集体谈话。实施前,最少提前一天将谈话时间、地点本人,实施中要做谈话记录,也可要求被谈话人写出书面材料,实施后一并存入廉政档案。谈话时应按照拟定谈话提纲,向其说明谈话原因,指出群众反映的问题或组织发现掌握的苗头性问题;责成被谈话人就有关问题如实说明情况,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书面说明材料,表明对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有缺点或有错误要进行检讨;针对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同时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意见,允许其申辩,防止先入为主。实施中需要注意的是,维护举报人和被谈话人的合法权益,谈话人不准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的情况及其所提供的材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廉政谈话的对象和谈话内容。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掬黛小公主 5小时前发布 赞 298
滋味游龙 11小时前发布 赞 295
CATLION123 12小时前发布 赞 730
谈话时间:2022年7月8日
谈话内容:半年来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谈话人员:县局
纪检
组长 李和胜
县局监察室主任 张守荣
浮来分局分局长 胡国华
浮来分局副分局长 宋奎先
谈话内容记录
县局纪检组长李和胜同志首先对浮来分局分局长胡国华同志进行了谈话,李和胜同志对胡国华同志在浮来分局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浮来分局半年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50%,这说明胡局长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明确,能够和县局党组保持一致。但在这工作期间,在廉政建设方面是如何处理单位、个人、纳税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的?胡国华局长就廉政建设方面回答了提问。
胡国华回答说,这半年来,认真学习邓理论和重要思想,遵循省局“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和省局“十条禁令”之规定,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税务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建立了有效的受理、查处、反馈制约机制,做到有过必查,有失必补,有问必复,切实取信于民。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和“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业不正之风
老娜再修行 12小时前发布 赞 674
谈话时间:2022年7月8日
谈话内容:半年来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谈话人员:县局纪检组长 李和胜
县局监察室主任 张守荣
浮来分局分局长 胡国华
浮来分局副分局长 宋奎先
谈话内容记录
县局纪检组长李和胜同志首先对浮来分局分局长胡国华同志进行了谈话,李和胜同志对胡国华同志在浮来分局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浮来分局半年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50%,这说明胡局长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明确,能够和县局党组保持一致。但在这工作期间,在廉政建设方面是如何处理单位、个人、纳税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的?胡国华局长就廉政建设方面回答了提问。
胡国华回答说,这半年来,认真学习邓理论和重要思想,遵循省局“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和省局“十条禁令”之规定,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税务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建立了有效的受理、查处、反馈制约机制,做到有过必查,有失必补,有问必复,切实取信于民。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和“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业不正之风。使分局人员始终做到:无违法乱纪、无为税不廉、无以权谋私、无贪污受贿、无损害纳税人利益。
在监察科长张守荣与宋奎先同志的谈话中,宋奎先同志表示,在这一阶段的工作过程中,始终牢记省局的“十条禁令”,认真学习邓理论和的重要思想,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协助分局长的各项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让纳税人评说我们地税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做到无违法乱纪,无刁难纳税人现象,每月为纳税人办一件实事,促进纳税者诚信纳税,征税者诚信服务。
最后,李组长和张科长对分局的两位负责人的谈话进行了总体的阐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戒骄戒躁,严于律己,为税清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优质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种争创活动,把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