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适合党务工作者吗
Honeychu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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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紫色的射手 1小时前发布 赞 529
haorantaba 5小时前发布 赞 543
winonafirst1 9小时前发布 赞 769
virgoleegoon 10小时前发布 赞 308
军官转业,肯定会安排工作,一般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
工作分配与就业
1.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下同)且军龄不满2022年的军队转业,由党委、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22年的转业,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党委、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5.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按照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6.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参照其军队等级安排相应的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企业接收军队转业,由军队转业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军队转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行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7.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党委、下达的军队转业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职数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8.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安置地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9.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
10.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安置地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
肥航哒哒哒 10小时前发布 赞 892
另给你个文章,你看一下,看你是否适合做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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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干一行爱一行,可我在司法局待了十多年了,听说过热爱律师工作、热爱公证工作、热爱工作的,却从未听说过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许是要说热爱司法工作吧名不正言不顺,说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又比较拗口吧?
记得前两年南方周未上发过一篇文章,文章的具体内容忘了,大意是说司法局职能较弱、要给司法局增加职能,但其中的一句话“司法局是干什么的”却一直萦绕在心头,因为作为一名司法行政人,多次有人用这句话问过我,我也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向人说清楚司法局到底是干什么的,甚至还有人把司法局误为“市话局”,在装电话难的年代还颇享受了一些尊崇的目光。
算起来司法局的职能不少, 与其他政法机关相比,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数量可谓最多,甚至很难找到一两个合适的词来概括其职能。从、,到律师、公证,从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从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到法学教育、法律援助,司法局的职能可以说是千头万绪,但是,各个职能之间缺乏一种必然的联系。
司者,掌握、、控制也,司法局的全称是司法行政,顾名思义就是司法机关的行政事务。从司法行政的沿革来看,司法行政也曾过司法机关的行政事务。追溯起来在清朝末年将刑部改为法部即司法机关的行政事务,当然这样追溯颇有些阿q老子祖上也阔过的意味,但就象国际足联认可了足球起源于中国,却无法改变中国足球落后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之初即成立了,确定了司法行政与司法审判分立的制度,职能是主管司法机关的司法行政事务等;2022年4月被撤销,开始实行司法行政与审判的合一制。2022年6月政法小组在向报送的关于恢复的建设中指出: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行使审判权的重任,它不适宜并且也确实难以兼任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同年9月全国会决定设立,将的司法行政工作交给统一。同志以及其他领导同志一再强调指出,应当成为司法机关的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202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司法行政与司法审判分立的原则,但在2022年、2022年和2022年的数次机构改革中,放弃了及县以上地方人民司法机关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党的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机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实行司法行政与司法业务的适当分离成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司法行政司法机关的行政事务似乎已指日可待,特别是有观点提出还要将判决和裁定的强制执行权划归司法行政机关,在条件成熟时将刑事追诉和刑事侦查等检察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由此司法局的同志都在等待司法行政的春天到来。
那么司法局的春天还有多远?或者应该这样问:司法局会有春天吗?首先从大家所期待的前景来看,国家司法体制的改革是一个工程,需要综合考量各方面的因素,还要修改宪法、两院组织法等法律,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么是否就这样一直等待下去,无所作为?而且责、权、利是相符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以司法行政的现状和人员素质来看是无法适应判决和裁定的强制执行的要求的,更不用说刑事追诉和刑事侦查等检察权的行使了。更重要的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司法行政的职能又增加了,现有的职能都无法理顺,增加了职能以后又如何理顺呢?或者就干脆以新增加的职能为主,其它的职能为辅呢?
司法局有一句口号叫作要想有地位就要有作为,而要有作为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说这个思路是不错的,如果正确执行,做好该做的,放弃不该管的,不说有地位,起码是有所作为的,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了偏差,应该为的没为,或者没为好,不应该为的为了,甚至作为主要工作去为,把工作的主要精力甚至全部精力放到律师、公证上去,轮流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办案、办证。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治国方略被写入了我国宪法,党的提出要建设政治文明,法制建设是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强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应该说法治建设被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治国方略,依法治国的地位应该比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地位要高多了,但计划生育作为一项硬指标层层有人抓、级级有落实,反观僭赏滥刑,只是每年考核一下、走走形式;作为协调发展的三项文明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以人为本、尊重、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宪法原则下,对于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应该比群众消费中利益受损的保护力度要大,可群众在消费中利益受到侵害可以找投诉,还有消费者协会出面协调,而行政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亵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败坏党和的形象,这个时候,谁来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谁来了行政执法者?
当我们的司法局陶醉于每年宣讲了几部法律,又有多少人受了教育,有多少人参加了开卷考试,合格率多少,并美其名抄也是一种学习时,就好比握有的猎人告知在山里种地的农民,那灰色的象狗样的东西是狼,会吃人的,你们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完事大吉,回家表功去了:我宣传了,大家都知道了。想起了一个笑话:父亲对孩子说,不要怕狗,只要你不去惹它,它就不会咬你,孩子用恐惧的目光看着狗说,我知道了,可狗知道吗?是啊,狗知道吗?群众需要的不是熟知多少部法律,而且就算是法学家也不可能通晓所有的法律,他们所需要的其实很简单,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知道找谁保护,并且有人会去保护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