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交通费标准
海螺拍客
2809 次浏览
赞 741
最新回答
妞我等你长大 1小时前发布 赞 828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有关差旅费开支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第三条 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 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费的等级标准:
目等级标准职务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城市 县城 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
副省级及以上人员 软席车 一等舱位 一等舱位 按实报销 100 60 140
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被聘任或任命为省级机关的厅正副总工程师、局总工程师,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软席车 二等舱位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60 40 80
其余人员 硬席车 三等舱位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40 30 60
二、表列“其他交能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三、2022年工资制度改革之前,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在180元以上(含180元),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的,现工资等级尚未达到五级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
ilikedianping225 12小时前发布 赞 355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郑州市市区以外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一等舱
头等舱或公务舱
凭据报销
省直机关正、副厅(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厅(局)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厅(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或公务舱;正、副厅(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
第六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据报销。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全列软席列车设有一、二等软座的,副厅(局)级及以上人员,可以乘坐一等软座,凭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软座,凭票报销。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见下表:
职 务
限额标准(元)
副及相当职务人员
600
正、副厅(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300
其余人员
150
第十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索取收据,伙食补助费不实行定额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规定包干标准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没有接待单位收据的,不发放伙食补助费。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十三条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节约开支,出差人员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相关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单位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特殊情况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 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扶贫、救、防疫、医疗等各种工作队到基层支援工作,或到基层见(实)习、工作锻炼(不包括到基层挂县级领导职务人员),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到省外单位见(实)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省外单位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脱产参加各种培训班、进修班、业务(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在郑州市区学习的,学习期间单位不发放任何补助费;到郑州市区以外地方学习的,学习期间单位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报销本人学习期间单位至学习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间交通费,根据进修班、主办单位实际收费情况在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不发放市内交通费。
培训班、进修班、业务主办单位收取的学费包括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应如实申报,单位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条 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同级医疗保险部门批准,需要到外地治病休养的,可报销本人到达治病地点往返一次的城市间交通费,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因公负伤的除外)。因医院病床紧张,病人需要在医院外住宿的,按照出差住宿费规定等级标准,在省内可报销3天以内、在省外报销5天以内的住宿费,超过期限和规定等级标准的住宿费由个人自理。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 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 与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三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旅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一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四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的差旅费,在其到达调入单位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调入单位的差旅费开支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六条 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规定等级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豫财行字〔19〕第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丸子丸子小樱桃 12小时前发布 赞 503
评定职称
经济师是企事业单位评定中级职称参考的主要标准,通过评定职称来决定薪资级别或者决定晋升。
加薪利器
1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等构成。在很多单位,中级经济师可以享受科级的待遇、高级经济师可以享受副处级的待遇。单单是退休时会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就吸引了大量考生进行报考。
落户加分
在北京、天津部分城市实行积分落户,取得经济师证书便可享受积分落户加分40分左右,这对于很多人都是很大的诱饵,帮助大家完成定居大城市的梦想。
春暖花开cai 12小时前发布 赞 668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科目与注意事项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人办发[202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扩展资料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通过单独划定合格标准或使用标准取得的职称,在划定区域内有效。
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又称小车费)等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经济师考试
偶是九九 12小时前发布 赞 679
中级经济师是有国家补贴。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等构成。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