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政府预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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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总会计师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坚持方向,积极为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的有关知识;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企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本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职务聘任、业务培训和考核等负责,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长远战略和业务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总会计师主管审批财务收支,重大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合同或协议书等,应由总会计师会签。总会计师还组织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方面的工作。
企业的总会计师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坚持方向,积极为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的有关知识;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企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本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职务聘任、业务培训和考核等负责,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长远战略和业务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总会计师主管审批财务收支,重大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合同或协议书等,应由总会计师会签。总会计师还组织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方面的工作。
财政体制的内容
预算体制
根据国家各级的职责范围划分各级预算收支范围和权限,并规定收支划分的方法。预算体制是财政体制的核心。由于国家预算集中了国家的主要财力,是国家有计划地组织财政分配的基本形式,通常也把预算体制称为财政体制。
预算外资金体制
规定预算外资金(见预算)的收支范围和权限。预算外资金在性质上属于财政资金,但不纳入国家预算而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行。
税收体制
规定各级机关在税收上的职责和权限。税收是国家最重要的财政收入。在各级组织之间,不仅对税种及税收的减免权有明确的划分,而且对税收稽征的职权也有具体的规定。
行政、事业财务体制
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完成其工作任务和事业计划所具有的经费支配权限和责任,经费开支的范围和形式,以及在完成任务和计划后对经费节余可以分享的权利。
固定资产投资体制
规定在使用国家投资过程中,国家与建设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单位)及其职工之间各自的职责和全面完成国家任务后应得的利益。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专业银行信用体制和建设单位本身的财务活动,不属于财政体制的范围。
企业财务体制
规定国营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国家与企业、职工之间在资金、成本、企业收入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责任、权限和利益。资金(包括企业固定资金和企业流动资金)和积累的分配是财政体制直接处理的。涉及企业与银行以及企业内部关系的,则分别属于银行信用体制和企业本身的财务活动。
财政体制的实质
财政体制的实质是正确处理国家在财政资金分配上的集权与分权问题。国家的各项职能是由各级共同承担的,为了保证各级完成一定的政治经济任务,就必须在与地方、地方各级之间,明确划分各自的财政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一般地说,各级有什么样的行力(事权),就应当有相应的财权,以便从财力上保证各级实现其职能。
财政体制的地位和作用
在整个国民经济体制中,财政体制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各项经济事业的发展都要有财力、物力的支持。正因为如此,财政体制必须适应经济体制的要求。由于财政体制属于上层建筑,它反映经济基础并由其决定。因此,财政体制要为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发展服务,并要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国家在财政中划分各级之间以及国家与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制度。简称财政体制。是国民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在中国,财政体制有其特定的内容和原则。
财政体制的内容预算体制
根据国家各级的职责范围划分各级预算收支范围和权限,并规定收支划分的方法。预算体制是财政体制的核心。由于国家预算集中了国家的主要财力,是国家有计划地组织财政分配的基本形式,通常也把预算体制称为财政体制。
预算外资金体制 规定预算外资金(见预算)的收支范围和权限。预算外资金在性质上属于财政资金,但不纳入国家预算而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行。
税收体制 规定各级机关在税收上的职责和权限。税收是国家最重要的财政收入。在各级组织之间,不仅对税种及税收的减免权有明确的划分,而且对税收稽征的职权也有具体的规定。
行政、事业财务体制 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完成其工作任务和事业计划所具有的经费支配权限和责任,经费开支的范围和形式,以及在完成任务和计划后对经费节余可以分享的权利。
固定资产投资体制 规定在使用国家投资过程中,国家与建设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单位)及其职工之间各自的职责和全面完成国家任务后应得的利益。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专业银行信用体制和建设单位本身的财务活动,不属于财政体制的范围。
企业财务体制 规定国营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国家与企业、职工之间在资金、成本、企业收入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责任、权限和利益。资金(包括企业固定资金和企业流动资金)和积累的分配是财政体制直接处理的。涉及企业与银行以及企业内部关系的,则分别属于银行信用体制和企业本身的财务活动。
财政体制的实质 财政体制的实质是正确处理国家在财政资金分配上的集权与分权问题。国家的各项职能是由各级共同承担的,为了保证各级完成一定的政治经济任务,就必须在与地方、地方各级之间,明确划分各自的财政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一般地说,各级有什么样的行力(事
权),就应当有相应的财权,以便从财力上保证各级实现其职能。
财政体制的地位和作用
在整个国民经济体制中,财政体制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各项经济事业的发展都要有财力、物力的支持。正因为如此,财政体制必须适应经济
体制的要求。由于财政体制属于上层建筑,它反映经济基础并由其决定。因此,财政体制要为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发展服务,并要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义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总会计师参与新产品、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协议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