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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机构补贴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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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机构补贴制度范本

培训费补贴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以上工作日,按照开班报告程序,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申请表》,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鉴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技能鉴定前5个以上工作日,应当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鉴定费补贴申请。企业申请培训津贴企业应于职工参加培训开班后一个月内,持《企业培训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个人申请培训津贴企业职工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个人培训津贴申请表》。个人申请生活费补贴院校学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生活费补贴申请表》。开班和补贴如何申请:各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使用社会保障卡到培训机构报名登记。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前,应向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其中,市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所属职业培训机构、高职院校直接向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申报。补贴申报与开班申报程序相同。培训机构开班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应出具职工花名册;(二)学生参加培训的,应出具学生证;(三)个人晋升职业等级的,应出具相应证明。要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可享受培训补贴人群,可享受培训补贴人员分4大类:企业中青年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及农村适龄劳动力。企业技能岗位的中、青年职工——根据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需要,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的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重点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学生——围绕社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强化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突出中、高级职业能力培养。失业人员——符合就业条件未就业的新生劳动力,重点开展定向和订单培训,促进尽快就业;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重点开展适应职业转换需要的新技术、新技能培训。农村适龄劳动力——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重点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就地就业和向非农产业、城镇有序转移。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四、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十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十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具体筹集办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制定。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十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五类人员”参加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当期公布的《培训目录》中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对取得初级及以上(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应补贴标准10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应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3、其中:应补贴标准按照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非常紧缺、紧缺、一般”培训成本的120%、100%、80%计算。五类人员参加区县特色职业(工种)的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公布的培训天数补贴标准给予补贴。4、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和“四方联动”就业培训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市人力社保部门按照市场调查成果适时公布《培训目录》,区县特色职业(工种)须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公布。重点群体(重庆户籍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中劳动者和劳动年龄内的残疾人,以及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困难人员等)参加的《培训目录》中职业(工种)范围的就业技能培训、区县特色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应补贴标准给予全额补贴。(1)职业培训补贴是指为参加职业培训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的专项补贴。(2)经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每位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登记证明或求职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

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攻略,如果你考取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去申领国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初级1000,中级1500,高级2000元,具体怎么申领,去哪里申领呢?

职业培训学校补贴制度范本

法律分析:职业技能培训按培训时间确定,培训时间一般在10天(80个课时)左右,最长不超过15天(120个课时);10天以内(含10天)每人每天补贴150元,10天以后每人每天补贴100元。五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同一类型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包括参加创业实训),不得重复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包括四大类,分别是企业技能岗位的中、青年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农村适龄劳动力。

一、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

经认定的外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沪未就业期间的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二、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等);

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含外省市生源) ;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考核鉴定费补贴。其中: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四、退役士兵、残疾人、服刑、戒毒人员等经认定的人员。

退役士兵在退役后五年内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残疾人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服刑、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经所在监狱、戒毒所批准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经认定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其他经认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另外,为鼓励本市各级各类优质培训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培训服务,劳动者参加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的补贴培训,在享受培训补贴时,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10%。

如何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申领培训信息卡

劳动者需要参加补贴培训的,本人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区县公共职介部门申领“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卡”。

本办法实施前原已申领的上海市职业培训帐户卡可继续使用。

二、接受培训指导、选择培训项目

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应当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区县公共职介部门指导下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在职从业人员持培训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劳动手册》;

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学生证,及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

劳动者的身份状态确定以申请培训项目时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认定的为准,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未参加培训的,需重新确认身份状态。

三、提供银行账号

劳动者在选择培训项目的同时,应到申请培训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部门,提供由区县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账号。

四、参加培训

1、选择培训机构

劳动者选择培训项目后,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相应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培训。

2、培训报名

培训报名。劳动者应在培训前持培训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签订协议。劳动者与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贴培训协议》。

缴纳培训费。三类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及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5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25%。

3、参加技能培训

学员应按照培训机构制定的教学计划及协议约定参加培训,遵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并配合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督导评估及相关检查工作。

五、参加技能鉴定

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参加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培训机构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鉴定不合格且有补考意愿的,在鉴定结束的二个月后向原培训机构申请补考。

六、补贴经费的核拨

学员获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核拨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三类人员参加中级及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按补贴标准的50%支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按补贴标准的25%支付。除以上情形以外的补贴对象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支付)。

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补贴经费的,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

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介绍如下:

(一)补贴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脱贫家庭劳动力。

(二)职业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

A类职业(工种):电工、电焊工、钢筋工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培训补贴1800元/人;

B类职业(工种): 砌筑工、美发师、家用电器维修工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5天,培训补贴1500元/人;

C类职业(工种):家政服务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养老护理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培训补贴1000元/人;

D类职业(工种):保安员、餐厅服务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补贴600元/人;

E类职业(工种):客房服务员、展览讲解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补贴500元/人。

鉴定补贴:

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类别分为A类职业(工种)鉴定补贴标准为160元/人;

B类职业(工种)鉴定补贴标准为120元/人;

C类职业(工种)鉴定补贴标准为110元/人;

D类职业(工种)鉴定补贴标准为100元/人;

E类职业(工种)鉴定为90元/人。

基本劳动素质培训(转移就业培训):不少于7天,培训(含住宿费)补贴按照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在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站或由职业院校使用《就业汉语软件》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35课时。

创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补贴标准为1250元/人。

高技能人才培训不少于30天;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时间:

A类职业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补贴400元;

B类职业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补贴300元;

C类职业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补贴200元。

职业培训机构加薪制度范本

我是一名教育培训公司的工作人员,我们公司这方面做的就比较好。首先,说下我们公司的制度啊. 第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有自己公司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考勤的规定。2,员工外出的规定。3,员工请假轮休的规定。4,办公的行为准则。 第二,奖惩制度。除了员工完成招生任务以后拿的提成,还应该有以下的方式进行奖励:1,通报表扬2,记功奖。每次奖励奖金XX--XX元不等。3,优秀员工奖。奖状+奖金。惩罚分三种:1,警告。罚XX元-xxx元不等2,记过。罚XX元--XX元不等。3,辞退。 第三,晋升制度。以工作业绩为导向。年分4次加薪机会,2次晋升机会。 谈到晋升制度就不得不提下,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就涉及到监察审计了! 哎呀,工作繁琐啊。 第四,学员的管理规定涉及到1,单位的介绍,2,师资的介绍3,课堂纪律4,开课时间及教学管理规定啊。 第五,教师的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到:教务考务的教师,班主任以及招生咨询的教师等等。 这些老师的工作也是不同的,一时半会也给你说不清楚。 另外还涉及到一些学员资料的管理,招生资料,学籍表的格式及制作,报读时间,缴费情况以及学员的考勤规定等等。反正是挺麻烦的,没有经验的人估计搞不定的。 如果你们是新成立的公司,感觉还是应该在找些有经验的在较大培训公司的人来。 如果这些都弄顺了的话,无论公司的业务怎么样,总体来看公司的流程,管理,运营等方面都是顺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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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总则一、目的 行政管理是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动作、控制、授权、反馈等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的总和,是区别于业务管理的企业基础管理。 行政管理有责任对公司上下、各部门之间管理活动进行协调。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各级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建立统一、科学、严格的行政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奠定基础。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范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公司整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和所有员工, 在行政作业事项中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三、内容 本制度涵盖行政管理、文书管理、办公管理、会议管理等内容。 行政管理原则:服从指挥:对上级合乎法律和制度的指令都要服从,不得无故拖延上级布置的任务。逐级管理:上级对下级指挥和下级对上级的请示都要逐级进行,不得越级。上级可越级检查不可以越级指挥,下级可以越级申诉不可以越级请示。申诉用书面形式表达。一人负责:不论什么工作,上级应使最终负责任的人只有一个。连续工作: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离岗,都要做好工作交接,不得使工作间断。及时复命:任何指令不管能否完成, 必须在限定的短时间内向下达指令者回复。一致性: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制度规则,制度的改变必须按程序进行指挥:在管理结构图或岗位设置图上有指挥线直接连接的上下级岗位之间有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授权:包括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授权时要把要求下级做什么,达到什么效果,赋予下级什么权力,必须清楚,同时应当把这种授权通知相关人员。授权应避免权力的交叉和重叠。临时性授权是指,任何管理者由于个人原因使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能够亲自完成时,可通过授权的方式让下属完成。检查监督:任何管理者都有检查监督的职责,主要是本部门负责范围内的检查监督。 行政效能管理的五项行为规定“五定模式”:定位……“人”的功能及角色的扮演,必须设定,才能实施权责与职责的机能。定点……内部实施与运用的各式表格、资料、文件等,必须设定固定的“责任区”和“置放区”,以确保操作的流程化,做有条不紊。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分类列册管理。定向……依工作流程方法运转,在每一个环节,皆保持一定的操作方向,才不致混乱。定人……将工作责任到人,实施“个人责任制度”,在每一个环节流程中, 无论是表格、资料、文件等,都必须落实到个人负责范围,以便执行查核、推动及督导。定时……将上述所列的各式内容,在日作业、周作业、月作业或季度作业中, 无论是由上往下或由下往上,都必须设定“时间管制”以便加强效率运转。员工须以书面方式取代口头方式、以记录方式取代记忆方式进行工作流程,任何口头请示、承诺或批准均为无效;能够以表格反馈的事项尽量不以文字描述,能够以图表描述的事项尽量不用表格。办公环境管理与礼仪规范一、目的为加强办公室管理,规范本公司全体同仁的仪态、举止;以及工作纪律,营造一个舒适、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三、内容办公环境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注重创造办公室里良好的有形和无形的工作环境。具体如下:爱护办公室环境,不随意变更办公室的布置和色调,不乱摆放挂件和饰物。自觉维护办公室卫生,不乱丢垃圾纸屑;不随地吐痰,个人自备水杯,茶水不乱到;如不慎将地面、台面弄脏,应随手擦干净,便于他人使用。爱护公物,各类办公用品、设备须按操作方法使用;公用办公设备, 如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使用。办公桌台面保持整洁、卫生,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每日工作完毕后,个人文件、资料、账簿要及时清理、整理,并收入档案柜和抽屉内。禁止在办公室里吸烟。早餐不得带入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瓜果等。不得在工作时间闲聊、唱歌和大声喧闹,说话语调要放轻,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随意走动;不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如小说、杂志等)。不得携带危险、违禁物品进入办公室。 营造和睦、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提倡精神文明的建设。具体要求如下:对待同事的态度应是真诚有礼,工作中如果出错,不要推诿卸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同事间相处的一条重要原则。伤人的话不要说,伤人的事不要做,更不要热衷于探听和传播别人的隐私,不要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低级趣味的事。言必行,行必果,对领导不要信口保证,对同事不要随便轻易许诺。当工作中产生分歧时,应注意将分歧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要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同事相处应和睦相处,不卑不亢,注意尊重他人的人格。下级应尊重上级,如果上级布置的任务和自己的想法相左,如没有严重的失误,应按布置的去做,意见可事后交流。如果上级确有失误,应注意提意见的方式方法,应避免越级。下级对上级的态度不要唯唯诺诺,过分谦恭、阿谀奉承。也不要目无领导,越级上报;上级也应尊重下属,要有宽容之心,应善于与不同性格的下属相处。作为上级应知人善任,任人唯贤,不能任人唯亲。公司配置的电脑属指定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严禁私自调阅、删改、删除他人的电脑文件。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借用公司或他人的东西,使用后及时归还。非因公务,不得私自动用公款、公物。礼仪规范 办公室员工必须注意仪表仪容,讲究礼仪风范。具体要求如下: 穿着整洁、高雅,讲究品位和内涵。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男性员工上班必须着工作装。女性员工上班着装须得不透、露,不过分华丽,上班不得穿超短裙。夏季、周末(星期六),员工可着便装上班,但必须大方、得体,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皮鞋应每日清洁,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上班;女性员工不得穿鞋跟过高的皮鞋。女性员工上班应化淡妆,保持清秀、健康、靓丽的形象,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办公室员工必须注意日常办公礼仪,养成文明办公的职业习惯。具体要求如下: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间以职务、名字等相称。办公室员工在工作时应保持优雅的坐姿和站姿,不得乱坐乱靠,注意个人风度。进入领导房间请示汇报工作,须先敲门, 听到应答后再进入并随手关门。接听电话要迅速、正确,要求在第三声铃响前取下话筒, 回话时要首先问候,通报公司名称,并认真做重要事项记录;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后再放电话。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在电话里聊天。上班时,在通道、走廊、电梯走动,要放轻脚步,不要行色匆忙;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在通道、走廊、电梯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在外与公司同仁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办公室员工在办公室接待来访客户(客人),应按下述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对约定的接待,事先做好各项准备。有客户(客人)来访,马上站起来接待,引坐、让坐,倒水或砌茶。接待客户(客人)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要首先表示欢迎。对需要向领导和同事介绍、引荐的客户(客人),在接待后要及时介绍、引荐。客户(客人)离去,要热情相送,表示感谢,欢迎再次惠顾、印章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印章和介绍信保管及管理内容要求。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三、内容印章的种类: 印鉴:指公司向政府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职衔章:刻有公司负责人职衔的印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职衔签字章:指刻有公司负责人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印章和介绍信的保管 公司印章和介绍信由行政部保管,通常情况下,董事长(总经理)不可直接保管公章。合同专用章由董事长(总经理)保管;合同专用章仅用于产品销售的业务合同,公司的其他重要合同必须使用公章。 财务专用章及公司负责人名章等预留银行印鉴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总经理)分别保管,与银行支票分开管理,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保管。 各职能部门的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印鉴为公司的贵重物品,各印章保管人须妥善保管好公司印章,不得私自用章,并把好用印关。有遗失印鉴或用印违规失职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分。用印、用信规定及手续: 任何部门或任何人要盖公章,必须填写《公章用印登记表》,并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用印,并由总经办盖章。在公文上盖印是公文合法的标志。因此,必须正确无误, 认真对待。凡经领导签发的公文, 不得漏盖印章或模糊不清。盖章的位置放在公文年月日的中间。 任何部门或任何人要盖合同专用章,必须填写《合同专用章用印登记表》并经公司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并由总经理盖章。 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必须根据已经由公司各级领导审核批准的财务凭证用印。 用部门章也须填写《××章用印登记表》,并经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职务代理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凡因公事须介绍信,均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由行政部登记后,出具介绍信, 并加盖公章。介绍信必须写明具体事由。 公司员工因个人私事要该公章,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总经办予以登记,再行盖章。拒绝用印: 禁止在空白纸上盖印。 非公事不能开具介绍信 禁止开具空白介绍信。 对事由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不予办理。工作程序《印鉴管理流程图》 相关记录表格《用印审批表》《公章用印登记表》《××章用印登记表》《合同专用章用印登记表》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一、目的电话和传真已经成为现代信息沟通的主要工具,本制度所指电话传真管理是从接收到最后处理的全部环节的完整程序化管理。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三、内容 电话、传真操作管理: 接听电话时,标准用语为:“您好,奥新公司”。 接听电话要迅速、准确,用语简练、清晰、耐心。应在铃响2-3声之间就拿起话筒。 接听电话时要做好记录准备主要是六大要素:何人、何地、何因、何事、何时、何果。 各部门必须有电话记录本, 并定期归档,作为信息传递的重要基础资料。 传真的接收: 接收传真时注意几个要素:来电人姓名、单位、传真页数,重要程度,送交时间, 送交部门, 送交何人。 传真不清晰时,必须及时要求重传,直至清晰为止,对于重要数字要进行核定。 收到传真后要立即登记在《传真记录簿》,将相关要素记录清楚,作好签收工作。电话与传真的传递与处理:接听电话、传真后应立即填写《传真、电话处理单》,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或相关领导,具体要求是: 公司、部门负责人的重要电话、传真,必须在电话结束后10分钟内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并及时准确地传达电话内容。 当无法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时, 必须根据事件急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给来电者回复,并继续与相关人员联系。 重要传真件必须复印后立册归档。 任何有实质内容的传真与电话都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 重要传真、与电话必须按照传递、送审、处理、反馈的程序进行。 电脑及网络管理电脑设备作为我们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计算机网是指利用网络设备、通信介质和适宜的组网技术与协议, 以及各类系统管理软件和应用软件,将公司计算机和各种终端设备有机地集成在一起,用于培训、公司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工作的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各部门、各地须按本规定落实电脑及网络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公司所有计算机由办公室负责。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 办公室负责电脑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同一单位使用的电脑尽量购买同一个品牌,以便于维护和硬件资源共享。各部门如确需配置电脑,需向公司负责人提出申请。 各部门应该及时在局域网提供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司使用各类表格等(已经各部门确认的)必须设定共享。 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员工上网的管理和引导。为避免网上不良信息对计算机侵袭和影响,使用者必须一星期至少进行3次电脑杀毒措施;为优化电脑内存,每月进行一次内存空间整理。 电脑如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 须立即报本部门负责人,仍不能解决,由办公室作相应处理。 公司网所有使用者应在其上网过程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危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形象、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违反本办法及人为造成网络故障、系统异常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其责任由本人自负外,公司给予相应处罚。信息管理本着一人负责的原则,每台电脑必须确定一人负责。用户对系统和办公室所分配的电脑在在职期内享有专用权,为了防止数据被盗、丢失、系统错乱等现象,须进行必要的密码设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单独上机。不准吸烟或进行其他与操作电脑无关的事情。软件必须经过电脑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进行。信息资料的复制必须经过本部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进行。工作程序《通讯管理程序》相关记录表格《电话记录簿》《传真记录簿》《传真、电话处理单》《传真样本》行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公文处理的标准和要求及文收、分、传、办以及行文的基本内容、要求、程序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三、内容文件种类: 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通知:传达上级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单位知道的事项, 用“通报”。 决定: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函:平行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简报:上下左右之间反映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主要限于内部使用的,用“简报”。 调查报告: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掌握客观规律,进行调查,获得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认识,用“调查报告”。公司行政文件分为三类: A类文件:制度、规定、规范、补充规定、规章制度的解释说明等; B类文件:公告、决定、通告、通函、通知、复函等; C类文件:公司签呈、文件会签单、收发文确认单等表格单据类。公司行政文件编号规则: A类文件编号规则:AAB-CCCC- AA:编文单位及部门。 B:文件类别码, A类文件的类别码即为“A”。 CCCC:文件编制的年份。例如, DDD:顺序号,是在前三项基础上的大流水号。例如:《行政管理规定》编号为“AXXZ-SK-2011-07-01” B、C类文件编号规则:AAB-CCCC-DD-EE- A:编文单位及部门。 B:文件类别码。 CCCC:文件编制的年份。 DD: 文件编制控制代码 E: 文件编制日。 FF: 顺序号,是在前五项基础上的大流水号。例如:2008年7月10日发布的《宿舍规定》,编号为“公司行政类表格单据类码:表格-部门名称-表格名例如:财务管理中心的《借款单》,编码为:“表格-财务部-借款单”只有公司职能中心有权签发A、B类文件,签发人必须为公司负责人或职能中心负责人,核发人必须为公司负责人或行政部。涉及多个部门配合执行的文件通过知晓人签字的方式完成会签后,方可正式行文。附于正式文件之后,存于发文部门。文件格式: 公司内部及对外的文件均需打印,无论行文或表格,均应采用标准的页眉及页脚格式。除固定的表格外,整篇文章的上下页边距不少于2厘米,左右页边距不少于厘米,连续数页的文章,应于页脚正中连续编号(例如共5页的第 2页标为“第 22 页 共 62 页”,字体一律用简体宋体,主标题二号字体,副 标题三号字体,正文小四号字体,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4磅;文件标题之下均 需注明文件编号;文件结尾须有签发部门发人、核发人、抄报、送、抄发行等。 文件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等。 文件纸一般用A4纸,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 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内部行文可以用各部门的名义行文,各部门不得联合行文,各部门之间不要用发文形式解决一般性问题。 各行文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的,应当抄报越过的单位。 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 主送一个单位,不要同时抄送下级单位, 不要直接送领导人(除直接交办外);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对外行文的字号: 公司:X1X2(X3)总字第0000号。X1X2为公司简称;X3为地区类别,不需分地区者省略;0000为公司收(发)文流水号。对于企业对外行文编号由行政部统一制定管理。 管理内容和要求: 保证及时、准确地处理公文,反对积压和紊乱, 注意文件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是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及时,就是要时刻注意文件的时间性,保证及时、迅速地处理公文,解决问题, 不积压, 不拖拉, 不误时,不误事。一般公文的处理以不超过一周为限, 紧急公文随到随办。准确,就是要时刻注意文件办理的准确性,行文文字要简明、确切, 条理要清楚。文件收发运转要准确无误, 不出差错。 收文有外单位送本公司的公文,统一由行政部签收、拆封、登记。做到当日来文,当日拆封。如发现漏页、漏附或误送, 应立即联系发文单位。因故未能将当日来文拆封处理时,应将收到的文件全部看一遍,急件急办,以防误压。“亲收”、“亲启”的文件,一定要有收件人或指定人员亲自收启。可视情况进行登记。 “绝密”文件, 一定要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拆封。某些不重要的,今后又无参考价值的文件,如一般的会议通知、便函等可不作登记。在拆封登记时, 要按登记本所列项目逐项认真登记清楚。登记本的项目。一般应包括: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来文摘由、附件密级。随文附来的各种附件(包括文字、表格),要在专栏里将份数登记清楚。分文:来文经过登记手续后,按各部门分文,并要求签收。分文、批办、签注意见时,一定要写清楚主办、协办部门、阅知部门;哪些领导、部门负责人阅知、阅批。凡是职责不清,难以确定主办部门的文件,先由总经办与有关部门联系后确定主办部门,如经联系后仍不能解决的,则送请领导指定部门主办。运转领导阅示。某部门办的文:先领导,后其他部门。领导阅。某部门阅的文:先领导,后部门。 办文承办人收到文件后,拟办文稿,连同来文一并提交领导审核签发。来文如有前案,承办人应将前案处理情况摘要说明。需要会办会签的公文,会办会签前,主办部门必须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主办部门负责迅速拟稿,并办理会签。如需以上级名义行文时,要求内容正确,注意公文体式和文字、标点,必须根据问题的性质、内容和涉及范围,确定公文的文种、发放范围(主送、抄报、抄送)、缓急程度(特急、紧急、急)、机密程度(绝密、机密、秘密)等。签发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均由行政部拟稿、打印,核稿,总经理签发。各部门发出的公文,由各部门专人拟稿、打印,部门主管核稿,办公室主任签发。 发文凡经领导签发的公文,必须由行政部登记编号。发文登记按登记本所列项目逐项认真登记清楚。登记本的项目, 包括顺序、发文日期、发往公司或部门、文件份数、密级等。文件封发时,应检查份数,附件是否相符,是否盖章,文件中的收文机关和信封上是否一致,检查无误后进行包封登记。并在文件原稿和发文簿上注明发出日期。 缮印和校对凡由行政部拟办的各类公文、简报、信息、会议日程、上报材料等由行政部拟稿,校对,并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准各部门拟办的各类公文、简报、信息、上报材料等由各部门专人拟稿,部门负责人校对, 并送公司领导董事长(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打印。公文打印按文件缓急程度依次排列,一般情况公文不超过两天,急件必须当日完成。 文件递送和收文人在同一区域内,可采取文件直接递送,并且收文单位的收文人须在《发收文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公司间的文件递送可用传真、邮寄(挂号信)、快递。 传真事项:所有传真资料必须经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相关财务时,必须有财务总监签字)。 清楚填写“收发文确认单”,以回传的确认单由行政部按日期统一归档。以便备查。邮寄事项: 如需邮寄、快递的所有物品或资料,都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部门负责人通知前台文员寄送。并在《信件/快递发件登记表》以及快件底单上签字确认。行政部负责各部门需公告文件公告与收回交存工作,原则上公司文件公告期为5天;凡在岗员工均须在公告文件上签名以示知悉,行政部负责统计未签名之员工,并给予处罚;每次10元。 相关工作流程《发文管理流程》《收文管理流程》《文件、货物收发管理流程》 相关记录表格《收发文登记表》

你可以查看一下成功的例子,道德方面的也有很多

职业培训机构补贴制度

一、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可以享受补贴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的以下五类人员:A:城镇登记失业人员;B: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C: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D:贫困家庭劳动力;E: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可以享受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二、可以享受补贴培训的工种1、创业培训 2、职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焊工、茶艺师、评茶员、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所列工种。3、养老护理员、螺蛳粉制作、面包烘焙等专项职业技能培训。三、培训时间A类职业(工种)不少于20天,B类职业(工种)不少于15天,C类职业(工种)不少于10天,专项职业技能培训3-7天。 四、申请补贴补1、自主培训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培训前培训学员向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缴纳培训和考试鉴定费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向县人社局申请培训鉴定补贴,直接拔付到个人银行卡。2、项目制培训可由培训机构垫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培训机构向县人社局申请培训鉴定补贴,补贴资金拔付到培训机构帐上。3、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1415年退出户)参加培训扶贫专项技能创业培训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最高可获得1200元的生活补贴。4、建档立卡贫困户(含1415年退出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向扶贫部门申请一次以奖代补800元。五、参加享受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报名1到县人社部门定点的培训机构报名,2、到村委或者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3、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报名,地址: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3号窗口,报名电话:8110287。六、其他说明:特殊工种(叉车司机、维修电工、焊工等)需考两证,即上岗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上岗操作证属自费考试项目,费用以安监部门下发的收费标准为准,考试地点在柳州,考试期间交通住宿自理。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一、统一培训政策(一)明确政策权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统一的培训政策,明确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范围和条件。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细化培训政策和项目,确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上下联动,进一步发挥政府培训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二)明确培训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用人、培养“双责任主体”的作用,支持其结合生产需求自主开展职工培训,鼓励龙头企业为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的培训主力军、主阵地作用,突出数字技能,全省技工院校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40万人次,各设区市由技工院校承担的培训规模原则上不少于当地总培训人次的三分之一。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有效补充作用,加强示范引导和品牌培育,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提升规范化、专业化运行能力。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等面向社会释放培训能力。二、统一培训资金管理(六)加大培训投入力度。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保障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落实。各地政府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以及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技能培训等情况作为省政府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督查激励重要指标。(七)优化培训资金支出结构。加强培训资金的精准投放,培训资金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培训后就业奖补等,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培训方向)。各地应适当控制用于生活服务类技能人才培训的资金投入。中央和省就业补助资金中培训补贴资金优先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和数字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上。对培训资金使用精准度高,高技能人才、制造业技能人才和数字技能人才培养效果突出的地区,在申请国家和省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省技工院校重点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十一)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坚持就业导向,面向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帮助他们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建立完善参训人员培训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推行“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深度融合模式,持续提升培训质效,推动就业重点群体各类人员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十二)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坚持产业导向,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海外研修培训。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鼓励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文化、岗位实操相结合,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服务、新材料、新产品等方面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综合运用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线上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介绍如下:

(一)补贴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脱贫家庭劳动力。

(二)职业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

A类职业(工种):电工、电焊工、钢筋工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培训补贴1800元/人;

B类职业(工种): 砌筑工、美发师、家用电器维修工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5天,培训补贴1500元/人;

C类职业(工种):家政服务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养老护理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培训补贴1000元/人;

D类职业(工种):保安员、餐厅服务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补贴600元/人;

E类职业(工种):客房服务员、展览讲解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补贴500元/人。

鉴定补贴:

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类别分为A类职业(工种)鉴定补贴标准为160元/人;

B类职业(工种)鉴定补贴标准为120元/人;

C类职业(工种)鉴定补贴标准为110元/人;

D类职业(工种)鉴定补贴标准为100元/人;

E类职业(工种)鉴定为90元/人。

基本劳动素质培训(转移就业培训):不少于7天,培训(含住宿费)补贴按照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在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站或由职业院校使用《就业汉语软件》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35课时。

创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补贴标准为1250元/人。

高技能人才培训不少于30天;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时间:

A类职业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补贴400元;

B类职业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补贴300元;

C类职业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补贴200元。

职业培训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活动,培育和促进我市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的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培训机构是指面向社会,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培训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积极鼓励、适应需求、公开公平、扩大开放、依法管理的原则,培育引导培训机构的发展。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培训机构的改革,逐步健全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对高端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推进事业性质培训机构的改革,整合各类培训资源。 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学前教育、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培训机构改革发展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财政、价格、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以及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第六条设立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应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应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 (三)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 (四)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 (五)应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 (六)应有必要的办学资金;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反映机构的性质、层次和类型,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且中外文名称一致。 第八条申报设立培训机构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审批机关提供规定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新申请设立的培训机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其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状况等进行论证和实地考察,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培训机构的设立申请。 第九条培训机构申请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培训层次、培训类别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的,应当由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 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点的,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跨区域办学的,按设置新培训机构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培训机构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活动或者按照章程规定要求停办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审计和清算,在妥善解决在学学员培训等相关事宜后,审批机关方可准予其解散或停办。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承诺,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确需减少的,应当征得学员的同意,并将减少培训内容和课时的事由、与学员协商情况记录在案,以便管理机关检查。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聘任的专职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 培训机构应当与其聘用的教职工签订书面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培训机构聘用外籍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将培训内容、学习成绩、考核鉴定、培训证书等基本信息记入学员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对招收的学员,根据其类别、培训时间、学业成绩,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结业证书。 培训机构应将发放证书的样式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培训活动应当按照监督管理与承办培训相分离、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进行。 举办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和机构不得组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第十六条除特殊性质的培训外,政府财政资助的业务性、技术类等培训项目实行服务外包,通过竞争选定培训主体。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政府财政资助的培训项目实施政府价格干预。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当与受训单位或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的内容包括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师资、证书、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培训合同的标准格式由审批机关统一制定,并免费提供。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培训机构名称、机构性质、培养目标、培训内容、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址、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并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由培训机构制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应当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收费的项目不得收费。 各类培训机构收、退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 第二十条培训机构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资产相分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性质培训机构和国有资产投入的民办培训机构的财务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教学场所内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对培训机构的专项检查、督导等工作,并定期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为社会提供培训机构信用信息服务,鼓励培训机构参加申报评优活动,并对具有良好信誉、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主管部门应当将对培训机构的年检、督导、评估及星级评定等内容及时在新闻媒体和单位网站予以公布,便于公众查询。 第二十四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并定期组织培训机构负责人、教师开展岗位培训及各类教研、进修活动。 第二十五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服务型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引进和培育本市急需的高端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奖励培养高端人才成绩显著的培训机构和先进个人。 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人事、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接受审计等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培训机构孵化基地,建设综合性培训服务大厅,为优质培训机构提供集中窗口式服务场所。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瞒报或虚报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补助或奖励的,由相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或奖励,并取消其获得相关补助或奖励的资格。 第二十九条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对符合设立培训机构条件的,可以依法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审批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其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培训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给你一个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和健全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企业经营层、管理层和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提高管理层和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实现个性化服务、专业化人才、职业化人生、学习型组织与智能型企业的目标,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理念学习是员工具备持续性价值创造能力的唯一途径,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应为员工创造学习环境和机会,建立学习型组织。第三条总经办负责公司培训的组织、培训档案的建立。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分为技能提升和岗位基础知识培训,根据组织层级展开培训1、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内容1)管理技术的培训:岗位技能的要求、部门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公司的通知与文件等2)管理科学的培训:管理理论知识、案例分析等3)管理哲学的培训:企业文化、管理理论与实践研讨等4)管理信仰的培训:名言名家名传等5)管理艺术的培训:案例分析、管理实践、沟通技能等6)培训民间组织:读书沙龙、主题研讨会等2、岗位基础培训主要内容1)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了解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职能分解;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了解本部门的工作范围和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公司的发展展望、所处市场及公司主要项目产品知识、工艺等。2)在职培训主要内容:序号培训主要内容责任部门1企业文化、价值观等培训总经办主导2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培训总经办主导3管理技能知识培训总经办主导4特种岗位专业知识培训总经办主导(外训)5新技术、工艺、行业概况等知识技术部门主导、总经办协助6产品品质要求、标准,ISO体系等知识品质部门主导、总经办协助7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相关部门主导、总经办协助3、新进员工培训流程流程图说明责任部门员工录用后,由总经办负责工资申报后,通知员工报到上班及入职手续的办理。总经办1、所有新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交培训专员进行《新进员工入职须知》培训。2、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专员持《新员工报到通知单》带到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签字确认。3、每月22日18:00,前1月内所有新进员工须参加总经办组织的《新进人员培训》。总经办1、新进人员报到后,由部门主管对其部门架构、人员、制度、岗位技能进行培训,并作好培训及考核记录。2、培训专员对其试用期进行跟踪,并帮助及监督落实部门岗位培训工作。用人部门考核由用人部门对其试用期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价,合格给予转正,不合格给予辞退。用人部门总经办员工转正在试用期满一周内须到总经办拿《职工试用期鉴定表》,按表上规定填写后报相关领导审核、审批。第三章培训职责第五条工作职责的划分:1、总经办是培训统筹管理部门,负责规划与构建公司整体培训平台,整合内外部各级培训资源,具体为:1)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制定并组织实施;2)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3)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编撰、修改;4)部门培训计划的审议;5)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6)内部师资的选拔、管理,外部培训资源的收集、联系与管理;7)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8)《培训协议》制定与签订;9)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与申请。2、各部门(单位):1)培训计划的汇总、呈报;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的推荐;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组织实施及效果汇报;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5)协助总经办完成对本部门受训人员的追踪与考核,。第四章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体系第六条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体系根本目的是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的培训体系分为以下三部分:1、新员工入职训练与发展计划;2、员工职业能力发展计划;3、人才梯队建设与后备人才开发计划;第五章培训计划第七条年度培训计划总经办每年12月10号前将《年度培训计划表》下发到各部门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并汇总,12月25日前根据公司需要及部门需求制定出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上报。第八条月度培训计划每月25号前各部门将下月《培训需求表》报总经办进行汇总、经审批后编制《月度培训计划》公告并实施。注:每年3月、4月、5月重点为品质相关知识培训,6月、7月、8月重点为技术相关知识培训。第六章培训项目实施第九条总经办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的内容组织实施。第十条培训项目实施前通过《通知》的形式下发给参加的培训对象。第十一条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形式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指导、座谈等形式。第六章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二条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依培训项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分别采用以下四级评估方式:1、反应评估:衡量学员对具体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组织的满意度。课程中进行,培训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培训效果反馈表》,并形成《培训总结表》报分管领导。2、学习评估:对学员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估,衡量学员对培训内容、技巧、概念的吸收与掌握情况,课程结束时,通过考试等形式进行。3、行为评估:针对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而有预期中的改变进行评估。1个月或3个月后员工的直接上司负责作相关的绩效评价和指导意见。4、结果评估:衡量培训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3个月或半年后公司绩效评估。由单位负责人对培训转化效果进行评估。第七章培训费用第十三条人力资源培训负责人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费用预算,总经办经理审核,董事办审批,总经办备案。第十四条员工外出培训须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审批后实施。第八章培训讲师管理第十五条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公司总经办集中建立内部培训讲师档案。第十六条内部讲师由公司各级经理人和优秀员工构成,各级经理人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各级经理人在本职工作同授课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必须配合培训组织部门的工作。讲授课时的数量、培训效果的调查将成为经理人讲师和员工讲师培训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讲师的课酬每小时20元,优秀的内部培训讲师1年派出一次讲师技巧外部培训,并在年度培训总结会上颁发优秀证书。第十七条外部讲师是通过培训顾问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外部培训讲师的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第九章培训总结第十八条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部门人力资源培训负责人处存档。第十九条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公司总经办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训成果。第十章培训纪律第二十条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处罚5元;旷课者给予处罚20元并通告批评。旷课人数一部门超过3人者,部门第一负责人处罚20元。第二十一条凡责任部门未按要求指定讲师完成教学任务的,部门第一负责人处罚100元。第十一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以前颁布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培训需求的确定 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培训方案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 关于培训方式 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关于培训的分类 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新入职的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以帮助新入职员工增进对公司及工作环境的了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新员工培训一般采用内训方式,人力资源部根据当期新员工的数量,不定期开展。 员工在职培训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2000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相关条款。 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内训讲师选聘流程 (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发布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关于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的建立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培训档案的内容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 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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