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52

树果衣嘎凌
首页 > 审计师 > 尚未设立总审计师制度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文文兔18

已采纳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公路水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和国有企业(含驻外单位,以下统称交通运输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单位投资设立的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以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的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是指交通运输单位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第四条交通运输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交通运输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省级及以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和职责指导本地区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第五条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第六条单独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不断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先进的审计技术,促进内部审计业务质量不断提高。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第九条下属单位或者分支机构较多,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应当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未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应当指定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岗位,配备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之一,并按照有关规定任免。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任免前应当征求上级主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第十二条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第十四条交通运输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第十五条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机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予以表彰。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一)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二)对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三)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四)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包括对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的绩效审计;(五)对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六)对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七)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八)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九)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十一)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十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302 评论

blinkblink02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第三条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第四条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五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应当独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其他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事项。第八条涉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违规事项处理、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配备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以保障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等业务知识或者相关管理工作经验。鼓励单位选任具有与审计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单位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履行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职责的工作,在办理审计事项中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内部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第十三条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第三章职责权限和程序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二)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三)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四)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项目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五)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六)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七)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八)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九)对本单位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十一)对本单位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十二)办理审计机关委托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十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132 评论

张小天1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拓展资料:??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系统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报告。法律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五条??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系统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106 评论

相关问答

  • 商业银行未设立总审计师

    根据现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根据现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银监发201612号第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配备充足的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员工总数的1%

    全全英英 3人参与回答 2024-06-10
  • 审计机关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

    魔都魔都 3人参与回答 2024-06-10
  • 为什么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定义:“总审计师”是指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章程以及“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高级职位人员。

    维尼yuan 3人参与回答 2024-06-11
  • 尚未设立总审计师制度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公路水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树果衣嘎凌 3人参与回答 2024-06-11
  • 广元国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总审计师制度与财务总监制度的区别第一,表现在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设置上的不同,财务总监是国家(或产权管理者),以所有者身份凭其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或控制)地位,向国

    梦朦胧6620 3人参与回答 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