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233

普陀小吃货
首页 > 自考本科 > 自考专升本2019年会改革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沅希Angela8

已采纳

湖南专升本改革方案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积极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规范开展“专升本”工作,推动我省普通本科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是指湖南省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通过一定的选拔程序进入省内普通本科院校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注册后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两年(学制为五年制的专业需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文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和各独立学院不能举办“专升本”教育,其他本科院校可自主选择是否举办“专升本”教育。五年制高职专科也是普通教育的一部分,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可将合作学校的五年制学生纳入选拔范围。 第四条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20%,接收专科学生到本校就读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接收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专业参考总人数的50%以内。“接收院校”当年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总数按一定的比例占用该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 第五条“专升本”的选拔考试由“接收院校”分别组织,考试科目由“接收院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考试总科目不能少于3门,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必须各考1门;对报考学生的英语成绩要求由“接收院校”自主确定,既可以认可英语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和全国英语四六级统一考试成绩,也可单独设置英语科目的考试。 第六条“推荐院校”必须在控制比例内根据学生平时学业成绩和制定的推荐办法公开、择优推荐学生参加考试,“接收院校”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选拔录取办法,依据选拔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生。 第七条“专升本”工作基本原则: 一协商自愿原则。“专升本”工作的开展由“推荐院校”与“接收院校”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建立规范有序的“专升本”合作关系。 二公开公正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的相关高校,必须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报我厅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并通过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监督。为防止人为干扰,本科院校与其他学校合作开展“专升本”,不得仅接收某一个学校甚至某一个学校某几个专业的学生,至少要接收2所以上学校(申请合作专科学校不足的除外),能够对应的专业应该同时接收。相关要求必须对合作院校一视同仁,不能区别对待。 三相对稳定原则。高校开展“专升本”工作必须稳定持续实施,不能随意停止或恢复。“推荐院校”与“接收院校”建立的“专升本”合作关系要相对稳定,合作双方在审核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实际开设课程等情况后确定的对应专业,必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诚信合规原则。举办“专升本”的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协议认真履职,客观真实地提供学生的相关信息。每个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必须真实准确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条“专升本”工作程序 一建立合作关系。“推荐院校”与“接收院校”自主联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接收的专业、规模数量、本专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协议的时效及解除协议善后事宜的处理等具体事项。此项工作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前完成,并报我厅高教处备案。 二细化推荐要求。“接收院校”可根据相关规定及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在协议中具体明确推荐条件和标准及考核方式等事项。 三组织学生报名。“推荐院校”根据合作协议和本校的“专升本”实施方案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有关信息必须及时向所有学生发布,不得选择性地发布信息,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必须在每年的3月底前完成,过期不予补报。 四核查报名信息。“推荐院校”严格审核学生报名信息,按规定比例确认推荐名单;“接收院校”在认真审核合作院校提供的推荐名单并确认汇总后,将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于当年的4月20日前报我厅高教处审核,同时申报“专升本”需求计划,经审核通过后再将通过的名单在4月底前下达各“接收院校”。 五组织选拔考试。“接收院校”根据经审核下达的考试名单组织选拔考试,不得接收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参加考试。此项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六确定录取名单。“接收院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制定的录取规则按规定的比例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于6月15日前报我厅高教处审核。我厅6月30日前将核定的录取名单反馈“接收院校”,再由学校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专升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及时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办理学历电子注册,其专科阶段的档案由“推荐院校”按有关规定整理后,统一移交“接收院校”。 二“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接收院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各“接收院校”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注册时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信息,确保与报名信息一致,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 三“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应严格按照“接收院校”规定进行管理,不得以专科学历就业的同时采取业余形式就读本科。 四因“专升本”学生从专科阶段到本科阶段的学习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学校之间的合作是以协议方式自主确定,选拔考试由各本科学校单独组织,因此“专升本”学生必须在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本科学业。 五“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毕业证,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第十条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不占“专升本”考试和录取人数限额。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我厅审核。 第十一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专升本”的,由学生本人持相关证件于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按我厅《关于印发<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和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专升本”的组织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与“专升本”工作的各相关高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确保“专升本”工作在政策执行和学籍管理上的连续一致,要求此项工作应明确由各学校的教务部门负责。 二制定周密方案。各相关高校要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周密的“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工作预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高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学校的推荐和选拔办法、推荐参加考试的名单、选拔考试成绩及录取名单等要全程公开公示,各环节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高校的“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每个具体步骤出现问题或异议必须及时协商妥善处理,或报告我厅协调处理,因工作差错或延误处置引发遗留问题的,由责任方全权承担责任。对违规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五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向“专升本”学生收费。 第十三条为支持和鼓励相关高校合作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新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专升本”的推荐和选拔方式,促进专科阶段和本科阶段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各“接收院校”在与“推荐院校”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依据本办法,对专科阶段学生的成绩认定、选拔考试科目的对接、考试内容及方式的改进等做出更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教育厅,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我厅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适时修订本实施办法。

247 评论

赵大宝宝

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部分高职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专科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40%以内。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接收“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 制”学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四)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且满足前三款条件者,不占下达计划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学科职业技能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搞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上述第二条“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 (二)“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原则上不进行选拔考试,如确有需要进行选拔考试的本科院校须经我厅审批。选拔考试要求范围限定在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40%以内,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对报名的学生进行2—3门课程的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选拔。 (三)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一般高校不超过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校(含建设单位)和有高职专科生源的本科院校升本比例不超过10%;获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含骨干院校)不超过12%,与自治区大力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相关的部分专业(详见附件6)升本比例可放宽至15%。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根据去年的招生情况和区域分布,民办和独立学院招生专业按指定的专业(详见附件7)接收升本的学生。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原则上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受此限制),如因同一专业升本学生人数过多确需升入多所本科院校的须经我厅审批;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符合条件且愿意升本的学生人数未达到限制数值,须经我厅审核批准后方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 (四)“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 (五)各本科院校接收“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招生计划单列,即与普通高考的招生计划分开下达。 四、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25日前,有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各有关高校,将学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二)4月10日前,本科院校( 广西大学 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不承担“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与高职专科院校合作开展“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并报我厅备案。 (三)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我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将联合办学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并于4月15日前报我厅备案。 (四)各有关高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专科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学校应于4月30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专科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公文1份,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等材料各一式1份。 (六)各有关本科院校在审核有关高职专科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在《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中“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右上角编上顺序号(所编的顺序号应与附件3汇总表的顺序号一致),连同附件2—4(一式1份)和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报送的专升本录取库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七)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批,于6月中下旬公布“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录取名单。 (八)“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文件及附表,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公布,各有关学校可自行下载。各校上报材料及数据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否则我厅将不予受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五、教学管理 按“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六、对由于推荐生源不足以单独编班又未能安排插班的高职专科院校的部分专业,不安排专升本计划。 七、深化“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各本科院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高等教育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一)加强硬件建设。为适应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学校要配套建设或加强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实施。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给“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各专业上课的教师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学习,加强教学研究和提高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实现培养目标。 (三)加强研究和实践总结。要不断探索和积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经验,积极探索学历证书、文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学管理制度。 (四)各有关本科院校要在9月1日前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普通高校要加强对“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本科院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接纳“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学生,为构建我区不同教育类型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教育“立交桥”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对升本后的学生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必须与相应专业本科生相同,禁止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曦,。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高职) 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 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 学习学生汇总表 4.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科推荐情况统计表 5.“专升本”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 6.自治区加快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 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部分专业 7.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拟接收升本的专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3月18日 ;

334 评论

乖乖邓子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适应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不断深化的新要求,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粤招〔2003〕36号文的精神,特制定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解读:此条为在广东省户籍就读专科的应届生的规定,也就是6月份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广东专插本考试,包含二年制和三年制的毕业生,普高、普高单招、高职高考单招、3+证书高职高考、五年一贯制考生在毕业那一年第一学期末报考(三年制的就大三、二年制的就大二、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的就第五年),第二学期初考试。(以及之前毕业的考生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看下面报考条件第4点)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解读:此条为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就读专科的应届生的规定,6月份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注意:只有一次机会,毕业之后不可以再考,落户广东省的除外。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解读:此条为广东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应届生的规定,6月份的毕业生可以报回广东省专插本考试。

需要说明的是:专科是“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网络)和电大”的考生一般是没有应届生这个概念的,一般以往届生的身份报考专插本(报考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且要求是广东省户籍),具体请咨询各招生学校。往届生的规定看第4点。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解读:本条为往届生的规定,也就是已经毕业了的考试,注意必须是广东省户籍。已经毕业了的广东省户籍的考试报考专插本是不限报考次数的。只要是国民系列的毕业证,不管是在广东省学校还是非广东省的学校的毕业证,均可报考。各同学要注意的是:专插本考试不同于研究生考试等只要办了暂缓就业就还是应届生,插本不管你有没有办理暂缓就业,只要毕业了就要以往届生的身份报考。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经考试院备案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解读:职教师资类专业会在专业那有“职教师资”字样,只注明是“师范”或者没有注明属性的不属于职教师资类的专业,无须提供技能证书;只有注明是“职教师资”类或者“职教师资(师范)”的才属于职教师资类的专业。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只招冬季退出现役的考生);

解读:只有冬季退出现役的考生,报考考试的,录取时才按“退役士兵分数线”,在这之前退役的不算。

7.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解读:具体由招生学校来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解读:大一、大二的在校生不可以报,大三的才可以报(二年制的就大二,五年一贯制的就第五年)。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解读:在广东省就读专科的非广东省户籍学生只有大三那一年可以考,只有一次机会,毕业之后就不能再考。

3.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2016年1月9日至12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解读:网上预报名步骤:

2.确认报名。1月13日至1月15日(共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或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招生院校或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解读:已经预报名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的院校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没有到招生学校办理确认的预报名无效。一般需要本人到招生学校现场确认,有特殊情况的请咨询招生学校。同时个别学校会在广州等设确认点。比如岭南师范学院在广州华师和阳江设确认点,五邑大学在广东交通学院设确认点,详情请咨询招生学校或留意招生学校规定。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解读:(1)成绩单和录取名册样式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gzzkgk.com/news/zzbdg/2011-09-29/291.html;

(2)《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确认现场由招生学校打印出来。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考生可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解读:报考本科插班生的同学请注意,今年往届生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可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也可前往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一楼受理大厅,电话:)。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出具一般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三个星期),请抓紧时间办理。

注:专插本考试往届生学历认证报告说明:

注:按1月5日省新文件精神,往届生不管有没有去办理学历认证报告,都可在预报名系统进行毕业证网上验证,具体请点击查看: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专科考生还需提交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已获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3月1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报考的招生院校或报名点。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5.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12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解读:体检医院只要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就行,无需在学校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体检。体检时间为:12月15日到1月15日。(体检医院要盖体检章方有效,要求化验的体检项目必须附上化验单)

广东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列表(含电话、地址、网址等)下载:

体检表下载(正反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招生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院校经办人在查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属实后在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及查验日期并加盖公章。院校留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将考生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

解读:对于是否可以跨专业报考以及跨的程度,决定权在招生学校,各校规定不一。一般来讲所有学校的所有专业都可以跨专业报考,只不过每个学校每个专业所允许的跨度不同而已,具体见招生学校的规定或者电询各招生学校。

各校联系方式、招生计划等:

对已获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各报名点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各报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知照考生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对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还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温馨提示:如果各考生在确认时,某所需资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缺少,千万要镇定,一般是可以取得招生的允许缓交的。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其中一门(详见附件1)。

英语专业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

解读:一般而言: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管理学(或者高等数学);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法律类:政治、英语、民法;文史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药学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或者管理学);医学类:政治、英语、生理学;艺术类:政治理论、英语、艺术概论;外语类:政治、大学语文;等。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3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解读:3月12月下午的专业基础课包括:管理学、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艺术概论、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生理学。

英语专业口语、听力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解读:外语类、艺术类以及职教师资类的专业课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规定,通常考试时间很多学校会另定,详情按招生学校的规定。

的考场信息一般在2月份会发布考场安排,比如的于2月27日发布:。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会2月下旬或者3月初发布,考生登录:打印。比如的准考证打印通知3月3日发布:。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省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要求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高校在《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和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中选定。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管理。招生计划、专业以及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解读:各招生学校联系方式、网站入口: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招生院校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解读:不管什么专业,按招生学校的要求,只要省统考科目中有《大学语文》(外语类除外)、《民法》、《教育理论》(体育类除外)、《管理学》的按文史类划线,省统考科目中有《高等数学》、《生态学》按理工类划线。(有时对于相同的专业,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划线法。比如地理科学这个专业,有的学校要求考管理学,有的学校要求考高等数学,那么要求考管理学的按文史类划线,考高数的就按理工类划线)(又比如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工程造价考高数,工程管理考管理学。广东白云学院,工程造价考管理学,土木工程考高数。)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109 评论

相关问答

  • 2017年专升本改革

    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城市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农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联合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北京

    吃兔吃土 7人参与回答 2024-06-02
  • 2019专升本改革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

    迷路的豆豆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2
  • 2019年专升本改革

    西省教育厅关于选拔优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 晋教高〔2016〕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满足优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的要

    huayingxiong6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1
  • 2019年自考专升本改革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

    孤星马哥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1
  • 2019年自考如何改革

    学历教育目前正在改革,取不取消,现在这个还没有办法说明,不过,变严格那是肯定的。成人高考是我国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的毕业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属于

    不锈冰theresa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