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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opio123
首页 > 自考本科 > 员工积极开展自学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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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尼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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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安排通知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工作安排通知 篇1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因公司业务需要,部分员工根据其项目完成情况会产生一定的停工休假时间,员工应在此期间对自身做好适当的放松与调整并随时做好接受公司工作安排的准备。对于停工休假期间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员工,公司有权停发其停工休假期间薪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将对其处以开除的处罚。特此通知!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工作安排通知 篇2我省20xx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xx〕26号)(附件1)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范围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二、报名报考时间(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19日。(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三)现场报考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四)广州招考网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4日。三、报名报考方式(一)新生报名报考。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指纹数据采集,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考生必须完成摄像后才可以报考(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 ),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新照片。再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最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网上确认照片必须在当次报考结束两天前完成。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6.报考:成功确认照片为考生本人的1-2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号清单到报名报考点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登记卡(广州市)》,缴交报考费后进行报考。7.报考确认:报考点录入后打印报考校对单,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校对单上的相关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二)旧生报考。考生可通过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 )报考或考生本人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网上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四、收费标准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五、其他(一)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报考点现场报名报考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二)在南沙区社会报考点报名报考的考生暂安排在番禺区考试。附件:1. 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2.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7月6日工作安排通知 篇3各学院(部)、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和军事理论教研室: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依据学校《xxxx学院学籍管理办法》、《xx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及期末考试试卷印刷的要求,现将20xx-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分工期末考试由教务处负总责,统一协调;具体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应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于20xx年5月2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二、试卷命题与制卷1、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负责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各学院(部)应加强命题质量把关,命题教师均须填写《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和《教师出卷审批表》(见附件1、2),由系(教研室)审批后方可付印。具体命题要求:(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填写《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理工类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大纲约70%,其他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大纲约80%。(2)同一专业同一课程需采取统一命题形式进行考核,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考试目标、考核形式及要求,以及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进行。如因教学改革要求与课程教学大纲考核成绩比例不一致的,需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3)A、B卷题型、题量、分值须等值,A、B卷重复率<15%,与以往试卷重复率<30%,记忆性试题须<20%。其中,开卷考试的出卷内容不得包含记忆性试题,须侧重考核对知识运用、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的试题,如: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等。除特殊类型的考核外,考试题型原则上4―6种,各题型所赋予的分值应客观、合理,单选题分值每题不超过1分,多选题每题不超过2分。(4)交印的试卷要求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保证准确无误。(5)交印的试卷格式须严格按照各学院(部)确定的样卷格式。2、考查课考试需要印制试卷的,交学校文印中心负责。3、考试课命题教师应于20xx年5月22日前完成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除统一命题的课程外,试卷上应标注任课教师的姓名(见附件3)。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核,指定专人将教师命题的试卷(含打印件和电子文档)统一收齐后,于5月31日前负责将试卷交指定印刷厂印制。三、试卷安全保密工作1、在试卷命题、制卷、分发过程中,各学院(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出现责任事故。2、在试卷命题与制卷过程中,各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题库管理和试卷印制的传递工作。3、各学院(部)应将试卷按考试安排表规定的考场进行分类,并根据本学院(部)的实际情况做好试卷的分发和接收工作,杜绝试卷遗失现象。四、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1)考查课原则上安排在第18周进行,即从20xx年6月19日起至20xx年6月23日止。(2)考试课原则上安排在第19周至第20周进行,即从20xx年6月26日开始,各学院(部)考试课的全部考试结束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20xx年7月5日。各学院(部)如有特殊考试时间要求,必须提前报教务处审核。在两周考试期间,各学院(部)必须更加合理安排各课程考试时间,避免所有课程在一周内考完的情况出现。2、考试组织:(1)考查课的考试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自行组织,学生归属所在学院配合协调。原则上随堂组织,考试形式可灵活多样,具体考试时间与形式由任课教师拟定并报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批准,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课时。请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按考查课考试安排表模版(见附件4)的要求,做好考查课考试的具体安排,并于20xx年5月26日前将考试安排表经学院(部)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章后,纸质文档送一份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2)考试及考场安排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负责,学生归属所在学院(部)协助完成。除特殊情况外,每个考场原则上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大考场应适当增加监考人员。考试安排表的制订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由教务处组织完成,排考的时间原则上从20xx年5月19日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五、考前培训与考场秩序的维护各学院(部)应做好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和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教务处负责全院考场秩序的检查维持,并派出巡视组巡视。各校区考场秩序的维持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切实加强考务管理,派出人员负责所属学生考场巡视工作,并将巡视人员的联系方式对外公布。六、阅卷评分1、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立即组织阅卷评分。阅卷教师依据参*,根据评分标准规范评阅。评卷使用红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并按照评分标准,在试卷指定位置,标注实际得分以加分的形式(“+”)体现。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字,保证试卷批改和成绩统计准确无误。对学生考核违规试卷,评卷教师不得批改。学生答题纸上评卷人、复核人应签全名,不能盖章,且不能为同一人签字。2、各学院(部)在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试卷评阅及课程成绩的录入。3、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应重点从教师自身教学角度进行分析,同时必须围绕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分析,试卷分析表中填写的成绩分布须是期末成绩的分布,而非综合成绩的分布。七、试卷装订、归档及保管1、试卷装订标准(1)试卷采用学校统一的装订封面,根据以下8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试卷样卷(含A、B卷)、参*及评分标准(含A、B卷)、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等材料以教学班为单位、学生学号为序,依次装订成册。(2)开学初补考的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单独装订,根据以下6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样卷、参*及评分标准、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3)开班重修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单独装订,根据以下6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样卷、参*及评分标准、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4)试卷装订由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按以上要求完成装订,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验收。注:如遇有插班重修或补修的个别试卷,无需装订在教学班中,只需在考场情况登记表及学生签到单中备注,由课程归属学院(部)直接移交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由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按班级单独装订考试答题纸。2、试卷归档标准(1)试卷跟着课程档案走,公共基础课试卷存放在公共教学部,公共选修课试卷存放在课程归属学院,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试卷存放在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由课程归属学院(部)按照阅卷评分标准、装订标准验收后,在下学期开学第五周前交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存档。(2)若有期中试卷及平时作业,至少放3份以上在课程档案内。注:规范平时成绩评定,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要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核、平时测验、课堂提问、平时作业及实践活动、出勤等。以上各项内容必须记录在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中,作为平时考核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须注明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占比,以及各类平时成绩组成的占比。(3)《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和《教师出卷审批表》须存放在课程档案内。(4)试卷不得随意处理,必须保存到学生毕业4年后方可处理。3、试卷目录清单试卷交接完毕后,各学院(部)于下学期开学第六周前完成20xx-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目录清单的制作(期末试卷、开班重修试卷、公共选修课试卷目录清单分开制作,并在标题栏备注)。试卷目录清单按课程、授课教师、年级专业班级归整;考核方式填写考试/闭卷、考试/开卷、考查/闭卷、考查/开卷等;每页填写20行,字体为仿宋11号(见附件5)。请各学院(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组织考试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教务处学务科苏蕴杰联系,联系电话:2353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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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uihualei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中山关于做好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2月24日-3月6日。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确保报名报考相关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4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报考: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2.考生报考考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二)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统一各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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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流殇

各自考考生: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至23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至23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7月26日14:00至29日17:00,缴费时间:7月27日10:00至30日17:00。以上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二、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预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广东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逾期不能修改。(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报名注意事项(1)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7月20日至7月23日到东莞开放大学完成正式报名。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电话:,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2)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粤康码”方可进入东莞开放大学,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接受查验。在排队等候时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即办即离开,不要聚集。(3)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等待人工审核结果。(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的考生,在考试当周的周三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六、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1年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及“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附件1-6点击下载】1.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docx2.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docx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docx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5.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docx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docx7.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查看)8.关于公布2021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点击查看)热点推荐:干货!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攻略出炉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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