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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事权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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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 皇帝啦 隋唐官制

隋唐时代是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职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确立。
三师为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隋朝的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
内史省,即过去的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专掌机密,草拟诏令,参议朝政。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掌管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敕如有违失,门下省可以给予封驳退还。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是执行机构,统管全国的各项政务,职权范围很广,下辖吏、礼、兵、都官、度支、工等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与尚书令及左右合称“八座”。
三省之外,还有秘书省和内侍省。
秘书省掌管图书秘籍的收藏与整理,长官为秘书监。
内侍省是内廷的供给侍奉献机构,长官为内侍。
在朝廷,除了上述五省外,还有太常、光禄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等“五监”。
监察职官: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以治书侍御史为其副,属官有侍御史、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等。
司隶台掌京畿内外的巡察,长官为司隶大夫。属官有刺史14人,掌全国郡县的巡察。后废司隶台,改派京官以司隶头衔出使巡察。
随初袭用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地方官制后。改州、县二级官制,以州直接统县。是尚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权力很大,凡在其辖区之内的州县皆受其节制。
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
中书令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有中书舍人,掌参议表章、草拟诏敕及玺书册命等。
门下省:以侍中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还有左散骑常侍二人,佐谏议大夫四人,皆掌规讽过失、谏谕得失。
尚书省:以尚书令一人为长官,但此职例不授人,而以其副职左、右为实嘉陵江长官。尚书省的官署又称尚书都省、都堂。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唐代六部分为三等: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为后行。
唐代的职官可分为台省这和卿监官两类,前乾指三省及御史台,属于政务职官;后者指九寺五监,属于事务性职官。
唐代九寺是: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五监是:国子、少府、将作、都水、军器。寺的长官称“卿”,监的长官多称“监”。
唐代御史台为最高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御史台三院的设置与明确分东施效颦明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监察制度已经发展成熟。
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统称县令。

宋朝官制

宋朝的官制是以朝廷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为其特征的。
宋代的枢密院是掌管全务的最高机构,专管兵籍、虎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但须经皇帝批准。在宋代,一般把副宰相“参在政事”与枢密院的首脑称为“执政”,而把宰相和执政合称为“宰执”。后宋朝还高有翰林学士院,它不属于以宰相为首的行政而直属于皇帝。负责为皇帝草拟制造、国书等。
设立三司,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权力很大,地位仅次于二府。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的任用由皇帝直接掌管,宰相不得过问。宋朝最初是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后发展为路、州、县三级制度。宋代最低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县,设县令为长官。州的长官是朝廷委派文职京官前来“知某州事”的,所以又简称知州。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路为后行政区划。

辽金官制

辽朝官制--北面官:设有北、南枢密院,有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等为其长官。北枢密院掌管全政,类似唐朝的兵部;南枢密院掌管铨选、丁赋等政。枢密院下还设北、南宰相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式官名)。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监、诸卫等官,多用来安置汉人的,但是并无实权。金朝官制--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不设中书、门下二省。尚书令为最高行政官长。元朝的中枢权力汇集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中书省总令朝政,枢密院为全国最高军事机构;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朝廷设有宣政院,专管及吐蕃等少数事务。行中书省为地方最高一级的行政机构了。行省为路、府、州、县四级。

明朝官制
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后有“内阁”出现。内阁的权力主要体现在“票拟”上,即对各处上呈的秦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九卿指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朝安装设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为防备军权过分集中,废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五军都督府分别掌管京师及各地卫所的军队,虽统兵,便无调遣权。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军队的调遣权最终由皇帝掌握。明朝地方行政为省、府(州)、县三级制。

清朝官制

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皇帝进讲等。顺治十五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皇帝的诏令,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雍正时,内阁大学士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军机处这个名词始于雍正十年,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朝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简称藩台、藩司。清朝官员的服饰与过去有较大区别,官员的服色不分品级,只有皇子和特别赐允的亲王、郡王可用金,百官袍服一般为石青色或绀(深青带红)色。清朝朝官员服饰的重要区别在于“顶子”和“补子”。顶子是指帽顶上的帽珠。不同品级的官员,所用帽珠的质料也不同。
星不所在
隋唐官制

隋唐时代是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职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确立。
三师为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隋朝的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
内史省,即过去的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专掌机密,草拟诏令,参议朝政。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掌管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敕如有违失,门下省可以给予封驳退还。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是执行机构,统管全国的各项政务,职权范围很广,下辖吏、礼、兵、都官、度支、工等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与尚书令及左右合称“八座”。
三省之外,还有秘书省和内侍省。
秘书省掌管图书秘籍的收藏与整理,长官为秘书监。
内侍省是内廷的供给侍奉献机构,长官为内侍。
在朝廷,除了上述五省外,还有太常、光禄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等“五监”。
监察职官: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以治书侍御史为其副,属官有侍御史、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等。
司隶台掌京畿内外的巡察,长官为司隶大夫。属官有刺史14人,掌全国郡县的巡察。后废司隶台,改派京官以司隶头衔出使巡察。
随初袭用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地方官制后。改州、县二级官制,以州直接统县。是尚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权力很大,凡在其辖区之内的州县皆受其节制。
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
中书令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有中书舍人,掌参议表章、草拟诏敕及玺书册命等。
门下省:以侍中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还有左散骑常侍二人,佐谏议大夫四人,皆掌规讽过失、谏谕得失。
尚书省:以尚书令一人为长官,但此职例不授人,而以其副职左、右为实嘉陵江长官。尚书省的官署又称尚书都省、都堂。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唐代六部分为三等: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为后行。
唐代的职官可分为台省这和卿监官两类,前乾指三省及御史台,属于政务职官;后者指九寺五监,属于事务性职官。
唐代九寺是: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五监是:国子、少府、将作、都水、军器。寺的长官称“卿”,监的长官多称“监”。
唐代御史台为最高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御史台三院的设置与明确分东施效颦明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监察制度已经发展成熟。
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统称县令。

宋朝官制

宋朝的官制是以朝廷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为其特征的。
宋代的枢密院是掌管全务的最高机构,专管兵籍、虎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但须经皇帝批准。在宋代,一般把副宰相“参在政事”与枢密院的首脑称为“执政”,而把宰相和执政合称为“宰执”。后宋朝还高有翰林学士院,它不属于以宰相为首的行政而直属于皇帝。负责为皇帝草拟制造、国书等。
设立三司,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权力很大,地位仅次于二府。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的任用由皇帝直接掌管,宰相不得过问。宋朝最初是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后发展为路、州、县三级制度。宋代最低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县,设县令为长官。州的长官是朝廷委派文职京官前来“知某州事”的,所以又简称知州。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路为后行政区划。

辽金官制

辽朝官制--北面官:设有北、南枢密院,有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等为其长官。北枢密院掌管全政,类似唐朝的兵部;南枢密院掌管铨选、丁赋等政。枢密院下还设北、南宰相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式官名)。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监、诸卫等官,多用来安置汉人的,但是并无实权。金朝官制--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不设中书、门下二省。尚书令为最高行政官长。元朝的中枢权力汇集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中书省总令朝政,枢密院为全国最高军事机构;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朝廷设有宣政院,专管及吐蕃等少数事务。行中书省为地方最高一级的行政机构了。行省为路、府、州、县四级。

明朝官制
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后有“内阁”出现。内阁的权力主要体现在“票拟”上,即对各处上呈的秦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九卿指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朝安装设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为防备军权过分集中,废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五军都督府分别掌管京师及各地卫所的军队,虽统兵,便无调遣权。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军队的调遣权最终由皇帝掌握。明朝地方行政为省、府(州)、县三级制。

清朝官制

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皇帝进讲等。顺治十五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皇帝的诏令,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雍正时,内阁大学士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军机处这个名词始于雍正十年,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朝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简称藩台、藩司。清朝官员的服饰与过去有较大区别,官员的服色不分品级,只有皇子和特别赐允的亲王、郡王可用金,百官袍服一般为石青色或绀(深青带红)色。清朝朝官员服饰的重要区别在于“顶子”和“补子”。顶子是指帽顶上的帽珠。不同品级的官员,所用帽珠的质料也不同。
李大胆yao一起吧
总督比提督大,分析: 一、二者的定义。 提督 提督为清朝武官官职名称,位阶为从一品官。就位阶上,比巡抚文官高一级,与文官尚书或总督平级。 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一般来说,清朝共在中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 总督 “总督”一词源自中国明朝时期临时授予大臣进行军务的一种官职,带有军事性质,如宣大总督、陕西三边总督等,其范围有遍及数省者,也有限于一省内若干府州者。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如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 两广总督, 东三省总督,和 陕甘总督。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此外明清也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官职。 二、总督,提督 关系和沿革见 明清设有总督,巡抚,提督和总兵等职位。 巡抚一职起自明太祖派儿子“巡抚陕西”但是这时的巡抚相当于钦差大臣,并不是常设的地方官。到了宣德年间巡抚才成为常设官职,地方事务。明朝的巡抚管 辖的地方不定,有些巡抚兼管数省,有些大省则可使设两个巡抚。总的来说,明朝的巡抚的实际管辖范围和清朝的总督相当。其主要职责是税收,治理害,安 抚百姓等等庶政。 巡抚如果要带兵的话往往要另加“提督军务”或“都督军务”的头衔。如果没有这个头衔是不能掌握军权的。所以,明清掌握的兵权的巡抚往往还要再加“兵部侍郎”(副部长)的头衔。 清朝的官职来自明朝,又有演变。明朝的“提督军务”到了清朝就成为正式的“提督”一职。提督的全称是提督军务总兵官,也是从一品。在品级上要高于巡抚。受 总督辖制。总兵的全称是镇守总兵官,正二品。受总督和副将辖制。巡抚的地位下降,在有总督的省份要受总督节制,相当于副。在不设总督的省份才是。 和明朝一样,清朝巡抚的职责仍然是庶政。如果要带兵的话,巡抚往往要兼任提督。在太平年代,巡抚和提督是分开的。 总督一职亦起自明朝宣德年间。从一开始就是武职。总督是“总督某某地方军务”的简称。在明朝,总督不是常设职务,而是由派遣的临时性大军统帅。同类的职务还有督师,总兵等等。 到了清朝,总督才成为固定的地方官。权力也比以前扩大。总督不但要负责军事,而且也负责民事。往往要兼管数省。在很多地方总督和巡抚的民事职责重叠,所以就不设巡抚,或者巡抚由总督兼任。例如,云贵总督的正式头衔就是“总督云贵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 所以,清朝的情况并是巡抚是或副,提督是省军分区司令。而总督则是兼大军区司令。并不是巡抚代行地方职务,而是总督代行巡抚职权。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由于清初战事不断,负责军务的总督往往要求掌握地方权力以便统筹安排资源。到了后来,边境省份和叛乱多的省份也往往不设巡抚而由总督兼任。而相对安定的内地省份则兼有总督和巡抚。 我上面说的这些东西,查一下《明史》和《清史稿》的职官志就有。 附:清朝品级表 九品十八阶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 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院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 从二品 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时,各省布政使 正三品 察院左,右副都于是,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 从三品 光禄寺卿,太寺卿,各省盐运使 正四品 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傅寺少卿,各省道员 从四品 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 正五品 左右春房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知州 从五品 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使,翰林院侍读,侍讲,各部院员外郎,各省知州 正六品 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房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 从六品 左右春房左右善赞,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州同 正七品 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贴士,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 从七品 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 正八品 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贴士,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 从八品 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 正九品 各部院九品笔贴士,县主簿 从九品 翰林院侍诏,刑部司狱,州吏目,巡检 未入流 京外县典吏,驿丞,和泊所所官 武将品级对应的官职 正一品 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 将军,督统,提督 正二品 副督统,总兵; 从二品 副将 正三品 参将; 从三品 游击 正四品 都司; 从四品 城门领 正五品 守备; 从五品 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 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 卫千总 正七品 把总; 从七品 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外委千总; 从八品 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 外委把总; 从九品 额外外委 未入流 武官无未入
滋味游龙
职官: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主义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地位虽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权势。至南北朝,凡属国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征求传中的意见,这样,门下省便成为参预国家大事的部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官制制度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但不久,左、右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预朝政,执行宰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参预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其中枢密机构的官称则经多次的变革。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家大政,一切。并仿宋代殿阁学士之制,设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办文墨。明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称为“内阁”。最初内阁大学士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少。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文章,草拟诏令,品位渐次提高,权势随之增大,甚至超过宰相,号为“辅臣”。

清初沿明制,设立内阁。但国家大政决策机构是“议政五大臣”,内阁职权降低。到雍正年间,又另设军机处,由满汉大臣出任军机大臣。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疏。从此,各地章奏均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军机大臣亲近皇帝,总揽一切,是封建集权官制的最高发展。

秦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每郡统辖若干县,是郡县二级制。郡置“守”,为行政长官,下置“尉”,佐守掌郡之军事,又置监御史,掌郡之监察。县分二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下设“尉”,掌县之治安,又设“丞”,佐令,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行政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汉初沿秦制,惟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的官制与官制相仿。汉武帝时,划全国为十三州(又称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奉帝命巡察诸郡、国。东汉末年,为农民,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一州之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同时,有些州的刺史往往加以“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之头衔,总揽本区军政,权势很大。

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还在全国设置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违法事件,并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还合并若干州为一军区,每区设总管(唐时改称都督),掌管该区军事;后来,唐又在边区设节度使,多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民、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人,权势极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雄霸一方,世称“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集权,削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由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案件及财政事务。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

元代与地方的划分比较复杂,县上有州,州上有道,道上有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为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府之下是县或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地方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明代由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或派京官巡抚地方,称“巡抚”,事毕即罢。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驾凌于三司之上。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在一些地方增设总督,多以部院大臣出任,往往加以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开设总督后,巡抚便在其属下,有些地方督、抚治所同在一城,互相水火,而只好撤销巡抚,成为有督无抚的省份。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惟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聚居的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府以上的道依然保存,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的官职,俗称“道台”。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虽依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丞相:辅助皇帝处理一国政事的最高长官,主要职责是总领朝议和百官的奏事,以及选拔任用官吏,秩级号称万石。

御史大夫:丞相的副职,地位仅次于丞相的行政长官,主要职责是掌管文书档案图籍,以及监察百官,检举非法,秩级也号称万石。

廷尉:汉代最高司法长官,主要职责是判罪和解释律令,秩级为中二千石。

光禄勋:主要掌管皇宫殿内的安全,并负责侍从警卫。秩级为中二千石。

卫尉:汉代皇宫的警卫长官,主要职责是保卫皇宫外殿,秩级为中二千石。

宗正:掌管皇帝亲属名籍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大司农:掌管国家财政经济一切事物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少府:掌管皇帝私家财政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水衡都尉:汉武帝元鼎二年设置,掌管上林苑内的一切事物,秩级为二千石。

丞相长史:协助丞相文书等事物的高级官吏,秩级为千石。

御史中丞:协助御史大夫宫殿内兰台图书以及百官的高级官吏,秩级为千石。

郡守:汉代一郡的最高军政长官,汉景帝中二年改名太守,秩级二千石,官署称郡府。

郡尉:汉代一郡内协助太守的高级武职官吏,主要掌管郡内的甲卒军事训练、考核以及郡内治安等。汉景帝中二年改名都尉,秩级比二千石。

都尉丞:都尉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秩级一般为六百石。

县令:汉代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秩级一般为六百石,官署称县廷。

县丞:县令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主要职责是协助县令处理一县政务,尤其是盗贼、仓库等事物,秩级一般为二百石或三百石。

亭长:汉代掌管一亭事物的低级官吏,由县令任命。主要职责是维护所辖亭部范围内的治安,兼有迎送来往官吏、递送官府文书等事宜,无秩级。

诸侯王:西汉初年,诸侯王有治理其国的权力,汉景帝中五年下令诸侯王不再有此权力,而由长安派出官吏来治理。

诸侯相:西汉初年叫丞相,和长安朝廷的名称一样。景帝收回诸侯王的权力后,改诸侯王丞相为相。

内史:诸侯王国内的官职名,职责是掌管诸侯王国内的行政。汉成帝时,省去内史一职,改由诸侯相掌管行政。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相如顾召赵御史书”。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阊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师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问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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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主义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地位虽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权势。至南北朝,凡属国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征求传中的意见,这样,门下省便成为参预国家大事的部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官制制度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但不久,左、右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预朝政,执行宰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参预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其中枢密机构的官称则经多次的变革。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家大政,一切。并仿宋代殿阁学士之制,设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办文墨。明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称为“内阁”。最初内阁大学士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少。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文章,草拟诏令,品位渐次提高,权势随之增大,甚至超过宰相,号为“辅臣”。

清初沿明制,设立内阁。但国家大政决策机构是“议政五大臣”,内阁职权降低。到雍正年间,又另设军机处,由满汉大臣出任军机大臣。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疏。从此,各地章奏均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军机大臣亲近皇帝,总揽一切,是封建集权官制的最高发展。

秦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每郡统辖若干县,是郡县二级制。郡置“守”,为行政长官,下置“尉”,佐守掌郡之军事,又置监御史,掌郡之监察。县分二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下设“尉”,掌县之治安,又设“丞”,佐令,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行政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汉初沿秦制,惟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的官制与官制相仿。汉武帝时,划全国为十三州(又称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奉帝命巡察诸郡、国。东汉末年,为农民,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一州之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同时,有些州的刺史往往加以“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之头衔,总揽本区军政,权势很大。

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还在全国设置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违法事件,并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还合并若干州为一军区,每区设总管(唐时改称都督),掌管该区军事;后来,唐又在边区设节度使,多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民、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人,权势极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雄霸一方,世称“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集权,削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由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案件及财政事务。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

元代与地方的划分比较复杂,县上有州,州上有道,道上有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为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府之下是县或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地方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明代由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或派京官巡抚地方,称“巡抚”,事毕即罢。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驾凌于三司之上。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在一些地方增设总督,多以部院大臣出任,往往加以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开设总督后,巡抚便在其属下,有些地方督、抚治所同在一城,互相水火,而只好撤销巡抚,成为有督无抚的省份。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惟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聚居的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府以上的道依然保存,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的官职,俗称“道台”。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虽依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丞相:辅助皇帝处理一国政事的最高长官,主要职责是总领朝议和百官的奏事,以及选拔任用官吏,秩级号称万石。

御史大夫:丞相的副职,地位仅次于丞相的行政长官,主要职责是掌管文书档案图籍,以及监察百官,检举非法,秩级也号称万石。

廷尉:汉代最高司法长官,主要职责是判罪和解释律令,秩级为中二千石。

光禄勋:主要掌管皇宫殿内的安全,并负责侍从警卫。秩级为中二千石。

卫尉:汉代皇宫的警卫长官,主要职责是保卫皇宫外殿,秩级为中二千石。

宗正:掌管皇帝亲属名籍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大司农:掌管国家财政经济一切事物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少府:掌管皇帝私家财政的官吏,秩级为中二千石。

水衡都尉:汉武帝元鼎二年设置,掌管上林苑内的一切事物,秩级为二千石。

丞相长史:协助丞相文书等事物的高级官吏,秩级为千石。

御史中丞:协助御史大夫宫殿内兰台图书以及百官的高级官吏,秩级为千石。

郡守:汉代一郡的最高军政长官,汉景帝中二年改名太守,秩级二千石,官署称郡府。

郡尉:汉代一郡内协助太守的高级武职官吏,主要掌管郡内的甲卒军事训练、考核以及郡内治安等。汉景帝中二年改名都尉,秩级比二千石。

都尉丞:都尉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秩级一般为六百石。

县令:汉代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秩级一般为六百石,官署称县廷。

县丞:县令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主要职责是协助县令处理一县政务,尤其是盗贼、仓库等事物,秩级一般为二百石或三百石。

亭长:汉代掌管一亭事物的低级官吏,由县令任命。主要职责是维护所辖亭部范围内的治安,兼有迎送来往官吏、递送官府文书等事宜,无秩级。

诸侯王:西汉初年,诸侯王有治理其国的权力,汉景帝中五年下令诸侯王不再有此权力,而由长安派出官吏来治理。

诸侯相:西汉初年叫丞相,和长安朝廷的名称一样。景帝收回诸侯王的权力后,改诸侯王丞相为相。

内史:诸侯王国内的官职名,职责是掌管诸侯王国内的行政。汉成帝时,省去内史一职,改由诸侯相掌管行政。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相如顾召赵御史书”。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阊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师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问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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